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小型、微型企业,按什么标准衡量和区分?

答:企业划型标准,分为两种情况,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型:

一、一般企业划型


  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六条规定,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附件的《金融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型标准划型。不同行业的企业,按照其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两项指标衡量确定。


  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上述所称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二、特殊企业划型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


  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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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2-04-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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