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可以计算抵扣。纳税人为ETC充值取得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项目为“代收通行费”,是否可以抵扣?
答:不可以。
答疑总承包合同是在5月1日之前签订,约定开工日期在5月1日之前,但由于特殊原因延后至5月开工,双方未变更合同,也未签订补充协议,该项目是否还可按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答:可以选择按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疑支付给文印店的打印、复印费能够抵扣进项吗?
答:文印店的打印、复印费属于其他生活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给文印店的打印、复印费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七条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抵扣进项。
答疑纳税人购入符合分两年抵扣的不动产,已经抵扣了60%,但是随后就进行了销售,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疑企业承租不动产,预付一年租金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后,进项税额能否一次性抵扣,还是分摊到各月平均抵扣?
答:认证通过后,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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