答疑个体工商户给工人开资申报个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第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所以个体工商户给工人开资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做扣缴申报。
答疑老师您好,我公司与对方签订服务合同,我方先付款,对方后开发票。但是已经超过一年,联系不上当对方任何人员。这种情况,在汇算清缴期间如何处理。本年度对此项实务应该如何处理?
贵公司预付账款,因合同无法到主要目的解除的(也就是说对方没提供服务跑了),可以主张解除服务合同(通过法院),将预付账款转为请求返还预付款的债权,之后按照坏账做会计税务处理。在符合所得税损失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做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答疑我公司之前签订一份5万的合同,之后又签订一个变更协议(在原来合同上加1万元),同时业务人员又签订了一份6万元的新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怎么缴纳印花税
首先贵公司印花税为核定征收的,该事项对印花税没影响。如果贵公司为查账征收的,贵公司一共签了两份份合同,但实际执行只有一个。根据国税地字[1988]25号 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7.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法规贴花。8.1988年10月1日开征印花税以前签订的合同,10月1日以后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是否补贴印花?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对印花税开征前签订的合同,开征后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亦应按增加金额补贴印花。 所以贵公司变更协议增加1万元补充贴花。业务人员签订合同(即使最终未执行),需要贴花。
答疑老师您好!我公司于2018年转为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2017年购入一处住宅房产,已做为固定资产核算,未抵扣进项(当时小规模),现在要转让该房产。请问老师该如何税?有无税收优惠?能否简易?能否差额?有无政策依据?
目前对于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后转让其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阶段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不动产还没有明确政策。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五)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也就是说贵公司情况如果执行现行规定,需要差额预缴(异地的),全额纳税。 不过根据法理上讲,贵公司情况按照全额纳税并不合理。建议贵公司参照下列文件与税务机关沟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答疑你好,老师!请问1,我单位卖房子赠送空调,合同中没有约定,但是实际上赠送了,这个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还有企业所得税吗?2,和客户协商退房给予客户的违约赔偿款,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谢谢老师,想看一下这方面政策依据
1.买房子赠送空调,虽然没有合同约定,但是业务实质大于形式(补充相关证据即可)。增值税,本来应该按照实物折扣处理,但是由于售房的特殊性只能按照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销售商品房发票需要用于过户,一般情况下把空调通过折扣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会导致房产在过户时在相关部门处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空调要做视同销售。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违约金代扣个税问题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废止。且违约金不属于目前个税瞎偶然所得征税范围。所以贵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疑开采原煤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是否交资源税?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税目表煤矿或原矿属于征税范围,且没有对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的原煤有免税政策。所以即使用于生产居民用煤炭制品,开采的原煤照样征收资源税。
答疑建筑业人工费一般都采用劳务分包或劳务派遣的形式,请问书立这两种合同,是否都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因此,对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输出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不缴纳印花税。建筑分包合同属于建筑承包合同,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答疑在银行个贷贷款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因此,银行个贷贷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
答疑公司请会计事务所发生的费用是记管理费用还是财务费用,请指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2211 6602 管理费用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因此,公司请会计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属于聘请中介机构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答疑开发项目由于市场因素停工一年半,项目复工时原施工单位索要了一笔停工损失及赔偿费用,施工方开具了建安发票,请问老师这笔支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可以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贵公司支付给建筑方的停工损失不属于上述扣除项目不得在土增税清算时进行扣除。
答疑我们是农业观光公司,在建工程酒店、儿童观赏草、健康养生等,同时建了几个停车场,我想问停车场是单独转固定资产还是?
停车场单独规划单独立项能够办理产权的,可以作为单独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如果停车场与酒店同时立项,或办理不了产权,可以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并入工程主体成本。
答疑我公司是销售电梯的公司,公司对房地产签订的电梯调试和电梯安装合同(属于卖方),同时又同厂家签订的电梯调试和电梯安装合同(属于买方),同卖方签订的和同和与买方签订的合同需要分别缴纳印花税吗?如果需要缴纳是按照万分之三缴纳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所以贵公司书立两份合同,就需要缴纳两次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答疑一般纳税人建筑施工企业,在外地有一甲供材的合同,其中有90%为劳务费,劳务公司已开发票,交税是简易征税,现在交税时是全额交税还是差额交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三)销售额。
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所以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依然可以进行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疑单位购入购物卡时,会计处理进“预付账款”还是“其他应收款”科目?如发放职工,是否可以进管理费用税前扣除?谢谢!
购买购物卡计入预付账款。
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照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福利费
答疑中秋节每人发200元交个税吗?2、如果每人发2箱平果交个税吗?3、发福利采用哪种方式不用交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八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不管你咋发福利,理论上都是需要缴纳个税的。
答疑我公司出售用过的固定资产 需要交什么税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必须是开专票 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以贵公司销售符合条件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且需要开专票的,按照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并缴纳对应附加税。
相关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疑小额贷款公司给个人发放贷款签订合同,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的印花税吗?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小额贷款公司是地方政府金融办批准成立的,没有取得人民银行与银监会颁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不属于金融机构。根据印花税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贴花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所以,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贴花。
答疑请问销售旧固定资产3%减按2%计税时,缴税时优惠的1%税额,通过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收益?是否所有税收减免都通过其他收益科目?
减按2%征收,直接在计提简易计税按照减按2%计算的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做账即可。不体现为增值税减免。
其他收益核算与日常经营有关损益,税收减免一般都计入其他收益,但也有例外,比如购买税控设备抵减应交增值税是做冲减管理费用处理。
答疑事业单位调资需补发上年度半年的工资,税务局要求到服务大厅在金三系统逐一更正申报上年度半年的各月申报表,但系统会自动生成滞纳金。在补发当月,已按实发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不存在应缴不缴情况,收取滞纳金是否合法?是否有政策依据?
该事项没有明确文件规定。参照《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大地税个[1997]101号)第一条规定:鉴于有的单位因资金短缺,对所属人员月工资(不包括当月应领取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年终分红等)数月集中支付;有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调资,还有的晋职、晋级,其上调工资部分往往一次或分次补发。对确有上述情况的单位,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务中机关事业单位因为调资补发做更正申报产生的滞纳金是可以与税务机关协调的,找收入规划核算科删除滞纳金,管员没有这个权限。 税务机关也会有因为调资补发工资的情况,他们也交滞纳金么。
答疑请问我是建安企业,收到的劳务发票备注栏没有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址。这样的发票可以吗?
如果贵公司购买服务是建安服务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发票备注栏没有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的,属于不合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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