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受理税务机关的通告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现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受理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20号,邮编:530001,联系电话:0771-3171116)。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且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上述指定的受理税务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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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23日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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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为继续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研究决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受疫情影响在上述期限内仍无法办理申报的纳税人,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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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年4月社会保险费征期的通告
为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对2020年4月社会保险费征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4月征期征缴业务安排
2020年4月28日18:00至4月30日24:00期间,暂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以及梧州市、北海市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广西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缴费人端、微信公众号的单位缴费、银行端查询缴款和办税服务厅前台等缴费渠道同步暂停。
二、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保单位妥善安排申报缴费时间,避免征期调整影响缴费与权益享受。
(二)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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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办公地点搬迁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自2020年6月8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主要职能部门的办公地点,由民族办公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搬迁至园湖办公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联系电话:0771—5538058。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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