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收入补税成热门,币圈大户有风险吗?遇到稽查怎么办?
发文时间: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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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说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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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场 AMA 由 FinTax 主办,FinTax 创始人 Calix 和高级税务经理 Simon 分享。Calix 分析了中国近期的境外收入补税行动,重点聚焦其对 Web3 从业者和投资者的影响。Calix 指出,中国内地税务局能够通过 CRS 数据、外汇记录、支付平台等渠道和方式交叉核查居民境外收入,相关征管工作逐渐显性化、体系化。针对加密货币收入,虽然法律尚未明确定义,但税法中存在 “财产转让所得” 等兜底条款,已有炒币高盈利者被追缴税款的先例。未来加密资产税务风险不容忽视。Simon 则讲解了 “税收居民” 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免税条款,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部分建议。两位还回应了如何合规申报链上劳务报酬、税务核查周期与举证责任等实务问题。

  以下内容为文字版概要,音频全文请收听:(请在网页端打开)

  小宇宙:

  https://www.xiaoyuzhoufm.com/episode/682b6692457b22ce0d8443f8

  Youtube:

  https://youtu.be/G1lcHA40E1U?si=4esydrdE80OjqU1F

  补税行动是否突然?

  猫弟:Calix,据我了解,今年以来,中国内地各省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个人的税务稽查行动,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Calix:具体来说,从今年三四月份开始,国内包括上海、浙江、山东、湖北等地的税务局陆续发布公告,要求中国境内税收居民就其海外收入进行补税,并附带罚款决定。这其实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政策或突发事件 — — 从过往的从业经验来看,每年都会有一些高净值、高收入人群因为海外收入未申报而被补税的案例。以往这些案例较少被公开或报道,今年的特别之处在于:信息开始被披露,媒体关注度提升,显示出这一轮征管具有更强的 “显性” 和系统化特征。例如,今年税务机关公布了具体案例,相关金额虽然不算大,但显然意在释放信号,背后反映的是征管机制的升级 — — 基于特定的风险指标,采用内部的 “五步工作法” 等手段,对自然人海外收入展开体系化评估。

  从更深层次的背景来看,有两个关键因素推动了此次行动:

  第一,税务机关的征管技术与涉税数据分析能力显著提升。过去主要依赖纳税人主动申报,而现在则通过信息整合和技术手段,打通原本 “信息孤岛” 的数据,比如银行、外汇记录等;

  第二,财政面临现实压力,这一点虽然不便展开讨论,但也是推力之一。

  目前来看,常见的被核查对象包括投资港美股、互联网公司海外股权变现等人群。但我们认为,Web3 相关的币圈收入同样非常值得关注,且未来可能成为重点之一。

  投资港美股券商需要纳税吗?

  猫弟:针对最近的税务稽查,我注意到有一些 KOL 发帖表示,身边很多朋友收到了主管税务局的电话,要求自查补缴 2021–2023 年境外收入税款。这些收入虽然未必与币圈有关,但一定和港股、美股有关。甚至有人说得很明确,使用老虎证券、富途证券、盈透香港等券商的话,都会被中国税务局稽查,征收 20% 的所得税,而且只累计计算盈利的交易。请问这是真的吗?

  Calix:确实有不少 KOL 最近在讨论这些情况。就我们接触到的实际案例来看,我们服务的一些客户中,确实有来自这些场景的被查对象,包括通过券商咨询、币圈客户咨询等。我们目前看到的主要集中在三类账户:海外股票账户、海外银行账户和家族信托。

  根据公开信息,暂时无法确认税务局是否通过券商获取数据,但不论信息源是否来自券商,本质原因都在于这些海外金融账户的信息是通过 CRS(共同申报准则)交换机制回传给中国税务机关的。很多朋友其实不了解:在 CRS 背景下,只要你是中国籍,那么你在境外的金融账户,包括余额和关键信息,都会定期汇总并返回中国税务局。

  过去大家之所以没怎么听说过相关稽查案例,是因为早期税务局可能还没有足够的手段或资源去利用这些数据。但近年来,数据分析能力也显著增强,税务局开始主动分析 CRS 数据。

  所以,是否通过券商渠道来识别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作为中国税收居民,如果你的海外资产和收益足够 “显眼”,就很可能进入税务局的视野。从长期来看,这类境外资产迟早都将面临中国税务机关的关注与征管。

  中产是否也会被查?

  猫弟:如果说双高人群目前是税务机关的重点关注对象,那么中产群体的境外收入是否也会被税务机关关注?

  Calix:从我们此前那篇阅读量接近 10 万的文章的几个补税案例中,涉及的金额其实并不算大,基本可以归入你所说的 “中产” 范围。直白一点讲,高净值人群的税务筹划能力更强、涉税金额也更高,中产群体反而更容易 “暴露” 在税务系统的视野之中。原因在于中产一般不会请专业税务师或律师进行规划,他们的海外收入往往是工资或劳务报酬,而这部分收入往往需要通过外汇方式汇回国内,银行流水、外汇额度等都会留下明显痕迹。目前税务局一个非常关键的观察指标就是个人账户的外汇进出记录。比如:你一年之内的换汇额度是否用满?是否存在多笔跨境汇款?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频繁的外汇往来?如果这些数据存在异常,税务机关基本可以判断你在海外可能存在收入来源。所以,不必谈中产是否成为重点,只从信息可得性来看,中产的海外收入行为在数据上更容易被追踪到,反而面临更高的可识别风险。

  币圈是否已被纳入征税范围?

  猫弟:中国税务机关对币圈收入的态度是怎么样的?是否会特别关注这方面的税收征管?

  Calix: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其实我们公司最初选择在币圈做财税服务,就是源于相关的实际案例。我刚创业时,做加密行业的财税合规其实并不被圈内主流认可,很多人觉得 “币圈就不该合规”,甚至觉得这个方向很奇怪,也很难做。但我之所以坚持,是因为早期在我还在一家美股上市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时,有个朋友通过交易所炒币赚了上亿元人民币,结果被税务局盯上,不仅被要求补税,还遭遇了高额的罚款和滞纳金,整个处理过程非常痛苦。所以我可以明确地说,针对炒币收入进行征税并非空穴来风,现实中确实存在不少大额的查税案例。只是由于这个圈子相对封闭,信息传播有限,外界未必知道。至于为什么我们很少看到针对加密货币的大规模征税行动,我认为核心在于法律层面还没有对加密货币的收入性质做出明确界定。税务机关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法律框架,想要全面征税是比较困难的。但我们也要注意,《个人所得税法》是具备兜底条款的,比如 “财产转让所得”“其他所得” 等都可以成为征税的依据。比特币突破十万美元的阶段已经释放出巨大的财富效应,这个行业早已成为高净值人群的重要聚集地,税务机关肯定不会置之不理。在欧美,加密货币纳税规则比较清晰,哪种情形下交什么税都有明确规定,不过是否能追踪到、是否主动申报是另一回事。但相较之下,中国目前还没有系统性的征税框架。我认为税务机关保持着非常密切的技术性关注,一些税务官员对加密货币的理解相当专业。

  税务局如何识别境外收入?

  猫弟:中国内地税务机关是怎么知道内地居民的境外收入情况的?如果我不把我的境外收入转回国内,或者存在非中资背景的金融机构那里,是不是就不会被征税?

  Calix:这个问题其实不复杂,核心在于 CRS 框架。OECD 推出的 CRS(共同申报准则)已被众多国家采纳,其核心目标是掌握本国税收居民在海外金融账户中的资产状况,以识别潜在的避税行为。CRS 所交换的信息,主要是账户的基本金融数据,例如账户余额、账户持有人身份等。中国籍、具备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个人,其在海外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理论上都会被定期交换回中国税务机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仅凭账户余额数据,并不能直接进行征税。税务机关还需要结合具体资金来源、用途等进行还原,并与纳税人沟通,合理确认税目后才能完成征管。这意味着流程并非自动化执行,在抓取数据之后还需人工作业与取证。当然,美国是个例外,它没有加入 CRS 体系,而是有自己独立的信息交换框架(FATCA)。虽然中国和美国之间没有 CRS 数据交换机制,但据我了解,仍可能存在其他渠道可以获取部分信息,但具体方式未公开披露,我在这里也不便揣测。另外,除了 CRS,税务机关现在也开始依靠跨境支付数据、支付平台信息、资金流动记录等进行间接识别。比如你是否频繁从境外收款、是否有与海外业务高度关联的资金往来,这些都能成为识别你是否拥有境外收入的辅助证据。

  最后再补充一点:在当前企业 “出海” 成为常态的背景下,很多在国内有规模的公司,基本会在香港或其他海外市场设立分支机构、账户或有一定营收。一旦有大额的境内资金往来,其实税务局顺藤摸瓜、识别其是否具有海外业务收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被税务局通知核查后怎么办?

  猫弟:假如某人被通知接受税务检查,那么整个周期大概需要多久?这个过程中双方协商、让步的弹性空间大吗,您能不能分享一两个相关案例?

  Calix:一般来说,从接到通知到完成初步核查,周期大概是两个月左右;如果案件进入稽查阶段,周期可能会延长到六个月。具体时间长度取决于几方面因素: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配合程度、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最终沟通谈判的走向。这些变量都会让每个案件呈现出很强的个体差异。至于协商空间,我们确实见过不少案例中存在较大浮动。例如一开始税务机关可能主张征税的金额比较高,但在后续过程中,通过数据审核发现一部分金额属于生活支出、偿还债务,或者还有未被纳入计算的亏损抵扣项,这些都可能显著影响最终的应税额。实际征税金额与初步认定之间的差距有时甚至可以达到 90% 以上,关键就在于信息是否充分、举证是否到位。如果税务局已经掌握了你的金融账户数据,比如你在某个交易平台的入金金额、出金记录和账户余额,那他们有可能能直接算出你的实际盈利情况,包括投入本金和累计亏损。但如果你的资金路径比较复杂,比如有多个账户转来转去,或者涉及与企业账户频繁交易、资金来源多样,那他们也未必能完全还原真实情况。这时候,税务局就会要求你自行说明资金的来源与用途。例如:这笔钱是不是你的收入?是不是你自己账户间的调拨?是投资行为还是生活支出?你需要通过合同、发票、资金明细、转账记录等材料来佐证你的说法。只有当这些数据能被税务机关认可,才能作为调整税基的依据。否则,如果无法解释清楚,就可能面临 “按最大化盈利” 来认定税负的风险。

  税收居民身份如何认定?

  猫弟:有中国国籍就是中国税收居民吗?

  Calix:关于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这其实是个技术性问题,很多客户在咨询过程中都会问到。接下来我请我们 FinTax 的高级税务经理 Simon 来详细解释一下。

  Simon:大家好,我是 Simon。关于 “税收居民” 这个概念,在中国个税征收中非常关键。很多客户常常问:我是中国国籍,是不是就一定是中国税收居民?其实并不是这样,国籍和税收居民身份并不完全等同。中国税法主要从两个标准来认定一个人是否为中国税收居民:一是 “住所标准”,二是 “居住天数标准”。

  第一,住所标准:即使你长期在境外工作或生活,如果你没有正式放弃中国国籍,且你的家庭成员或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仍然在中国,那么税务机关可能会认定你在中国有 “住所”,从而视你为中国税收居民。

  第二,居住天数标准:如果你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即公历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183 天,即便没有住所,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我们实际操作中遇到很多案例如此:一些客户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在海外停留较长时间,但当他们完成这些活动后重新回国居住,税务局往往会依据其回国后的常态化生活认定中国仍为其 “习惯性居住地”,因此将其视作中国税收居民。

  如何申报链上劳务收入?

  Wayne:各位好,我是 Wayne。我想代朋友请教一个实际问题:他最近刚进入这个行业,从事链上相关的工作,并不参与炒币,只是拿 USDT 形式的工资。他希望把这些 U 通过港卡换回国内,以便将来用于上学或签证申请,同时也想合规申报个税作为收入证明。

  但他有些担心,因为这些收入是通过 Backpack、BR 这类对公账户发放,再经港卡转回大陆。他查了一些资料,包括 GPT 上的解释,有人说这类收入属于交易所发放的报酬,不符合劳务报酬的性质,因此一直不敢出金。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Calix:这个其实不复杂。如果他获得 USDT 确实是因为劳动提供、履行工作职责而来的,那就属于典型的 “劳务报酬”。关键在于:1)保留完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留存每月发放 USDT 的记录;3)将 USDT 换成人民币过程中所有的链上转账记录、港卡到账记录、汇款路径都要完整保存,确保资金流路径可以自证闭环。只要这些资料能够相互印证,说清楚收入来源与用途,就可以作为工资性收入在国内依法申报个税。

  Wayne:那他如果之前在香港拿这份工资,有交过税的话,是否可以在国内抵扣?

  Calix:可以。如果他在香港已经依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那回国时这部分收入会先合并计入中国税务口径下的工资薪金收入,再按国内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如果计算下来应交 20 元,而他在香港已缴纳 10 元,那国内只需补缴 10 元。这是《个人所得税法》中允许的 “境外已纳税抵免” 机制,避免重复征税。

  Wayne:那就意味着他最好能有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Calix:对,有正式劳动合同是最理想的。如果没有,也可以补充其他形式的合同、工作说明、服务协议等,证明其为 “劳动性所得”。公司若愿意配合出具说明,会更有助于税务机关认可。

  税务身份是否能筹划?

  猫弟:这里可以延伸一个问题 — — 是否可以通过一些方式筹划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

  Calix:这个问题其实有很多策略,视你的目的和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方式较复杂,比如设立家族信托;也有一些比较基础的路径,比如调整居住天数。

  以家族信托为例,它在境内的税务待遇确实存在一定争议,但从过往实务来看,在特定结构下,确实发挥过有效的税务筹划作用。当然,未来政策如何演变,还不确定,所以这个方法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相对简单的方式,则是基于中国税法中 “税收居民” 认定的标准来操作。比如 Simon 刚才提到的 “183 天” 规则和住所判定标准。如果一个人已经长期生活在境外,且在境内没有实际经济利益关联或居住安排,那么理论上是可以通过日常安排和申报路径,避免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的。我个人认为,中国税法在 “税收居民注销” 机制上仍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引。如果一个人虽然拥有中国国籍或户籍,但已经离境多年,且在中国不再有实际经济活动或收入来源,理论上有可能不再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比如你长期生活在新加坡、中国香港,按理说应按当地税法缴税,而与大陆无关。不过,实际操作中差异很大,涉及居住地、收入路径、资金调配等因素,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具体筹划。从法理上来说,空间是存在的,关键在于是否有清晰的策略与合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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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6年04月22日  版次:08   作者:王明世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职工退休新规(2026年)

  近期,人社部发布新规,涉及养老保险、退休等重要事项,达到退休年龄还想继续工作,权益怎么保障?到龄退休但社保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处理?2026男女退休规定,一文读懂↓

  超龄用工新规:权益有保障了

  超龄劳动者,是指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随着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实施,这一群体规模日益扩大。

  人社部最新发布的意见明确:

  ● 要消除户籍、身份、年龄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 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应当保障其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 超龄劳动者累计缴费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也可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退休条件:两个缺一不可

  众所周知,办理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手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退休?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中输入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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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龄退休但缴费年限不够

  怎么办?

  以下这几种办法供你选择↓

  一次性补缴: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人,到退休年龄后多缴5年还不到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齐;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普通职工,一般不能一次性补缴。

  延迟退休: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自愿弹性延迟退休。

  1.需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单位可以拒绝)

  2.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3.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

  4.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只能申请一次)

  提前退休:这些事项要了解!

  想要提前退休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自愿弹性提前退休:养老保险要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提前时间不超过3年;退休年龄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干部55/女职工50)。

  例如:1972年9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可在60岁至62岁之间选择退休。

  二是从事特殊工种可申请提前退休。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常见问题解答

  Q1:申请提前退休需要单位同意吗?

  不需要,坚持自愿原则,只要满足条件,职工个人申请提前退休,不需要与工作单位协商,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职工的申请。

  Q2:申请延迟退休需要单位同意吗?

  需要。 职工希望延迟退休的,需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Q3:提前退休养老金会打折吗?

  不会。 在允许范围内选择提前或不延迟退休,养老金正常发放,不会打折。退休手续办理成功次月起正常领取养老金。


  来源:人社部网站、中国会计报

       编辑:陈世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