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在税法概念上就是未设立个体户和公司的个人,很多人觉得个人取得收入不就交个税就完了吗?果真如此吗?我将税法中可能涉及自然人的12类税整理列举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在境内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主体中就有单位或个人两类,个人中又包含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因此即使是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也依然应当缴纳增值税。和个体户、企业的区别在于,自然人没有税务登记,只能到税务机关代为开具发票。典型的如个人提供建筑服务、提供咨询服务、设计服务、租赁房屋等,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并代开发票。
二、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依法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因此个人如果生产销售了此类特殊商品,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也要缴纳消费税。特殊商品包括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首饰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
三、发生应税行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应依法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跟随者增值税而出现的,因此通常缴纳增值税也要缴纳这几项特殊费用。
四、取得下列九类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拥有或管理应税车船的,应依法缴纳车船税。
每个持有车辆的个人都在叫,只是你可能没有注意,现在一般是由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六、在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应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
这个不用多说,买车后办牌照前必须缴纳,否则无法挂牌。
七、拥有、承典、代管或使用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产的,应依法缴纳房产税。
个人缴纳房产税和企业不同,企业无论是自持房产还是对外租赁都需要缴纳房产税,只不过缴纳标准有所不同:
企业自持房产通常从价计征,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企业出租房产通常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自然人只有出租房产才需要缴纳房产税,从租缴纳方法同企业一致,但对于住宅出租可以享受4%优惠房产税税率。
八、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非免税土地的,或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实务中只有个人占用土地从事经营活动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个人购买房产无论是自持还是对外租赁,对应的土地使用税都是免征的。
九、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通常是土储中心缴纳或企业缴纳,实务中偶然会出现个人从政府手中取得土地,那就可能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十、在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应依法缴纳契税。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实务中最常见的是个人买房,契税情况还比较复杂,总结如下:
十一、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土地和房产正常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适用30%——60%超率累计税率。但对于个人出售住宅的,免征土地增税。
十二、书立、领受、使用下列应税凭证的,应依法缴纳印花税:
1.经济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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