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税函[2008]6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营[2008]1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纳税人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时,委托广告发布单位制作并发布其承接的广告,无论该广告是通过何种媒体或载体(包括互联网)发布,无论委托广告发布单位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纳税人都应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八款的规定,以其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计税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向广告发布单位支付的全部广告发布费可以从其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取得的全部收入中减除。
法规国税函[2008]5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2007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
现就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四川南方实业有限公司2007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2200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2008]5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适用税率的请示》(鄂国税发[2008]31号)收悉。批复如下:
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2003年12月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建设、拥有、运行电厂,生产和销售电力,属于能源建设项目范围。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的规定,同意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电力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007年度以前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度起,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法规国税函[2008]6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来安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来安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皖国税发[2008]68号)收悉,批复如下:
来安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是2006年7月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燃气工程、燃气设施的设计、建设与安装等,属于能源建设项目范围。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的规定,同意来安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从事燃气管网设施的建设经营取得的所得,2007年度以前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度起,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法规国税函[2008]6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法玛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法玛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性收入免征预提所得税的请示》(深地税发[2008]185号)收悉。批复如下:
2005年12月,法国法玛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核岛技术转让协议》(合同号为:08FRSZY99GNL95005),转让相关技术。鉴于该技术属于核能技术,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五)项第2目的规定,同意对法国法玛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上述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2008]2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中英文对照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根据各地要求,现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中、英文对照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docx
国家税务总局
2008年03月10日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