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税函[2007]4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广西、广东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大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起,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该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四、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五、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因所属分支机构发生变化,需调整汇总范围、变更名称和调整预交税款比例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附件: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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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4-16
文号:国税函[2007]429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国税函[2007]4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及预缴比例的请示》(中国石化财[2006]155号)。经研究,现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下属新增的全资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郑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研发(北京)中心,从2006年起,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年终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统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一坪润滑油分公司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重庆分公司后,继续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合并纳税有关政策。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分公司下属新增的全资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上海分公司,从2006年起,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分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分公司合并纳税有关政策。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下属新增的全资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济南天然气管道管理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燃气分公司山东天然气销售营业部,从2006年起,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合并纳税有关政策。

四、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下属新增的全资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从2006年起,作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年终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统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原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西安分公司更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陕西分公司,原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北沈阳分公司更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北辽宁分公司,继续作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执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合并纳税有关政策。

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下属全资单位(包括新增单位)以前年度和2006年已经就地预交和超交的所得税,均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在北京统一抵减其2006年应交所得税。

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品油销售企业租入经营并由各成品油销售企业统一核算的加油站的租赁经营所得,并入成品油销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新增和变更名称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71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新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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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4-19
文号:国税函[2007]438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 国税函[2007]4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湖北、广东、四川省(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2006年度管理费用向下属公司分摊的申请》(万字[2006]277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核定该公司2006年度按8143万元的限额(详见附件)向其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

其所属企业在规定限额内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超过规定限额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上述三个文件的精神,在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附件: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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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4-22
文号: 国税函[2007]440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国税函[2007]50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省(区、市)国家税务局,青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经研究,现对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度发生的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和《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度发生的财产损失准予税前扣除(财产损失清单见附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应依据该公司报送的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确认的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的证明资料,按规定逐笔逐项进行审查核实,如有不实,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补缴税款。

二、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要协助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该公司2006年度申报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审查核实,如有不实,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资料反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附件: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序号项目名称代理行原值净值净损失

一、固定资产

1奥迪2.6北京市分行 635,000.00 19,050.00 19,050.00

2公爵帝轿车浙江省分行 12,000.00 5,127.74 5,127.74

3昌河面包青岛市分行 11,500.00 4,992.94 4,992.94

4摩托车广东省分行 13,800.00 414.00 414.00

5丰田面包车广东省分行 198,352.00 59,325.26 59,325.26

6华兴原二支行

职工宿舍湖南省分行 4,593,000.00 4,593,000.00 4,593,000.00

7田庄台办公楼辽宁省分行 190,000.00 112,032.12 112,032.12

8油城住宅楼辽宁省分行 203,546.50 152,746.97 152,746.97

9盘山家属房辽宁省分行 62,543.00 23,429.88 23,429.88

10盘山家属房辽宁省分行 13,000.00 3,676.18 3,676.18

11房屋吉林省分行 266,067.32 200,434.18 200,434.18

12白城市镇赉支行

土地吉林省分行 864,381.94 794,511.04 794,511.04

13宿舍吉林省分行 2,600.00 2,119.70 2,119.70

14新阳支行公企房黑龙江省分行 1,000,000.00 580,490.91 580,490.91

15方一安宿舍浙江省分行 23,388.00 7,919.42 7,919.42

16高井头宿舍安徽省分行72,649.50 49,698.72 49,698.72

17六安分行舒城支行

龙河宿舍 安徽省分行100,102.00 62,214.58 62,214.58

18六安分行舒城支行

东门宿舍安徽省分行20,000.00 11,524.88 11,524.88

19六安分行舒城支行

综合宿舍安徽省分行50,000.00 29,642.33 29,642.33

20六安分行舒城支行

储蓄综合楼安徽省分行68,800.00 36,047.41 36,047.41

21其他非营业用房

(广德)安徽省分行50,000.00 15,491.18 15,491.18

22月湖支行三角线

分理处营业房江西省分行 86,080.00 48,200.15 48,200.15

23鹰潭分行铜专职工

宿舍1号楼江西省分行 306,000.00 196,197.92 196,197.92

24林荫东路职工

宿舍楼江西省分行 130,410.00 104,581.36 104,581.36

25办公营业楼山东省分行 119,362.89 34,668.09 34,668.09

26食堂工程款湖北省分行 113,136.00 3,394.08 3,394.08

27友谊、供办

营业用房湖北省分行 4,542.51 223.32 223.32

28花果办中心所湖北省分行 48,869.30 34,099.87 34,099.87

29六化建所湖北省分行 140,000.00 113,277.10 113,277.10

30前进路分理处湖北省分行 82,966.92 15,090.41 15,090.41

31工业区储蓄所湖北省分行 150,000.00 116,097.33 116,097.33

32西街分理处湖北省分行 200,000.00 157,577.22 157,577.22

33咸安区支行车库湖北省分行 15,300.00 1,658.55 1,658.55

34咸安区支行建丰湖北省分行 18,243.53 10,218.57 10,218.57

35崇阳支行老宿舍房湖北省分行 72,074.79 58,939.14 58,939.14

36通城支行金三角

办公楼湖北省分行 848,300.00 684,479.82 684,479.82

37人民路支行住宅楼湖南省分行 428,571.43 292,101.59 292,101.59

38城东支行宿舍湖南省分行 1,582,794.00 47,483.82 47,483.82

39隆回支行中心所

营业房湖南省分行 218,000.00 126,476.70 126,476.70

40东茅岭岳阳楼所湖南省分行 410,000.00 248,537.15 248,537.15

41赫山支行江化

储蓄所湖南省分行 55,244.30 55,244.30 55,244.30

42赫山支行朝阳

储蓄所湖南省分行 159,588.11 159,588.11 159,588.11

43未房改宿舍

(公摊)、小电房 广东省分行 78,204.93 36,545.81 36,545.81

44未房改宿舍、

地下室、营业点广东省分行 478,779.33 364,470.84 364,470.84

45诗书路支行

营业用房广东省分行 1,098,340.00 493,344.57 493,344.57

46长堤支行营业用房广东省分行 270,590.20 82,836.14 82,836.14

47营业用房广东省分行 498,156.00 223,762.21 223,762.21

48鸿运花园广东省分行 800,700.00 800,700.00 800,700.00

49东亚大厦办公楼广东省分行 1,535,966.00 1,183,748.19 1,183,748.19

50中山五所办公楼广东省分行 255,000.00 160,063.08 160,063.08

51职工宿舍广东省分行 6,990,000.00 5,345,619.94 5,345,619.94

52湛江市坡头区

房地产开发公司广东省分行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53百园宿舍—在建

工程转入广东省分行 772,434.03 734,971.07 734,971.07

54清远市分行

清新支行本部宿舍广东省分行 75,177.98 53,227.88 53,227.88

55清远市分行宿舍广东省分行 52,500.00 46,195.00 46,195.00

56紫微花园深圳分行 796,317.77 578,423.14 578,423.14

57蛇口太子路

光龙大厦首层深圳分行 663,618.80 403,842.16 403,842.16

58蛇口太子路

光龙大厦首层深圳分行 1,501,400.00 869,463.65 869,463.65

59蛇口太子路

光龙大厦首层深圳分行 794,861.63 452,967.61 452,967.61

60蛇口太子路

兴龙大厦首层深圳分行 1,182,829.80 639,236.24 639,236.24

61防城支行宿舍广西区分行 2,806.94 1,325.05 1,325.05

62建行龙滩支行

职工公寓楼广西区分行 254,400.00 173,860.70 173,860.70

63合浦丰门岭房产广西区分行 250,000.00 132,797.97 132,797.97

64黔南分行本部

河滨路宿舍贵州省分行 18,500.00 12,016.90 12,016.90

65建行白银市分行

人民路住宅楼甘肃省分行 18,611.72 11,349.11 11,349.11

66秦城大众路住宅甘肃省分行 119,678.00 101,670.74 101,670.74

67原信用社职工住宅甘肃省分行 504,095.57 504,095.57 504,095.57

68安西县支行支行

家属院甘肃省分行 82,522.45 42,192.62 42,192.62

69临夏州分行住宅楼甘肃省分行 359,362.89 10,780.89 10,780.89

70兰西储蓄所甘肃省分行 217,229.15 171,564.69 171,564.69

71培训用房甘肃省分行 338,238.00 314,761.10 314,761.10

72大同大庆路分理处

营业用房山西省分行 171,000.00 120,354.58 120,354.58

73郊区支行政府

储蓄所山西省分行 136,287.10 105,490.06 105,490.06

74高平支行宿舍楼山西省分行 167,000.00 125,394.40 125,394.40

75五台职工宿舍楼山西省分行 1,810,000.00 1,373,214.01 1,373,214.01

76分行本级八一路

宿舍山西省分行 102,337.95 73,750.17 73,750.17

77原隰县支行储蓄所

营业用房山西省分行 17,200.00 7,432.16 7,432.16

78河西支行古交支行

宿舍山西省分行 176,803.98 130,783.39 130,783.39

79农业路5#11#河南省分行 87,958.74 52,551.17 52,551.17

80原新区支行办公室

改造河南省分行 92,500.00 77,044.80 77,044.80

81安阳分行供销社

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28,965.00 12,895.28 12,895.28

82中州支行中州路

安阳大学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650,000.00 479,255.54 479,255.54

83职工住房

(王书奎)河南省分行 179,999.40 125,913.00 125,913.00

84职工住房(段冰)河南省分行 189,993.00 141,213.18 141,213.18

85安阳分行相州支行

西环城分理处河南省分行 8,543.03 7,852.43 7,852.43

86吉利支行老办公楼河南省分行 589,150.80 246,265.16 246,265.16

87吉利支行老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502,364.80 191,425.14 191,425.14

88吉利支行办公楼河南省分行 42,521.76 39,084.66 39,084.66

89嵩县支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1,000.00 930.70 930.70

90三门峡分行灵宝市

支行故县分理处营业楼河南省分行 292,100.00 228,367.67 228,367.67

91清产核资河南省分行 390,000.00 242,359.04 242,359.04

92漯河分行郾城县

支行宿舍楼河南省分行 194,000.00 102,473.35 102,473.35

93漯河分行临颍

新城路宿舍楼河南省分行 1,148,000.00 954,672.93 954,672.93

94确山宿舍楼河南省分行 410,000.00 256,659.90 256,659.90

95正阳建行南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1,530,000.00 1,285,095.07 1,285,095.07

96土地辽宁省分行 370,470.40 370,470.40 370,470.40

97住宅用地辽宁省分行 676,922.00 676,834.40 676,834.40

98土地浙江省分行 200,150.00 200,150.00 200,150.00

99土地转让金湖北省分行 68,000.00 68,000.00 68,000.00

100商业用地湖北省分行 2,210,000.00 2,210,000.00 2,210,000.00

101重估增值湖北省分行 740,000.00 740,000.00 740,000.00

102皂市大桥所土地湖北省分行 18,000.00 11,325.50 11,325.50

103黄冈西湖二路土地湖北省分行 846,247.92 624,032.39 624,032.39

104中国建设银行荆门市

分行土地湖北省分行 843,706.50 622,158.51 622,158.51

105土地湖南省分行 290,000.00 290,000.00 290,000.00

106支行土地湖南省分行 472,600.00 472,600.00 472,600.00

107中山三乡前陇

工业用地广东省分行 118,000.00 118,000.00 118,000.00

108金华新村广东省分行 1,600,000.00 1,600,000.00 1,600,000.00

109开阳县支行土地贵州省分行 42,135.20 40,028.30 40,028.30

110新华中路28号土地甘肃省分行 783,355.90 727,484.20 727,484.20

111嘉峪关铁路支行

土地甘肃省分行 79,000.00 75,168.40 75,168.40

112万荣行土地山西省分行 19,900.00 18,931.90 18,931.90

113安阳分行园

南路支行河南省分行 4,889.00 4,652.00 4,652.00

114濮阳分行柳屯支行

马寨矿土地河南省分行 1,400.00 1,334.46 1,334.46

115金水支行

行政区支行河南省分行 2,329.80 2,216.70 2,216.70

116金水支行政

六一分理处河南省分行 314,300.00 298,811.20 298,811.20

117洛阳分行孟津支行

94年征家属院土地河南省分行 747,000.00 303,914.70 303,914.70

118洛阳建行土地河南省分行 7,549,000.00 5,347,288.70 5,347,288.70

119洛阳分行营业部

土地使用权河南省分行 6,963,169.37 2,856,801.41 2,856,801.41

120洛宁支行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139,500.00 86,930.50 86,930.50

121洛阳建行

土地使用权河南省分行 5,403,097.48 3,715,165.06 3,715,165.06

122栾川支行土地河南省分行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23平顶山分行本部河南省分行 2,590,000.00 677,644.44 677,644.44

124土地河南省分行 44,170.00 41,492.20 41,492.20

125东风路支行西秦汉路

豫西水泥厂对面土地河南省分行19,175.10 19,175.10

126陆川支行温汤

宿舍用地广西区分行 677,821.21 677,821.21

127揭东支行

营业用房用地广东省分行 805,880.90 805,880.90

128新绛支行旧

办公房用地山西省分行 19,960.26 19,960.26

129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本部  14,259,976.66

固定资产小计77,265,604.36 54,882,607.54 69,142,584.20

二、长期待摊费用

130中山中路综合楼

外墙装修广西区分行 11,378.63 11,378.63

131高新营业厅装修广西区分行 38,611.92 38,611.92

132北专监控四川省分行 451.80 451.80

133一专监控系统四川省分行 14,239.88 14,239.88

134北专监控系统四川省分行 10,388.96 10,388.96

135一支行宿舍

锅炉维修江西省分行 3,365.64 3,365.64

136前进分理处装修费广东省分行 191,050.72 191,050.72

137城区汾江支行

2003年装修费广东省分行 302,433.88 302,433.88

138南海大沥支行

2003年装修费广东省分行 428,909.27 428,909.27

139高明协华办

2002年装修费广东省分行 108,792.74 108,792.74

140长期租赁费-大楼办广东省分行 362,729.34 362,729.34

141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金库门改造广东省分行 150,423.19 150,423.19

14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沙发、茶几广东省分行 21,338.06 21,338.06

143榕城支行马牙

办事处安防改造费广东省分行 12,368.36 12,368.36

144监控安装费广东省分行 7,954.05 7,954.05

145监控安装费广东省分行 8,409.66 8,409.66

146租入网点装修费深圳分行 48,131.41 48,131.41

147租入网点装修费深圳分行 35,859.30 35,859.30

148租入网点装修费深圳分行 99,450.41 99,450.41

149租入网点装修费深圳分行 117,991.73 117,991.73

150租入网点装修费深圳分行 249,959.20 249,959.20

151其他长期待摊费深圳分行 20,331.18 20,331.18

152其他长期待摊费深圳分行 50,632.98 50,632.98

153其他长期待摊费深圳分行 52,589.82 52,589.82

154监控设备及安装费深圳分行 1,235.16 1,235.16

155监控设备及安装费深圳分行 72,047.40 72,047.40

156监控设备及安装费深圳分行 30,636.51 30,636.51

157“山东证券交易厅”

装修山东省分行 17,987.18 17,987.18

158老东门所改造山东省分行 24,582.16 24,582.16

159市中营业大厅装修山东省分行 229,960.16 229,960.16

160市中金融超市装修山东省分行 21,472.92 21,472.92

161浠水支行丽文分理处

装修费用湖北省分行 32,947.91 32,947.91

162仙游建设所装修福建省分行 34,848.85 34,848.85

163天潼路支行装修建行上海分行 277,056.47 277,056.47

164储蓄所装修陕西分行 18,005.26 18,005.26

165储蓄所装修陕西分行 594.32 594.32

166侯马望桥街分理处

营业用房装修山西省分行 97,446.68 97,446.68

167装修工程费山西省分行 85,136.76 85,136.76

168显示屏工程山西省分行 5,565.68 5,565.68

169空调工程山西省分行 4,132.03 4,132.03

170空调工程山西省分行 2,499.98 2,499.98

171办公配置山西省分行 59,189.52 59,189.52

172装修工程费山西省分行 28,333.01 28,333.01

173广厦行监控系统

改造辽宁省分行 7,723.81 7,723.81

174网点装修湖南省分行 249,999.16 249,999.16

175鸿雁分理处装修湖南省分行74,999.50 74,999.50

176城西支行装修湖南省分行 8,242.08 8,242.08

177城西支行招牌湖南省分行 2,387.96 2,387.96

178南庄支行

毕马威办证费广东省分行 3,533.23 3,247.63 3,247.63

179办证费广东省分行 1,135.00 1,043.20 1,043.20

180办证费广东省分行 19,854.00 18,249.00 18,249.00

181秦城忠武巷新所

装修甘肃省分行 97,643.82 89,750.82 89,750.82

182周口分行三川支行川汇

分理处装修河南省分行 191,300.00 169,606.70 169,606.70

183南阳分行天山路家属院

办证费河南省分行 18,730.00 17,821.60 17,821.60

184南阳分行第二支行

办公楼办证费河南省分行 20,000.00 19,030.10 19,030.10

185铁西支行南营业楼

办证河北省分行 1,800.00 1,654.50 1,654.50

186装修费湖北省分行 24,000.00 20,502.12 20,502.12

187舞钢支行石漫滩

分理处装修河南省分行 190,000.00 174,641.80 174,641.80

188三门峡分行灵宝支行

家属楼(办证)河南省分行 1,120.00 1,065.70 1,065.70

长期待摊费用小计569,116.05 4,251,435.77 4,251,435.77

三、担险委托贷款

189上海华星影视

贸易公司上海分行5,500,000.00 5,500,000.00 5,500,000.00

190上海福利达服饰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5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191上海玩具十七厂上海分行1,724,948.00 1,724,948.00 1,724,948.00

192上海之地贸易发展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720,000.00 3,720,000.00 3,720,000.00

193大上海国际会所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562,522.24 15,562,522.24 15,562,522.24

194上海嘉进企业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195上海新亚金属

工艺厂上海分行65,000.00 65,000.00 65,000.00

196蒲江县乡镇企业

供销公司四川分行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197四川邻水县炼油厂四川分行80,000.00 80,000.00 80,000.00

198四川邻水县

造纸总厂四川分行40,000.00 40,000.00 40,000.00

199四川精工机械

二分厂四川分行230,000.00230,000.00 230,000.00

200四川精工机械四分厂四川分行65,000.00 65,000.00 65,000.00

201邻水县五金电器厂四川分行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2邻水县金属

回收公司四川分行30,000.00 30,000.00 30,000.00

203奉节县氮肥厂重庆分行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04广东和平县水泥厂广东分行3,076,000.00 3,076,000.00 3,076,000.00

205海南省纺织工业

总公司海南分行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206海南省轻工机械

工业公司海南分行5,200,000.00 5,200,000.00 5,200,000.00

207通什市水泥厂海南分行530,000.00 530,000.00 530,000.00

208上海嘉定区

玉兰庄园上海分行927,873.30 927,873.30 927,873.30

209上海天丰商贸公司上海分行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10上海怡达服装厂上海分行237,882.54 237,882.54 237,882.54

211上海九统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4,300,000.00 4,300,000.00 4,300,000.00

212上海富尔莱

实业公司上海分行316,500.00 316,500.00 316,500.00

213上海天富房地产

发展公司上海分行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214邻水县节园宾馆四川分行170,000.00 170,000.00 170,000.00

215四川省华东

玻璃钢厂四川分行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16广东五华县

汽车螺丝厂广东分行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217上海曙光特种

合成材料厂上海分行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18上海沿山汽车发展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219上海环中塑胶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37,000.00 237,000.00 237,000.00

220上海杰宝汽车清洗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221湖南省第二纸板厂湖南分行1,800,000.00 1,800,000.00 1,800,000.00

222邵阳市水泥厂

扩建办湖南分行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223玉溪市粮贸大楼云南分行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24浙江嘉善工业

供销公司上海分行240,000.00 240,000.00 240,000.00

225江苏宜钢集团公司江苏分行7,290,000.00 7,290,000.00 7,290,000.00

226哈尔滨纪元房地产

综合开发公司黑龙江分行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27黑龙江省糖业公司黑龙江分行2,936,021.60 2,936,021.60 2,936,021.60

228汕头经济特区广澳

企业发展公司广东省分行5,450,000.00 5,450,000.00 5,450,000.00

229腾冲县龙江糖厂云南分行2,011,382.90 2,011,382.90 2,011,382.90

230新时代通讯

器材公司黑龙江分行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31克山医药原材料厂黑龙江分行1,487,501.78 1,487,501.78 1,487,501.78

232腾冲县蒲川煤矿云南分行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33黑龙江省毛纺厂黑龙江分行4,658,209.86 4,658,209.86 4,658,209.86

234广东省广宁
华宁陶瓷厂
广东省分行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担险委托贷款合计134,105,842.22 134,105,842.22 134,105,842.22

四、股权投资处置损失

235股权投资处置损失  3,886,756.46

财产损失总计211,940,562.63 193,239,885.53 2113866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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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5-16
文号:国税函[2007]500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国税函[2007]5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失控发票数据采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本法规自2020年2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据统计,近期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数据库中一些地区失控发票的比例较高。经初步核查,其主要原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地区违反规定将不属于失控发票范围的发票录入到失控发票数据库;二是一些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税务注销手续从而形成失控发票;三是个别企业丢失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金税卡形成失控发票。为了保证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健康运行,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充分发挥这一系统在打击发票犯罪方面的作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规定的失控发票范围采集失控发票数据,不得擅自扩大失控发票的范围。对于一些尚未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或缴纳税款的企业,应当按照“一窗式”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核查处理,只有稽查部门确认企业已经走逃的,才能按照上述规定将其发票列为失控发票。对于擅自扩大范围采集失控发票数据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要加强注销税务登记企业的发票收缴工作。对于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缴销其库存未用的纸质发票,督促企业进行防伪税控报税,防止产生失控发票。

三、要加强宣传和辅导,进一步提高企业防伪税控系统安全管理的意识,加强金税卡的管理,防范丢失和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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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5-23
文号:国税函[2007]517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国税函[2007]5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沃机械(扬州)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失效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本条法规自2008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海沃机械(扬州)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42号)收悉,批复如下:

海沃机械(扬州)有限公司是2003年12月在江苏省扬州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前置多节油缸、液压系统部件、多功能顶开启系统、拉臂车上装、垃圾压缩设备等液压设备。该公司主导产品自卸车前顶举升高压油缸、智能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分别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先进制造领域”中“高压液压柱塞泵/马达”(序号:02030013)及“现代交通领域”中“汽车液力变距器”(序号:04030010)类产品范围。2006年8月,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同意海沃机械(扬州)有限公司从2007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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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5-31
文号:国税函[2007]574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国税函[2007]6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辽宁、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云南、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天津、吉林、江苏、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省(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2181.97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在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附件: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

单 位

金额(万元)

地址

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22.64

四川省眉山市

2

重庆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73.30

重庆永川市

3

涪陵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40.32

重庆市涪陵区

4

沙市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37.43

湖北省荆州市

5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

10.99

四川省安岳县

6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36.65

云南省昆明市

7

长春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37.43

吉林省长春市

8

广东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248.40

广东省佛山市

9

厦门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00.78

福建省厦门市

10

西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54.97

陕西省高陵县

11

武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219.90

湖北省武汉市

12

天津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10.40

天津市宝坻区

13

淮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84.23

江苏省淮安市

1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91.63

浙江省绍兴市

15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69.63

江苏省无锡市

16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110.40

湖南省常德市

1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91.63

江西省南昌市

18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55.89

江苏省大丰市

19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41.23

辽宁省沈阳市

20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73.30

海南省澄迈县

2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10.35

四川省德阳市

22

揭阳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60.47

广东省揭东县


合 计

21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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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6-11
文号:国税函[2007]634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国税函[2007]6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若干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问题

  (一)通信铁塔、管道、简易房屋、活动房屋等固定资产折旧问题。通信企业用于收发信号的综合通信铁塔、存放通信光缆设备的管道、存放通信基站设施的简易房屋等固定资产,是通信设备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可以统一作为通信设施固定资产,按照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10年期限计提折旧。

  (二)通信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设备变更折旧年限问题。考虑到设备更新换代、升级改造等原因,通信企业2G通信设备和支撑网计算机系统设备,可以根据本企业设备更新情况,从原来确定的7年折旧年限调整为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最短5年折旧年限。调整后的折旧方法按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在剩余年度内以直线法计提折旧。上述调整情况,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关于员工成本扣除问题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通信企业对员工成本(工资和福利费等)实行绩效考核与人工成本挂钩管理模式的,在每个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对员工成本可暂按企业制定的计划数列支;通信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按实际发生数进行调整。

  三、关于积分计划费用扣除问题

  通信企业对客户采取积分回馈计划,对具备一定消费条件的客户给予积分,并根据积分回馈实物或服务。凡客户兑现积分的,通信企业所发生的实物或服务费用,可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客户没有兑现积分的,不得做为成本费用列支。

  四、关于交际应酬费核算单位问题

  通信企业分公司的交际应酬费应以分公司为单位进行核算。通信企业在集中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整个公司所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包括总公司本身所发生的),按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比例,统一计算确定列支数额。

  本通知自2006年纳税年度起执行。

  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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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5-30
文号:国税函[2007]610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国税函[2007]7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门票销售开具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门票销售开具发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门票销售所需发票的开票方式问题。

  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门票销售预定开始时间为2007年4月,2007年9月开始收取票款,2008年6月开始配售门票。根据北京奥运会确定的门票销售对象,销售门票时所需发票的开具分别按特定客户和公众客户两种情况处理:

  (一)向特定客户开具发票

  北京奥组委在销售特定客户门票(指国际奥组委、国家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赞助企业、电视转播商等以合同形式确定购买关系的单位,并由北京奥组委直接销售门票)时,开具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发票。特定客户门票将加印特殊标识,从外观上区别于向公众销售的门票。

  (二)向公众开具发票

  由北京奥组委指定的在全国各地的中国银行门票代售点销售给公众的门票,购票者需要发票的,可持门票到门票销售地的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比赛时由北京奥组委在各比赛场馆开设的现场售票点销售的门票,由各现场售票点为购票者开具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由北京奥组委统一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领取。

  二、关于发票工本费问题。

  北京奥组委销售给特定客户的门票和销售给公众的门票所需要开具或者代开的发票,一律免收发票工本费。

  三、奥运会门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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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6-26
文号:国税函[2007]720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国税函[2007]724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地方税务局使用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实现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为推动全国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研究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开发建设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并与各商业银行联网;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共同制定、发布全国统一的税务、国库联网业务需求和技术接口标准,税务系统根据业务需求和技术接口标准,开发建设综合征管软件与TIPS系统连接的前置系统,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前置系统、TIPS系统的连接,实现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财政部门通过与TIPS系统的连接,取得应征和入库信息。

  目前,税务、国库联网业务需求已印发,TIPS系统、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前置系统、综合征管软件(CTAIS2.0)已建设、开发、修改完成,6月28日将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联通试运行,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试点情况布置在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推广应用。为做好地方税务局系统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目前地方税务局系统的综合征管软件全国尚未统一,各省地方税务局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与国库横向联网业务需求书〉的通知》(银发[2005]2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税务国库横向联网系统接口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5号),自行完成前置系统及综合征管软件的开发建设、修改工作。

  二、前置系统及综合征管软件开发建设、修改完成后,各省地方税务局应与省国库共同向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报送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联调测试、上线运行申请。报送的申请应注明计划联调测试时间、上线运行时间、上线具体单位、上线运行纳税人户数、自缴核销户数及其他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将组织申请单位开展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的联调测试。

  三、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系统联调测试结果、实时划缴和银行端查询缴税户数、TIPS系统承受能力、联网系统推广方案等情况,适时安排申请单位的上线运行。

  四、各省地方税务局应本着积极稳妥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开展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做好系统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具体部门和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二)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编写联调测试的业务案例。业务案例应覆盖《税务与国库横向联网业务需求书》(包括与综合征管软件有关的部分)所述的所有业务。

  (三)根据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技术方案要求,完成设备配置、网络联接、数据整理等准备工作。

  (四)制定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应急处理预案。

  (五)对业务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六)对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开展纳税人授权其开户银行按税收电子缴款书划缴税款签约工作。

  五、各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库应密切合作,加强沟通,明确职责,共同组织开展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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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6-22
文号:国税函[2007]724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国税函[2007]7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对本地区实行“出口收汇网上报审系统”的出口企业进行申报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试点工作,请商省内外汇管理部门后共同报请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二、目前国务院正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了给予软件企业一定期限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待国务院正式发文后,请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为推进两岸直航进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上报国务院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船运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请示》已获批准。目前,具体税收政策的政策性文件正在起草之中。届时,海峡两岸船运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将享受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请你们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积极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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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07-07-06
文号:国税函[2007]748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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