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税总函[2020]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请各级税务机关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和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审核核算,及时办理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3日
法规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4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现就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
二、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三、上述政策自2020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止执行,以船舶进出港时点为准。
四、对符合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由中央海事管理机构从经批准的相关银行账户中办理退费或从缴费人应缴费额中予以抵扣。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2020年3月13日
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2日
法规中评协[2020]5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修订《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我会修订了《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会2017年6月14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11月9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同时废止。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3月10日
法规中评协[2020]6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0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的通知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0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0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3月11日
法规工信部联电子[2020]28号 关于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月20日
法规建司局函市[2020]3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现决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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