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认资源税时,成本利润率如何确定?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 )的规定:“三、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


 … …


(四)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 …”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各地税务机关规定也不相同,可参考如下:


1.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现明确我省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20%。”


2.《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6号)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纳税人申报的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自用资源税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确需按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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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10-20
来源:焦点财税

答疑个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的条件,从2021年1月起原单位按6万元扣除减除费用,但是在2021年7月更换工作,到新单位后减除费用如何扣除?

参考《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2021年第三期)》的回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的新的预扣预缴方法,适用于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您更换工作单位后,不再满足上述第3个条件,即“同一单位”适用条件。新单位应当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也就是说,您2021年7月到新单位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新单位办理扣缴申报时,减除费用应当按照5000元(5000元/月×1月)扣除。在原单位已经扣缴的部分无需在预缴阶段调整,您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按照6万元/年的标准扣除基本减除费用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另外,由于您换工作前已在原单位充分享受6万元/年减除费用,为减轻您的办税负担,我们建议您在新单位不再扣除减除费用,以免汇算时再调增多扣除的费用进而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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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10-20
来源:焦点财税

答疑广告设计服务是否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规定,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第3目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其中明确,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文字、语言、图画、声音、视觉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内部管理设计、业务运作设计、供应链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网游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上述规定,广告设计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不属于广告服务的范围,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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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10-20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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