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已办理税务登记且状态为正常,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的企业可以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企业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左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二)页面初始化时,查询结果区显示当前登录纳税人以前登记过的三方协议信息,点击任意一条信息前面的圆点,可对信息进行查看,如果当前信息的协议状态为验证通过或协议终止,则不能对信息进行修改。如果协议状态为验证失败,可以修改“缴款账号名称”和“缴款账号”,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后,点击“验证”按钮验证三方协议信息。如果协议状态为未验证,可以直接点击“验证”按钮验证三方协议信息。
(三)点击“增加”按钮,可以新增一条三方协议信息,填写申请信息区相关信息,*为必录项,选择一条银行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保存成功后,页面弹出提示框,显示三方协议号,点击“确定”按钮。(注:新增三方协议时,纳税人必须有有效的银行登记信息,如纳税人从未办理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或办理三方协议的银行账号没有登记过,请先至“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事项进行报告。)
(四)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验证CA信息。
(五)点击左侧“我要查询”中的“事项进度”菜单查看事项办理进度,如果反馈状态为“已办结(同意)”,即可点击该文书号查看三方协议通知书。点击结果通知书即可查看三方协议,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三方协议。(建议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协议,协议书可以不采用正反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