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一般纳税人接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滴滴出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对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有何要求?

 一、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三)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0-07-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2020年以来,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方面,出台了哪些新举措?

答:一是扩面。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出租车、网约车司机,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二是降门槛。将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员工占比要求,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三是提额度。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四是延期限。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对患新冠肺炎的借款人,可展期1年。


  五是简化审批。逐步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尽职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重复提交材料。要求办理时间原则上压缩在15个工作日内,并分别明确各部门、机构的具体办理时限,避免相互推诿,切实缩短审批时间。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相关部门、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六是取消反担保要求。对新发放的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等优质项目,取消反担保要求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1... 822823824825826827828829830831832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