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财会[2018]2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科学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8年8月20日
法规财关税[2018]30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第三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42号)的规定,经审定,“盛运来”等5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8年8月17日
法规财会[2018]2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彩票机构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彩票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彩票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8年8月31日
法规财会[2018]2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25号卫生健康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8年8月31日
法规财会[2018]2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卫生健康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医院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2018年8月27日
法规税总函[2018]4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8C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93号)有关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8C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9月10日
法规中证协发[2018]216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等三项指引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新金融工具准则。为配合新准则的实施,指导证券公司科学、合理地对金融工具进行估值和减值,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及《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已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
联系电话:010-66575801
电子信箱:qiuxx@sac.net.cn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8年9月7日
法规财税[2018]9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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