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评协[2022]8号 重庆市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3-07
文号:渝评协[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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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资产评估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及《财政部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21] 1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重庆市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2021年12月31日在重庆辖区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


  2、协会代管的资产评估师。


  二、年检时间


  2022年3月7日至3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二)是否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是否停止执行业务满12个月;


  (四)是否专职执业;


  (五)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七)其他规定的年检内容。


  对不符合年检条件的执业人员,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暂缓年检、不予年检的决定。


  四、年检方式


  1、在执业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由所在评估机构统一组织年检;


  2、协会代管的执业资产评估师,自行填报资料到协会年检。


  五、年检材料


  (一)在执业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


  1、《2022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附件1);


  2、《2022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


  3、《2022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名单》(附件3);


  4、《2022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名单》(附件4);


  5、资产评估师在本机构购买社保的证明以及其他专职证明材料。


  (二)协会代管的执业资产评估师。


  1、《2022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附件1)。


  六、年检程序


  (一)评估机构:


  1、年检材料先预审后年检。执业机构完成2021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完善行业管理平台资产评估师基本信息后将2022年年检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文件请备注机构名称)提前发送至协会会员部邮箱cqicpa_hyb@qq.com,并告知协会会员部进行预审,会员部预审通过后通知执业机构,执业机构即可到协会进行现场年检,未通过预审的执业机构请勿自行前往办理现场年检。


  资产评估师年检基础数据来自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各执业机构需在办理年检工作前仔细核对行业管理系统平台中资产评估师的全部信息,确保所有资产评估师基本信息完整。协会将在预审阶段核查上述信息的完善情况,未完善的暂缓办理现场年检。


  具体操作如下:


  进入“行业管理平台” (http://47.94.11.33:8039/login)对资产评估师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其中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均应填写资产评估师本人真实信息;职务栏填写内容包含:总经理、副部经理、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2、已通过预审阶段的评估机构携带年检材料到协会办理现场年检;


  3、现场年检顺序:会员部核对人员信息→综合部核对机构收入信息→办公室收缴会费→会员部完结年检手续。


  (二)协会代管的资产评估师


  1、自行登陆行业管理平台,完善基本信息;


  2、填写《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单位名称”栏填写姓名、执业证书编号,携带会签表至协会进行现场年检;


  3、现场年检顺序:会员部核对人员信息→办公室收缴会费→会员部完结年检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执业机构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准备各项年检材料,按规定时间、程序到协会办理年检手续。


  (二)协会将依据年检工作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实地核查,着重检查资产评估师专职执业的情况,重点检查:新设执业机构合伙人(股东)、中小执业机构合伙人(股东)、受到投诉举报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60岁以上执业人员。


  如果在核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协会将按照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年检期间资产评估师存在办理注销或登记类别变更情况的,请登陆行业管理平台申请注销或办理登记类别变更,并将注销申请或登记类别变更材料连同年检材料一并上报协会会员部。


  (四)资产评估师年检期间已离职但仍然在行业内的,原则上应在原机构参加年检。年检工作结束后可办理转会、转所手续。


  (五)协会将于年检工作完成后在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网站公示年检结果,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结束后,对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制作年检专刊向社会公告。


  联系方式:


  会员部:6楼601室,联系人:刘云浅 电话:67031194。


  会员部邮箱:cqicpa_hyb@qq.com


  综合部:5楼506室,联系人:王 煜 电话:67031032。


  代成艳 电话:63118214


  办公室:5楼505室,联系人:刘卿平 电话:67031022。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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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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