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财关税[2009]23号 财政部关于贸易救济措施应税产品停止执行进口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从境外进口的特定产品作出贸易救济措施征税决定后,所有此类产品从贸易救济措施征税之日起停止执行进口减免税政策,由海关按规定恢复征收进口税。
本通知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二OO九年四月八日
法规财税[2009]5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现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团)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政策明确如下:
对中外运集团实施集团资源整合中第一批改制企业资产评估增值30679.78万元的部分,在资产转让发生时,按照规定在集团总部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国对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收购中外运集团第一批改制企业的资产,可按评估后的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九年四月七日
法规财关税[2009]22号 财政部关于2009-2011年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科技部、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免征进口关税,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上述科普单位以其他形式进口的自用影视作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影视作品的商品名称及税号范围见附件。
以上科普单位进口的自用科普影视作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认定。
经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由海关凭相关证明办理免税手续。
财政部
二○○九年四月一日
法规国税函[2009]1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经营租赁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8]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其接受的抵债资产从事经营租赁业务,不属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组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规定的免税范围,应当依法纳税。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法规国税发[2009]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已于2002年4月15日正式签署。双方外交部门分别于2003年12月3日和2009年2月19日互致照会,已确认完成生效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协定》自2009年3月21日起生效,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协定》文本,税务总局已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尼日利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2]444号)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法规国税函[2009]1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设备解除海关监管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问题的批复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09]36号)已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海关进口货物减免税管理规定,进口减免税货物,应当由海关在一定年限内进行监管,提前解除监管的,应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补缴税款。
为保证税负公平,对于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免税进口的自用设备,由于提前解除海关监管,从海关取得2009年1月1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所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销售上述货物,应当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