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成都某广告服务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无真实业务开具普票28份被罚22.5万元

一、基本情况

被处罚主体:成都市金牛区某广告服务部;纳税人识别号:92510106MAC2W51Q8Q;处罚文书:成税三稽税罚告〔2026〕108号;拟作出处罚决定时间:2026年10月15日之前。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服务部在2022年至2024年间,在无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向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优创艺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虚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8份,金额合计2517311.88元,税额合计23203.12元,价税合计2540515.00元。

三、拟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对该服务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225000元罚款。

四、权利告知

该服务部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若拟罚款10000元(含)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五、风险提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小微经营主体同样受发票管理规定约束。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仅要承担行政罚款责任,若受票方将其用于税前扣除造成税款损失,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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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09/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判例宁波中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虚开普通发票157份票面累计900余万元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宁波中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昌泉;违法期间: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

二、案件性质

虚开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10.08万元,税额0.10万元;二、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3份,票面额累计497.11万元;三、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4份,票面额累计424.54万元。

四、处理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甬税稽三税通〔2026〕20033号),将其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五、风险提示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虽不直接涉及抵扣,但受票方可能将其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样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属于税务机关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企业接受发票时应当核对开票方经营范围、业务真实性与票据内容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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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09/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判例青海全弛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案——虚开专票20份普票67份被罚30万元并移送司法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青海全弛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4MAC675PQ8J;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4号楼11430室;法定代表人:郭绍凤。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金额198.02万元,税额1.98万元;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5份,票面额累计352.74万元;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2份,票面额累计162.10万元。

四、处理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风险提示

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为自己虚开均属虚开发票行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不仅要接受税务行政处罚,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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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09/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判例福州市捷鑫荣盛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走逃失联企业骗取出口退税被处1.5倍罚款并停止出口退税二年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福州市捷鑫荣盛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2MA341REY2F;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38号天福大厦第十一层1008号写字间;法定代表人:于悦。

二、案件性质

该企业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三、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已走逃失联,未提供出口货物对应的备案单证资料,并取得已证实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申报出口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款2143294.59元。

四、处理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第六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六项第4目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规定,对该公司处骗取出口退税款1.5倍的罚款3214941.89元,并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二年。

同时,税务机关依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八条规定,拟将该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五、风险提示

出口企业应当按规定留存出口货物对应的备案单证资料,确保出口业务真实、单证齐全。以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的,除被追缴退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外,还将被停止办理出口退税,并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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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09/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判例河北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三河市垚来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帮助代理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少缴税款案件

【税务稽查典型案例·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三河市垚来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垚来公司)违规帮助代理企业虚列成本导致代理企业少缴税款案件。

经查,2024年至2025年,垚来公司在为三河市久瑞通建材销售部等24户个体工商户提供涉税服务期间,通过虚列成本等方式为代理企业提供「税务筹划方案」,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14.62万元。在案件查办中,还发现三河市久瑞通建材销售部等24户个体工商户实际控制人都为王天宇一人,其通过拆分收入、骗享税收优惠政策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52.25万元。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24户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账簿、业务合同等资料。核查财务账簿发现,24户个体工商户账簿资料成本明细账中无银行凭证、收据、出入库单据、工资、合同、结算单等任何原始凭证。垚来公司在无成本依据情况下,为24户个体工商户捏造暂估成本,并据此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6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垚来公司作出处以其代理个体户少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倍的罚款共计14.62万元的处罚决定。对24户个体工商户偷税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0.0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暂估入账」下暗藏的「偷税秘籍」。涉税中介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提供涉税服务,不得通过虚列成本等方式帮助代理企业偷逃税款。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涉税中介行业监管,依法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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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08/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判例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常州市凯美瑞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税务稽查典型案例】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公安、海关等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线索,依法查处常州市凯美瑞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3年,常州市凯美瑞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低值高报出口商品价格、利用地下钱庄虚假结汇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415.68万元。2026年7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常州市凯美瑞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415.68万元,两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目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吴文语、梁艳勤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六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从犯仲荣君、居兴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低值高报出口商品价格、利用地下钱庄虚假结汇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在优化税费服务,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真正惠及诚信守法、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的同时,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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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08/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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