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加油站应如何计算销售额?
答案:加油站无论以何种结算方式(如收取现金、支票、汇原、加油凭证(薄)、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应征收增值税。加油站应税销售题包括当月成品油应税销售额和其他应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其中成品油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成品油应税销售额=(当月全部成品油销售数量-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 X油品单价
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必须按不同品种分别核算,准确计算应税销售额。
答疑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是否可以延缓?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及政策解读,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如果纳税人在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如果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税款不享受延缓政策。
答疑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及政策解读,个体工商户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期内按规定缴纳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办理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因此,自然人代开发票不适用延缓缴纳税款政策。
答疑交通运输业代开发票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及政策解读,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答疑一次支付多个月份房租该如何记账?
答案: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依12%税率计征房产税,对于减少租金的,按减少后实际收取的租金金额从租计征房产税。
答疑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就业创业证》?
答案: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答疑个体户年度中间注销,是否需要结清税款?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个体工商户只有结清税款后才能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答疑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享受政策方式?
答: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
答疑金融商品转让如何确认增值税计税销售额?
答案: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举个例子:假设某一般纳税人公司,其金融商品转让取得含税收入3000元,该项金融商品的含税买入价是2000元,无其他结转,则处置该金融资产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3000-2000)÷(1+6%)×6%=56.60元
答疑税控服务费280全额抵扣会计处理
答案:
1、一般纳税人支付技术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 280
贷:银行存款/现金 280
抵减增值税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80
贷:管理费用 280
2、小规模纳税人支付技术维护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80
答疑在个人所得税APP发起了错误申诉,应该如何撤销?
答案:在个人所得税APP里面点击【查询】-【我的记录】-【异议处理记录】,点击需要撤销的【申诉详情】,点击【撤销】按钮,根据提示点击【确定撤销】即可。
注:申诉类型显示“从未在职”,待受理状态才可以撤销,如果显示已受理就不可以撤销。
答疑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模块可以申领的发票种类有哪些?
答案:截至目前,电子税务局支持领用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迭票)、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折迭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六联无金额限制版)、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联卷式76mm*177.8mm)、医疗卫生收费机打普通发票(四联无金额限制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六联无金额限制版)、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五联无金额限制版)、出口货物销售发票(七联无金额限制版)、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壹佰元175mm*77mm)、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伍拾元175mm*77mm)、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贰拾元175mm*77mm)、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拾元175mm*77mm)、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伍元?175mm*77mm)和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壹元175mm*77mm)等发票。
答疑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税?
回答: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在客房中销售方便面等货物,应分别核算销售额适用税率和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答疑社保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做?
社保费用会计分录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3、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实发数)
答疑工会经费如何做账?
计提
借:成本、费用、在建工程、生产成本、工程施工——工会经费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缴纳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上交上级工会(40%)
银行存款——上交单位工会(60%)
答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疑专票丢失按规定办理丢失手续,又开了红字专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
答疑个人继承房屋是否免征契税?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如下: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根据上述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属于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答疑个人出租住宅承租方和出租方双方是否免征印花税?
答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出租住宅(即住房)的个人免征印花税;个人出租住宅,如承租方为个人则免征印花税;承租方不是个人则不免征印花税。
答疑哪些货运企业可以向互联网物流平台代开专用发票?
答案: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同意,可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无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二)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
(三)未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
(四)注册为该平台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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