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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 对于财务人员来说,账务核算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尤其岁末年初各种问题焦头烂额,纷纷扰扰中理一个清晰的主线才能事半功倍:
一、关注科目余额表
通过查看科目余额表,了解资产负债明细数据期末余额情况,结合业务实质情况,与采购、销售等相关部门沟通,确认是否存在应收未收、应付未付、挂错、收入发票未及时开具、成本费用发票未及时取回、工资和税金未计提或核算错误等各项问题。
核查科目余额表后大多数核算错误及潜在各项问题都能及时发现,避免跨年处理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二、关注涉税问题
1、股东个税
查看“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股东借款。
根据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涉税问题
①查看“暂估”余额情况,了解次年5月31日前能否取得合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②考虑汇算清缴后企业所得税
核查全年发票是否存在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的问题,如存在问题需及时取得合规发票,同时计算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广告费、捐赠支出、折旧等各项影响税前扣除事项,提前预测算汇算清缴结果。
③附件资料是否齐全
查看咨询费、服务费等大额发票,是否有完善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咨询成果报告、内部会议流程等资料,企业不仅仅要按业务实质入账,同时也要关注证据链的完整性。
④工资薪金是否已据实支付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支付才能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3、核查税款缴纳情况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关注有无不可抵扣的进项税,不符合抵扣要求的需做进项税转出,印花税、残保金、工会经费、房产税等各项税费是否于当年纳税期间缴纳齐全,因各种原因少缴纳的要及时进行补缴。
三、关注财务资料的完整性
全年的纳税申报表、明细账、总账、财务报表、凭证、合同等各项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建议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保存,避免由于财务人员流动等各种原因导致资料丢失,使企业无法准确核查当年财务各项数据。
年终不仅仅是财务的工作累加,也是企业梳理各项流程合规性的机会,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财务管理才可以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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