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4]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26批)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4-01-10
文号:财税[2014]6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收藏
4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附件:

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第二十六批)


一、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安邦福寿延年终身寿险(分红型) 2、安邦裕富满堂2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3、安邦财富赢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4、安邦财富尊享1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5、安邦财富尊享2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6、安邦呵护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7、安邦慧宝宝少儿两全保险(万能型) 8、安邦花儿朵朵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9、安邦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10、安邦长寿7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安邦惠农5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12、安邦惠农6号两全寿险(万能型) 13、安邦盛世8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14、安邦盛世9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15、安邦E盛世终身寿险(万能型) 16、安邦附加安康6号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7、安邦附加安康7号门急诊医疗保险B款 18、安邦附加安康5号住院医疗保险A款 19、安邦附加安康5号住院医疗保险B款 20、安邦附加安康7号门急诊医疗保险A款 21、安邦附加盛世安康防癌疾病保险 22、安邦附加盛世安康护理保险 23、安邦附加盛世安康住院医疗保险A款 24、安邦附加盛世安康住院医疗保险B款 25、安邦盛世10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26、安邦长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 27、安邦附加长寿稳赢两全保险 28、安邦盛世无忧终身寿险(万能型)

二、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1、安联康睿寰球医疗保险(团体)

三、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百年安康宝两全保险 2、百年全家福年金保险(分红型) 3、百年附加全家福年金保险(万能型) 4、百年康泰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5、百年关爱癌症疾病保险 6、百年附加安康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7、百年财富一号年金保险(万能型)

四、长安责任保险公司

1、长安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2、长安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五、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长城附加智慧优选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长城附加智慧优选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 3、长城鑫相随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4、长城金鑫利年金保险(分红型) 5、长城附加鑫康重大疾病保险 6、长城鸿金宝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7、长城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 8、长城赢向未来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9、长城附加赢向未来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10、长城爱相宜女性特定疾病保险 11、长城吉祥宝贝少儿特定疾病保险 12、长城金街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13、长城金元宝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14、长城金元宝2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六、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长生附加利多两全保险(万能型) 2、长生附加鑫天宁两全保险(分红型) 3、长生附加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C);

七、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2、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3、安享尊荣健康团体医疗保险 4、安享尊荣健康团体医疗保险附加险 5、环球尊耀健康个人医疗保险 6、环球尊耀健康个人医疗保险附加险 7、团体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8、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9、附加个人住院医疗医药费扩展保险 10、附加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意外医疗保险

八、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德华安顾德惠两全保险(分红型) 2、德华安顾华盛重大疾病保险 3、德华安顾附加综合住院医疗保险 4、德华安顾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 5、德华安顾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款) 6、德华安顾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九、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东吴年年承意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2、东吴年年承安终身寿险(万能型) 3、东吴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4、东吴如宁心e终身寿险A款(万能型) 5、东吴如宁心e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 6、东吴盛朗舒馨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7、东吴附加年年承安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8、东吴盛朗康健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9、东吴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10、东吴欣享恒安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 11、东吴欣享恒安两全保险C款(万能型) 12、东吴年年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13、东吴年年承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14、东吴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15、东吴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16、东吴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7、东吴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8、东吴欣享宏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19、东吴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20、东吴附加安康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21、东吴吴悠E行两全保险 22、东吴转换年金保险(分红型) 23、东吴欣享恒安两全保险(万能型) 24、东吴医保健两全保险 25、东吴附加医保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十、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复星保德信三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2、复星保德信附加一生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3、复星保德信一生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4、复星保德信财富守护两全保险(分红型)

十一、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工银安盛人寿保得盈年金保险(变额型) 2、工银安盛人寿福满安康医疗保险 3、工银安盛人寿附加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A款) 4、工银安盛人寿附加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B款) 5、工银安盛人寿附加金品全方位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6、工银安盛人寿附加金体安康住院医疗保险 7、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康顺重大疾病保险 8、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康逸重大疾病保险 9、工银安盛人寿附加母婴保障疾病保险 10、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女性疾病保险 11、工银安盛人寿附加盛世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12、工银安盛人寿附加盛世添财二代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13、工银安盛人寿附加盛世添财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14、工银安盛人寿附加盛世无忧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5、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公共保额医疗保险 16、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每日住院现金收入保障医疗保险 17、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18、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女性妊娠及生育医疗保险 19、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21、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22、工银安盛人寿附加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 23、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御立方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4、工银安盛人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25、工银安盛人寿金品全方位两全保险(分红型) 26、工银安盛人寿金生财智三代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27、工银安盛人寿金生赢家三代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28、工银安盛人寿金世如意终身寿险 29、工银安盛人寿全球团体医疗保险 30、工银安盛人寿全球医疗保险 31、工银安盛人寿盛世安康两全保险 32、工银安盛人寿盛世传家年金保险(分红型) 33、工银安盛人寿盛世丰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4、工银安盛人寿盛世佳人两全保险(分红型) 35、工银安盛人寿盛世添财二代两全保险(分红型) 36、工银安盛人寿盛世添财两全保险(分红型) 37、工银安盛人寿盛世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38、工银安盛人寿盛世盈门年金保险(分红型) 39、工银安盛人寿盛世盈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0、工银安盛人寿稳添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41、工银安盛人寿御立方两全保险(分红型) 42、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43、工银安盛人寿如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44、工银安盛人寿加惠全方位两全保险(分红型) 45、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加惠全方位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46、工银安盛人寿加惠盛世添财两全保险(分红型) 47、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加惠盛世添财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48、工银安盛人寿御立方二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49、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御立方二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十二、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光大永明附加富贵延年综合疾病保险 2、光大永明富贵延年终身寿险 3、光大永明富鑫宝两全保险 4、光大永明金保富E两全保险 5、光大永明稳保盈两全保险

十三、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国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 2、国华附加少儿意外门诊医疗保险 3、国华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 4、国华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 5、国华附加玉满堂重大疾病保险 6、国华金满堂终身寿险(万能型) 7、国华锦绣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 8、国华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9、国华2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10、国华创富人生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11、国华创富人生1号增强版终身寿险(万能型) 12、国华理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 13、国华创富人生2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14、国华安康宝重大疾病保险 15、国华安康无忧两全保险 16、国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B款 17、国华附加安康无忧防癌疾病保险 18、国华附加财富金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19、国华附加淘气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20、国华佳利宝终身寿险(万能型) 21、国华理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 22、国华盛世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23、国华淘气宝两全保险条款 24、国华智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 25、国华智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26、国华智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C款

十四、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师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师生平安保险附加学生住院医疗补助保险 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4、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5、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 6、福康职工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7、福泰补充团体医疗保险(B款) 8、附加疾病住院津贴保险 9、国元安康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

十五、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海康「乐逸人生」年金保险 2、海康附加「乐逸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十六、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合众幸福年年定期防癌疾病保险(A)款 2、合众幸福年年定期防癌疾病保险(B)款 3、合众一年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4、合众乐享优年生活年金保险(A)款 5、合众颐享优年生活年金保险(A)款 6、合众稳赢二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7、合众稳赢三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8、合众天天向上两全保险(万能型) 9、合众步步稳盈两全保险(万能型) 10、合众乐享优年生活年金保险(B)款 11、合众颐享优年生活年金保险(B)款 12、合众优年定期防癌疾病保险 13、合众富贵年年年金保险 14、合众富贵年年定期防癌疾病保险 15、合众至盈长红两全保险 16、合众贵族世家终身年金保险 17、合众附加贵族世家终身寿险

十七、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和谐健康之路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2、和谐一号护理保险(万能型)C款 3、和谐一号护理保险(万能型)D款 4、和谐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5、和谐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6、和谐附加额外给付轻症疾病保险 7、和谐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十八、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恒安标准信步优享可转换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 2、恒安标准稳赢十年累积式分红保险

十九、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弘康零极限终身寿险A款(万能型) 2、弘康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 3、弘康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4、弘康稳赢一号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5、弘康稳赢二号团体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 6、弘康宝丰一号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7、弘康灵动一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8、弘康宝盈一号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 9、弘康灵动理财二号终身寿险(万能险) 10、弘康灵动理财一号终身寿险(万能险) 11、弘康稳赢一号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 12、弘康在线理财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 13、弘康灵动二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14、弘康零极限B款增强版两全保险(万能型) 15、弘康幸福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16、弘康慧理财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 17、弘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A款 18、弘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B款 19、弘康附加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B款 20、弘康超极限两全保险D款 21、弘康附加两全保险D款 22、弘康超极限两全保险C款 23、弘康附加两全保险C款

二十、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1、环球健康个人保险附加险 2、华泰大中华尊享健康团体医疗保险计划 3、全球至尊健康团体医疗保险计划保险 4、全球至尊健康团体医疗保险计划保险附加险 5、安怡健康团体医疗保险计划保险 6、安怡健康团体医疗保险计划保险附加险 7、环球健康个人保险(B款) 8、环球健康个人保险(B款)附加险 9、附加意外重症监护津贴保险 10、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团体保险(A款) 11、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团体保险(B款) 12、附加团体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 13、附加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二十一、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金色蜂巢两全保险(分红型) 2、百万爱驾两全保险 3、附加百万爱驾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4、吉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5、附加财富金钥匙年金保险(万能型) 6、优选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7、百万财富年金保险(分红型) 8、安心年年终身寿险(万能型) 9、华泰人寿财富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 10、华泰人寿福康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华泰人寿附加福康相伴重大疾病保险 12、华泰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3、华泰人寿附加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二十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华夏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2、华夏鸿运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3、华夏聚宝盆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4、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分红型) 5、华夏君安两全保险 6、华夏附加君安重大疾病保险 7、华夏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8、华夏红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9、华夏附加金管家两全保险(万能型) 10、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3) 11、华夏长相随两全保险(分红型) 12、华夏附加长相随重大疾病保险 13、华夏i财两全保险(万能型) 14、华夏摇钱树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 15、华夏金色童年两全保险 16、华夏附加金色童年重大疾病保险

二十三、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汇丰汇财宝两全保险D款(投资连结型) 2、汇丰汇享连年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3、汇丰附加无忧重大疾病保险B款

二十四、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吉祥人寿吉祥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 2、吉祥人寿附加吉祥宝贝重大疾病保险 3、吉祥人寿祥和人生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4、吉祥人寿附加祥和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5、吉祥人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 6、吉祥人寿美满两全保险 7、吉祥人寿附加美满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8、吉祥人寿附加美满佳人女性疾病保险 9、吉祥人寿世纪吉祥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10、吉祥人寿鼎盛1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11、吉祥人寿世纪吉祥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12、吉祥人寿世纪吉祥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3、吉祥人寿吉祥一生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14、吉祥人寿吉美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5、吉祥人寿美满童年重大疾病保险 16、吉祥人寿吉美人生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7、吉祥人寿祥和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8、吉祥人寿美满无忧B款两全保险 19、吉祥人寿附加美满无忧B款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吉祥人寿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21、吉祥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22、吉祥人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23、吉祥人寿附加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24、吉祥人寿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5、吉祥人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 26、吉祥人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7、吉祥人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28、吉祥人寿团体医疗保险A款(管理型)条款 29、吉祥人寿附加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30、吉祥人寿美呈祥癌症疾病保险 31、吉祥人寿祥和人生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32、吉祥人寿团体医疗保险B款(管理型) 33、吉祥人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34、吉祥人寿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35、吉祥人寿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36、吉祥人寿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7、吉祥人寿附加交通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38、吉祥人寿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39、吉祥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0、吉祥人寿附加美满童年特定疾病保险 41、吉祥人寿祥和利多宝两全保险 42、吉祥人寿祥乐年年年金保险

二十五、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交银康联交银宝贝成长两全保险(A)(分红型) 2、交银康联交银宝贝成长两全保险(B)(分红型) 3、交银康联附加交银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4、交银康联附加交银意外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二十六、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2、附加疾病身故保险 3、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4、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5、附加补充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 6、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7、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二十七、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君龙安心无忧两全保险 2、君龙附加安心无忧防癌疾病保险 3、君龙附加手术医疗保险 4、君龙百万护身福两全保险 5、君龙金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二十八、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寿宝长期护理保险 2、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长寿宝长期护理保险(万能型) 3、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乐长期护理保险(万能型) 4、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心宝长期护理保险 5、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糖尿病人群终身疾病保险 6、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A)款 7、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团体医疗保险(A)款

二十九、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 2、幸福金秋年金保险(分红型) 3、附加爱家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4、利安盈(C款)两全保险(万能型) 5、转换年金保险 6、幸福盈门两全保险(分红型) 7、利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8、金禧连连年金保险(分红型) 9、利祥安康(B款)两全保险 10、附加利祥安康(B款)多重给付疾病保险 11、利安盈(D款)两全保险(万能型) 12、康无忧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13、金禧连连(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 14、利祥安心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15、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16、利安鑫年金保险(分红型) 17、保驾百万两全保险 18、利安红(D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19、利安红(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三十、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民生附加康乐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民生金如意两全保险(分红型) 3、民生金康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4、民生附加金康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5、民生富贵福泽A款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6、民生富贵福泽B款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7、民生富贵金鼎两全保险(分红型) 8、民生富贵齐添尊享版两全保险(分红型) 9、民生附加额外给付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 10、民生金彩双赢终身寿险(万能型) 11、民生附加康馨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2、民生如意金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三十一、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农银财富天下两全保险(分红型) 2、农银财富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3、农银鸿康重大疾病保险(2013) 4、农银寰宇至尊高端医疗保险 5、农银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6、农银如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7、农银金色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8、农银金太阳两全保险(分红型) 9、农银附加学生平安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10、农银附加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1、农银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2、农银社会医疗企业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13、农银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4、农银附加吉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5、农银附加吉祥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6、农银爱相守重大疾病保险 17、农银爱相随年金保险 18、农银爱自由两全保险 19、农银专属版爱一生防癌疾病保险

三十二、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平安智胜全球团体医疗保险 2、平安新尊享医疗保险(A) 3、平安新尊享医疗保险(B) 4、平安新尊享医疗保险(C)

三十三、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平安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款) 2、平安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B款) 3、平安意外伤害骨折津贴医疗保险 4、平安团体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5、平安长期综合健康团体医疗保险

三十四、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前海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 2、前海附加康泰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3、前海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前海附加祥泰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5、前海聚富二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6、前海聚富一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7、前海康泰无忧两全保险 8、前海祥福报备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9、前海祥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10、前海祥瑞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前海祥泰一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12、前海卓越理财年金保险(万能型)

三十五、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瑞泰安康之选两全保险 2、瑞泰附加安康之选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3、瑞泰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瑞泰惠安之选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5、瑞泰瑞泉云涌终身寿险(万能型) 6、瑞泰女性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7、瑞泰鸿禧年年(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8、瑞泰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9、瑞泰招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 10、瑞泰瑞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11、瑞泰智盛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12、瑞泰悦享人生团体终身寿险(万能型) 13、瑞泰财智人生终身寿险C款(投资连结型) 14、瑞泰健康安享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B款)

三十六、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生命附加富贵一生长期护理保险 2、生命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C款) 3、生命e理财年金保险(万能型) 4、生命附加福相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5、生命理财二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6、生命康逸人生防癌疾病保险 7、生命安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8、生命附加安康无忧两全保险 9、生命智赢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10、生命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 11、生命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D款) 12、生命如意宝一号年金保险 13、生命红满堂年金保险

三十七、太平人寿保险
1、太平附加南水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2、太平康颐金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3、太平附加康颐B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4、太平康颐金生C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5、太平盛世龙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6、太平金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 7、太平稳赢一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8、太平路路顺两全保险 9、太平附加财富颐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0、太平财富颐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太平智富金生两全保险 12、太平智富怡康两全保险 13、太平附加智富怡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4、太平稳得赢两全保险(分红型) 15、太平幸福成长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16、太平安宁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7、太平安逸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8、太平安逸无忧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9、太平吉福安康两全保险 20、太平附加吉福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1、太平守护一生终身年金保险 22、太平E淘金终身寿险(万能型) 23、太平附加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4、太平宝安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5、太平乐成长少儿医疗保险 26、太平幸福安康防癌疾病保险 27、太平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 28、太平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B型) 29、太平附加驾驶员团体意外医疗保险B款 30、太平附加安心启航出国留学及交流人员救援医疗保险

三十八、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太平盛世乐享人生团体长期护理保险 2、太平盛世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B款)

三十九、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2、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3、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4、泰康乐顺女性疾病保险 5、泰康乐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6、泰康智慧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 7、泰康少儿住院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 8、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9、泰康附加如意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0、泰康乐鸿两全保险 11、泰康附加乐鸿防癌疾病保险 12、泰康附加智慧之选两全保险(万能型) 13、泰康e爱家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4、泰康附加e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5、泰康附加亿顺呵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6、泰康附加祥云吉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7、泰康家倍保B款两全保险 18、泰康附加家倍保B款重大疾病保险 19、泰康附加祥云康顺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泰康附加盛世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1、泰康附加财富B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2、泰康附加财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3、泰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24、泰康悦享环球高端医疗保险 25、泰康e康终身防癌疾病保险 26、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分红险) 27、泰康富足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8、泰康旺财1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29、泰康附加乐康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30、泰康附加吉祥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31、泰康万里无忧两全保险 32、泰康智慧理财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 33、泰康盈泰A款年金保险 34、泰康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 35、泰康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B型) 36、泰康附加基本B款重大疾病保险 37、泰康附加乐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8、泰康附加乐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39、泰康乐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40、泰康祥云两全保险 41、泰康附加祥云如意C款豁免重大疾病保险 42、泰康附加祥云如意C款重大疾病保险 43、泰康e康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44、泰康附加蒲公英防癌提前给付疾病保险

四十、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泰康汇享有约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2、泰康汇享有约(A)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3、泰康汇享有约(B)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4、泰康汇享有约(C)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5、泰康汇享有约(D)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6、泰康汇享有约(E)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7、泰康汇享有约(F)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8、泰康汇享有约(G)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9、泰康养老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10、泰康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11、泰康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12、泰康附加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13、泰康新生活A款重大疾病保险 14、泰康新生活B款重大疾病保险 15、泰康新生活C款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四十一、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天安人寿天保利Ⅱ号A款两全保险(万能型) 2、天安人寿天保利Ⅱ号B款两全保险(万能型) 3、天安人寿天保利Ⅱ号C款两全保险(万能型) 4、天安人寿长泰永恒终身寿险(分红型) 5、天安人寿附加长泰永恒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6、天安人寿附加天福防癌疾病保险 7、天安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8、天安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9、天安人寿安行天下两全保险 10、天安人寿福禄双全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天安人寿福禄双全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12、天安人寿福禄双全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13、天安人寿天保盈e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 14、天安人寿保利多两全保险

四十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i她女性特定疾病保险 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选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精选二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尊贵一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尊贵一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健华瑞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四十三、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信诚「信悦行」两全保险 2、信诚「康乐随行」两全保险 3、信诚至尊「悦•康」两全保险 4、信诚附加至尊「悦•康」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5、信诚「筑福未来」年金保险(分红型) 6、信诚[信福众享]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7、信诚「乐康人生」两全保险 8、信诚「悦•康」两全保险 9、信诚附加「乐康人生」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10、信诚附加「悦•康」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11、信诚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

四十四、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信泰金利来2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2、信泰金利来3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3、信泰金利来4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4、信泰百万人生两全保险A款 5、信泰百万人生两全保险B款 6、信泰瑞康两全保险A款 7、信泰附加瑞康防癌提前给付疾病保险A款 8、信泰爱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 9、信泰抗癌保家两全保险 10、信泰附加抗癌保家疾病保险 11、信泰百万前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12、信泰附加百万前程少儿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3、信泰锦绣前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14、信泰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15、信泰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16、信泰附加婚嫁创业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17、信泰附加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 18、信泰金福来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19、信泰附加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 20、信泰抗癌保家两全保险A款 21、信泰附加抗癌保家疾病保险A款

四十五、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英大元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英大附加元鸿B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3、英大百万随行两全保险 4、英大元富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5、英大附加元安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6、英大安康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7、英大安康无忧成人重大疾病保险 8、英大百万财富年金保险(分红型) 9、英大元宝D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四十六、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安盈人生A款两全保险 3、友邦附加安盈人生A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4、友邦安盈人生B款两全保险 5、友邦附加安盈人生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6、友邦安盈人生儿童两全保险 7、友邦附加安盈人生儿童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8、友邦添利宝终身寿险 9、友邦金喜年年II精英两全保险(分红型) 10、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3款团体医疗保险 11、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加强版疾病保险 12、友邦传世尊享终身寿险

四十七、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
1、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安盈人生A款两全保险 3、友邦附加安盈人生A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4、友邦安盈人生B款两全保险 5、友邦附加安盈人生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6、友邦安盈人生儿童两全保险 7、友邦附加安盈人生儿童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8、友邦添利宝终身寿险 9、友邦金喜年年II精英两全保险(分红型) 10、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3款团体医疗保险 11、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加强版疾病保险 12、友邦传世尊享终身寿险

四十八、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安盈人生A款两全保险 3、友邦附加安盈人生A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4、友邦安盈人生B款两全保险 5、友邦附加安盈人生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6、友邦安盈人生儿童两全保险 7、友邦附加安盈人生儿童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8、友邦添利宝终身寿险 9、友邦金喜年年II精英两全保险(分红型) 10、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3款团体医疗保险 11、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加强版疾病保险 12、友邦传世尊享终身寿险

四十九、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门支公司
1、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安盈人生A款两全保险 3、友邦附加安盈人生A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4、友邦安盈人生B款两全保险 5、友邦附加安盈人生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6、友邦安盈人生儿童两全保险 7、友邦附加安盈人生儿童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8、友邦添利宝终身寿险 9、友邦金喜年年II精英两全保险(分红型) 10、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3款团体医疗保险 11、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加强版疾病保险 12、友邦传世尊享终身寿险

五十、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安盈人生A款两全保险 3、友邦附加安盈人生A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4、友邦安盈人生B款两全保险 5、友邦附加安盈人生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6、友邦安盈人生儿童两全保险 7、友邦附加安盈人生儿童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8、友邦添利宝终身寿险 9、友邦金喜年年II精英两全保险(分红型) 10、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3款团体医疗保险 11、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加强版疾病保险 12、友邦传世尊享终身寿险 13、友邦金喜年年II年金保险(分红型) 14、友邦尊享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 15、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 16、友邦双盈人生投资连结保险 17、友邦附加双盈人生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18、友邦附加全心无忧意外住院给付医疗保险 19、友邦附加全心无忧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0、友邦全心无忧两全保险 21、友邦保无忧A款分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2、友邦保无忧B款分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3、友邦保无忧C款分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4、友邦附加保无忧A款分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5、友邦附加保无忧B款分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6、友邦附加保无忧C款分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7、友邦金福尊享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8、友邦金福尊享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9、友邦附加金福尊享全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30、友邦附加守御神乐惠疾病保险 31、友邦附加守卫人生乐惠疾病保险 32、友邦阳光保V两全保险 33、友邦附加阳光保V防癌疾病保险 34、友邦全佑一生“七合一”疾病保险 35、友邦附加全佑一生防癌疾病保险 36、友邦附加守护神乐惠疾病保险 37、友邦附加乐惠疾病保险 38、友邦双盈人生II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39、友邦附加双盈人生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 40、友邦尊享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

五十一、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安盈人生A款两全保险 3、友邦附加安盈人生A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4、友邦安盈人生B款两全保险 5、友邦附加安盈人生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6、友邦安盈人生儿童两全保险 7、友邦附加安盈人生儿童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8、友邦添利宝终身寿险 9、友邦金喜年年II精英两全保险(分红型) 10、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3款团体医疗保险 11、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加强版疾病保险 12、友邦传世尊享终身寿险

五十二、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安盈人生A款两全保险 3、友邦附加安盈人生A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4、友邦安盈人生B款两全保险 5、友邦附加安盈人生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6、友邦安盈人生儿童两全保险 7、友邦附加安盈人生儿童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8、友邦添利宝终身寿险 9、友邦金喜年年II精英两全保险(分红型) 10、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3款团体医疗保险 11、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加强版疾病保险 12、友邦传世尊享终身寿险

五十三、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招商信诺精英版附加团体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招商信诺加强版附加团体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3、招商信诺附加畅享金生重大疾病保险 4、招商信诺附加悠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 5、招商信诺附加康健无忧第三代重大疾病保险B款 6、招商信诺附加安逸无忧第三代癌症疾病保险B款 7、招商信诺附加尊享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8、招商信诺附加今生之诺重大疾病保险 9、招商信诺心意保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 10、招商信诺附加畅顺五年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1、招商信诺悠享康健两全保险 12、招商信诺康健无忧第三代两全保险B款 13、招商信诺安逸无忧第三代两全保险B款 14、招商信诺尊享无忧两全保险 15、招商信诺精英版全球员工团体医疗保险 16、招商信诺加强版全球员工团体医疗保险 17、招商信诺精英版附加全球员工牙科团体医疗保险 18、招商信诺优享安康高端个人医疗保险 19、招商信诺寰球精英高端个人医疗保险 20、招商信诺寰球精致高端个人医疗保险 21、招商信诺畅享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2、招商信诺今生之诺终身寿险(分红型) 23、招商信诺一诺相随终身寿险(分红型) 24、招商信诺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5、招商信诺附加畅顺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6、招商信诺运筹帷幄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五十四、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正德龙旺两全保险 2、正德幸福人生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 3、正德龙丰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4、正德龙家宝年金保险 5、正德附加龙家宝重大疾病保险

五十五、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安联超级随心年金保险(分红型) 2、安联逸升稳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3、安联逸升传承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4、安联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 5、安联安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6、安联逸升传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7、安联安康长福两全保险 8、安联安康福瑞两全保险 9、安联附加安康福佑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10、安联附加安康长福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11、安联安康至臻全球团体医疗保险 12、安联附加安康福瑞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13、安联附加安康逸生轻症重疾疾病保险 14、安联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9) 15、安联安盈祥瑞两全保险(万能型) 16、安联成长有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五十六、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中法人寿金松鼠两全保险(分红型)

五十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平安尊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平安鑫盛尊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 3、平安聚添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4、平安随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5、平安附加随享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6、平安附加随享人生终身寿险 7、平安聚富优选两全保险(万能型) 8、平安康佑英才少儿两全保险 9、平安关爱人生两全保险 10、平安祥瑞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11、平安附加尊越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2、平安附加鑫盛尊享版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3、平安附加康佑英才重大疾病保险 14、平安附加金俪佳人防癌提前给付疾病保险 15、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 16、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7、平安福满盈两全保险 18、平安福稳盈年金保险 19、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 20、平安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21、平安附加少儿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22、平安附加金运人生防癌提前给付疾病保险 23、平安鸿寿如意两全保险 24、平安附加鸿寿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25、平安鸿寿安行两全保险 26、平安如意两全保险(2013) 27、平安安行两全保险(2013) 28、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13) 29、平安财富尊崇两全保险(分红型) 30、平安安悦人生两全保险 31、平安附加安悦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五十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款)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B款)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职业病保险 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扩展特定疾病保险 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特约重大疾病保险 7、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骨折津贴保险 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高原病保险 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法定传染病保险 1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扩展承保自费医疗费用保险 1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停工留薪期工资津贴保险 1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停工留薪期护理津贴保险

五十九、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好日子个人重大疾病保险 2、附加好日子个人护理保险 3、健康人生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H款) 4、基本医疗团体医疗保险 5、附加豁免保费个人疾病保险 6、惠享连年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 7、百万安行个人护理保险 8、《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 9、《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B型)》 10、天使之翼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11、附加天使之翼少儿护理保险 12、康乐人生个人重大疾病保险(A款) 13、附加康乐人生个人护理保险(A款) 14、福利双全个人护理保险

六十、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人保寿险乐享人生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2、人保寿险长寿相伴养老年金保险 3、人保寿险长寿无忧养老年金保险 4、人保寿险和谐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5、人保寿险附加安心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 6、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C款)(重新备案) 7、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重新备案) 8、人保寿险附加百万身价惠民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9、人保寿险惠民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10、人保寿险鑫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11、人保寿险补充团体医疗保险(D款) 12、人保寿险惠民财富一号年金保险 13、人保寿险鑫利年金保险(A款) 14、人保寿险鑫利年金保险(B款) 15、人保寿险福寿年丰年金保险(分红型) 16、人保寿险附加品质生活年金保险(万能型) 17、人保寿险附加小额交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8、人保寿险附加小额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9、人保寿险附加小额重大疾病保险 20、人保寿险富贵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21、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分红型)

六十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国寿康顺护理保险 2、国寿福寿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3、国寿康盈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4、国寿附加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5、国寿附加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6、国寿金盾三号武装警察团体医疗保险 7、国寿鑫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8、国寿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 9、国寿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B型) 10、国寿爱心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11、国寿爱心护理保险 12、国寿爱心两全保险 13、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14、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5、国寿康欣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6、国寿美满人生至尊版年金保险(分红型) 17、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18、国寿附加鸿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 19、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团体医疗保险 20、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3版)(B款) 21、国寿附加绿洲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22、国寿附加绿洲门诊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23、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 24、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25、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26、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27、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28、国寿附加绿洲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29、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 30、国寿附加通泰交通团体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31、国寿附加通泰交通团体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32、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2013版) 33、国寿关爱银行职员定期疾病保险 34、国寿鸿福稳盈年金保险(分红型) 35、国寿鸿康两全保险(2013版) 36、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 37、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 38、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B款) 39、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 40、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 41、国寿神舟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万能型) 42、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 43、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2014版) 44、国寿金如意年金保险(分红型) 45、国寿金帐户年金保险(万能型)(豪华版)

六十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长顺保两全保险 2、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 3、附加财富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2013版) 4、红利盈(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5、守护安康防癌疾病保险B款 6、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2013版) 7、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 8、子女安心住院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9、附加特定疾病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10、领先一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11、附加小额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 12、附加小额团体意外医疗费用医疗保险 13、附加鸿鑫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4、优生优育疾病保险(B款) 15、附加(2008)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团体医疗保险

六十三、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中韩智赢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2、中韩智赢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3、中韩卓越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4、中韩永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5、中韩永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6、中韩永裕丰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中韩附加永泰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8、中韩附加瑞祥重大疾病保险 9、中韩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0、中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1、中韩团体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2、中韩保驾护航两全保险A款 13、中韩保驾护航两全保险B款 14、中韩富宝宝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15、中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6、中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17、中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8、中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9、中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中韩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1、中韩附加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2、中韩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六十四、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中航三星财富通两全保险(万能型) 2、中航三星附加领先财智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3、中航三星附加C款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中航三星财富通年金保险(万能型) 5、中航三星稳聚财两全保险 6、中航三星附加女性特定疾病保险

六十五、中荷人寿保险
1、中荷稳健成长两全保险(万能型)D款(代码BUED) 2、中荷稳健成长两全保险(万能型)E款(代码BUEE) 3、中荷金利两全保险E款(代码BEAE) 4、中荷附加安馨无忧防癌疾病保险(代码BCDA) 5、中荷无忧人生两全保险(代码ECA) 6、中荷附加无忧人生防癌疾病保险(代码CDA)

六十六、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中宏丰利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2、中宏附加康佑住院赔偿医疗保险 3、中宏附加康佑综合住院医疗保险 4、中宏长保健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5、中宏附加长保健康甲款长期疾病保险 6、中宏长保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 7、中宏附加长保健康乙款长期疾病保险 8、中宏金彩人生Ⅱ终身寿险(分红型) 9、中宏金玉吉祥Ⅱ两全保险(分红型) 10、中宏富贵年华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11、中宏富贵年华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六十七、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中意至尊康逸行两全保险(分红型) 2、中意附加至尊康逸行疾病保险 3、中意附加至尊康逸行女性疾病保险 4、中意附加至尊康逸行女性母爱疾病保险 5、中意附加至尊康逸行配偶重大疾病保险 6、中意附加乐安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 7、中意福康相伴两全保险 8、中意青春四宝两全保险 9、中意福永相伴两全保险 10、中意昆仑关爱终身疾病保险 11、中意福保今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12、中意一生保终身寿险 13、中意优享年金保险 14、中意盈多宝两全保险(万能型)

六十八、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中英人寿乐安保两全保险 2、中英人寿乐安康两全保险(C款) 3、中英人寿乐意人生两全保险(B款) 4、中英人寿启明星两全保险(分红型) 5、中英人寿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 6、中英人寿附加乐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 7、中英人寿附加乐安康住院津贴医疗保险(C款) 8、中英人寿乐安康两全保险(D款) 9、中英人寿乐意人生两全保险(C款) 10、中英人寿附加吉祥安鑫两全保险 11、中英人寿育才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12、中英人寿附加乐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C款) 13、中英人寿吉祥安鑫全过程防癌疾病保险 14、中英人寿康佑一生长期疾病保险 15、中英人寿附加乐安康住院津贴医疗保险(D款) 16、中英健康管理团体医疗保险

六十九、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中邮年年好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中邮年年好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 3、中邮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4、中邮附加禄禄通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5、中邮年年好新A款两全保险 6、中邮年年好百倍保两全保险

七十、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珠江尊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珠江附加智赢两全保险(万能型) 3、珠江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 4、珠江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A款) 5、珠江利多多两全保险(分红型) 6、珠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7、珠江附加团体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8、珠江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 9、珠江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B款) 10、珠江喜多多两全保险(分红型) 11、珠江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2、珠江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13、珠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4、珠江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15、珠江附加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6、珠江附加团体生育医疗保险 17、珠江康逸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18、珠江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19、珠江康瑞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20、珠江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21、珠江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22、珠江宝多多两全保险(万能型) 23、珠江保驾护航两全保险 24、珠江汇赢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25、珠江汇赢3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26、珠江附加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7、珠江附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 28、珠江宝多多两全保险A款(万能型) 29、珠江宝多多两全保险C款(万能型) 30、珠江智选两全保险(万能型)

推荐阅读

建制镇所辖行政村是否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编者按:近期,某企业因在建制镇所辖行政村建设养殖场未缴纳土地使用税,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涉及金额巨大。据了解,此类争议案件在全国各地多有发生,且各地对土地使用税建制镇征税范围是否包括行政村的规定不尽相同。本文拟结合该案对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作简要分析,供类案企业参考。

  一、实案分享:甲企业在行政村建设养殖场被追缴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近千万元

  甲企业成立于2017年,系一家集禽饲料加工、家禽生产、屠宰加工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农牧企业。为扩大经营,其于2019年在A省A市A县多个建制镇的所辖行政村建设养殖场,用以养殖家禽。2024年6月,A市税务机关要求甲企业补缴2019年度以来少缴的土地使用税及缴纳相应的滞纳金,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甲企业认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与《房产税暂行条例》均规定,建制镇属于征税范围,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建制镇的征税范围应当一致。房产税相关解释明确,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故土地使用税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也不包括所辖行政村。其虽然在A市A县多个建制镇所辖行政村建设养殖场,但养殖场均没有位于镇政府所在地的行政村,不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A市税务机关认为,土地使用税相关解释仅规定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未明确排除所辖行政村。同时结合本省规定,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建制镇所辖行政区域,包括所辖的全部行政村,故只要甲企业在A县建制镇所辖行政村建设养殖场均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中的镇政府所在地应如何确定,与房产税中的镇政府所在地是否是同一概念,省一级政府能否将建制镇所辖行政村划定为镇政府所在地?对此,有必要追本溯源,探究法律文本的原意。

  二、建制镇征税范围的法律分析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据此,两税征税范围的规定完全一致。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可见,两税关于建制镇的征税范围是否包括所辖行政村,规定不完全相同。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作出解释:

  首先,该文指出了地方反映两税具体征税范围不一致的问题,但是在答复中却没有对此问题作出评判,没有明确指出两税具体征税范围不一致,恰恰相反,在第一条中其强调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并未指出两税所称建制镇有何区别。笔者认为,此文件意在表明两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是一致的,均为镇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行政村。具体来说:

  从两税的立法背景来看,两税原本为一个税种。其开征可追溯至1951年8月,当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中的房屋合并征收房产税和地产税,称为城市房地产税。1973年简化税制时,把对国内企业征收的房地产税合并到工商税中。1984年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时,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1986年国务院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但由于当时1982年《宪法》没有规定实施土地使用权流转,导致土地使用税在1988年《宪法》修正案出台前,并未开征。直至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为1988年9月27日《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出台扫清了制度障碍。故两税原本就是由一税而来,两税的具体征税范围应当一致。

  从两税将征税范围扩大到建制镇的目的来看,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镇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一方面国家为开发建设这些地区,花了大量投资,另一方面,企业应该为国家筹集资金作出贡献,加快四化建设,故将建制镇纳入两税的征税范围。同时因房屋可能坐落于农村,而房产税本身没有表述为“城镇房产税”,为了避免对农村的房产也征收房产税,财税地字[1986]8号文作出特别说明,明确房产税的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了立法目的,即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制定本条例。同时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宣传提纲》中也明确指出,为了控制乱占滥用耕地,国务院于1987年4月1日发布了《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用经济手段加强对耕地的管理。而城镇非农业土地使用中的浪费现象仍然存在。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用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故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因此土地使用税自诞生之日起,就对农村土地和城镇土地作出了明确划分,城镇土地使用税就是专门对城镇土地使用权课征的税种,其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的土地,也就没有必要在国税地字[1988]15号文中画蛇添足,将建制镇所辖行政村排除在外。

  至于国税发[1999]44号文第二条,只是为解决实际执行中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划定操作困难的问题,而作出的授权条款。过去,房产税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的划定程序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土地使用税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的划定程序由省一级政府直接划定即可;现在,统一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的划定程序,均由省一级税务机关提方案,省一级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这一条款并未改变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土地使用税还需在镇政府所在地这一基本范围内课征,而如前所述镇政府所在地只能包括城镇土地,不包括农村土地,换言之,划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仍需要在镇政府所在地的范围划定,不能超越和突破该范围,否则将显然违背国税地字[1988]15号文的规定。

  三、甲企业应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及至本案,笔者认为,甲企业在行政村建设养殖场不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具体来说:

  其一,如前述,土地使用税的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与房产税的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应当一致,不包括所辖行政村,故A县多个建制镇的所辖行政村不属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

  其二,从税收法定原则来看,《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扩大税收征税范围。国税地字[1988]15号文将划定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限定在镇政府所在地,A省政府将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扩大到所辖全部行政村,不具备合法性。

  其三,从立法目的来看,对于企业而言,使用地理位置好的土地,可以节省运输费用、流通费用等,有利于提高生产率,从而得到较高级差收入;使用地理位置差的土地,所得的级差收入就低。这种级差收入的高低,与企业本身经营好坏无直接关系,而是由于土地位置的好坏所形成的。因此,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按大、中、小城市及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四个档次制定高低不等的适用税额,目的之一即为利用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和管理,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入。本案中,如果将建制镇所辖的全部行政村纳入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会导致对落后的行政村也征税的结果,不仅违背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的立法目的,而且让穷困的地区和发达的地区承担同等税负,违背税收公平原则。

  其四,从国税发[1999]44号文例外条款来看,其明确规定“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林牧渔业用地”。本案中,退一万步讲,按照A税务机关的观点,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包括所辖全部行政村,但行政村的农林牧渔业用地也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甲企业在行政村建设养殖场从事家禽养殖活动,所使用的土地属于农林牧渔业用地,也不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四、结语

  近年来,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的税企争议愈发凸显,企业对小税种的合规管理切不可麻痹大意。如果因对法律理解不一致产生争议,企业应当审慎应对,探求立法本意,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依法依规陈述申辩,并及时向税务律师寻求法律救济和专业支持。


中国居民境外收入征税:监管背景、常见问题与申报指南

目录

  第一篇:背景——海外收入征税,为何是现在?

  一、淡薄的意识VS紧张的氛围

  二、宽松的征管VS严格的征管

  第二篇:知识——中国居民境外收入纳税的常见问题

  一、哪些境外收入需要交税?

  二、境内外税收政策差异——境外炒股、投资收益可以像境内一样免税吗?

  三、在境外已经交过税了,还要在国内再交一遍吗?

  四、长期生活在国外,税务局为什么还会要求申报中国境外所得?我该怎么办?

  五、只有境外的高额金融账户才会被关注?

  第三篇:实务——中国居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

  一、应对指南:过去没交税,现在接到税务局通知或提醒后,如何处理?

  二、长期规划:未来的海外收入怎么办?

  三、重要提示:请于今年6月30日前申报去年的境外收入情况

  四、结语

  2025年3月,湖北、山东、上海、浙江四地税务机关同步开展核查,“依法对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的纳税人开展风险应对”,追缴金额从12万余元至140万余元不等。除官方公布的案例外,很多有境外所得的纳税人陆续接到税务机关的短信、电话通知或个人所得税APP提示,被提醒对2022至2024年的境外收入情况进行自查和说明,并进行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和补缴。

  本文结合近期国内针对中国居民境外收入征税的实务现状,从“为什么交税、交哪些税、何时交税、如何申报交税、如何应对税务通知”几个方面为中国纳税人提供境外所得税申报指引。

  第一篇:背景——海外收入征税,为何是现在?

  从多年前加入CRS信息交换体系,获取海外收入信息,到2024年底彭博社发文称“中国开始对超级富豪的境外投资收益进行大规模征税”,再到2025年3月,湖北、山东、上海、浙江四地税务机关同步开展核查,再到多地居民收到税务局的短信、电话,许多纳税人产生了疑惑:“对海外收入征税,为何是现在?”

  实际上,中国对税务居民的全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一直存在。之前未引起大家重视的原因有二:淡薄的意识、宽松的征管。

  一、淡薄的意识VS紧张的氛围

  中国税务居民的全球收入需要向税务局缴纳税款的明确规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境内收入交税和境外收入交税的最大区别在于,境内很多收入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的,换言之,到手的钱已经是交过税的钱;而境外收入大多需要主动申报。

  根据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许多纳税人存在“不需要代扣就无需交税、在境外交了税无需再向境内申报、我是境外人士就无需申报”等错误观念;部分纳税人知道海外收入需要申报纳税,但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境外收入税务局不知道、税务局不找我就不用申报、别人不交我也不交”等错误思想。

  不断严格的征管环境使得过去的淡薄意识突然转变成现在的紧张氛围。

  二、宽松的征管VS严格的征管

  过去,我国在海外税收征管方面较为宽松,一方面是由于(1)税务局无法全面掌握中国纳税人在海外的资产情况,另一方面是由于(2)即使掌握了境外资产情况,也无充足的人力和成熟的方式分析上述信息,并快速、高效得出是否需要征税的结论。

  针对这一问题,近年来我国不断疏通中国税务居民的海外金融账户信息获取渠道、不断增加税务征管的人力与效率。通过不断努力,严格开展海外税收征管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一)畅通信息获取渠道——境外征税的信息来源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准则”)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年推出的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通过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增强全球税务透明度,打击跨国逃税行为,其核心流程包括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数据采集及国家间自动交换。

  中国自2018年起参与年度信息交换,自此,中国居民的海外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源源不断地交换回国内。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20个国家和地区加入该框架,其中包括笔者律师团队非常熟悉的新加坡、香港、新西兰、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开曼群岛等低税率地区,其中许多地区与中国开展了信息交换合作。

  遵照CRS规则,中国税务机关可借助信息交换机制获取居民个人在境外金融机构持有的账户关键信息,包括:账户持有人的姓名、地址、纳税人识别号、账户号码、年末余额或净值、公历年度内取得的利息、股息收入及金融资产转让所得等。这些信息一般由境外开户金融机构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再经由对方国家税务机关与中国税务机关进行交换。有信息报送义务的主体涵盖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

  CRS的实施,使得税务机关能够更精准地探测到居民个人海外账户和金融资产持有情况,从而有效识别境外收入,为境外所得的税收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

  (二)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及信息分析能力建设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不断加强对涉外税务人才的培养,同时借助各类信息分析系统、工具有效增强了对中国居民海外收入的信息整理、分析、处理能力。

  现阶段,中国税务部门对海外收入征税的经验正在不断丰富,随着经验的积累、系统的升级、人才的增多,税务局的征管效率和水平将不断增强。

  第二篇:知识——中国居民境外收入纳税的常见问题

  一、哪些境外收入需要交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的相关规定,需要缴纳税款的境外收入包括:

  1. 境外综合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4)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2. 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境外财产租赁所得(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 境外财产转让所得

  (1)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2)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

  (3)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 境外偶然所得等。

  结合团队最近处理的境外申报案件,中国税务居民本轮税务应对中比较常见的境外收入有:

  (1)境外金融账户资金利息;

  (2)境外金融账户投资股票取得的股息;

  (3)境外金融账户买卖股票(包括美股、港股等)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即炒股收益);

  (4)出售虚拟货币取得的收益;

  (5)投资于境外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等。

  即使上述收益于境外取得并且在境外已经缴纳相关税款,中国税务居民也需要就这些收入在国内进行纳税申报,抵扣境外税款后将差额部分向税务局补缴。

  二、境内外税收政策差异——境外炒股、投资收益可以像境内一样免税吗?

  我国税务规则对中国居民的境内投资、理财收益有较多的免税政策,比如在境内炒股、在境内投资理财,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免税。许多纳税人在国内二级市场买卖股票产生收益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持有股票超过一年还可以免除股息红利分配的所得税。上述情况并不是因为我国不针对股票转让、股息红利、投资理财征税,而是因为我国为了鼓励相关投资,免掉了投资者对上述境内收入的税款。

  根据《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0号)第一条指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是指个人直接从境内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取得的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但上述税收优惠仅限境内投资,并不能类推适用境外股票(包括美股、港股)买卖、境外投资理财、存款利息获得的收益。

  对于在境外股票市场投资产生的收益,无论当地是否要求对此类收益纳税,都需要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确定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而国内税法中对于股票投资的免税优惠仅针对在上证、深证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转让海外市场的股票所得并不适用此项免税优惠政策。因此,就需要按规定在国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笔者律师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发现,税务机关在提醒境外所得申报时,通常仅要求纳税人就自己的境外收益进行自查和申报,并不会替纳税人对境外收入的具体内容、纳税义务进行判断,往往需要个人自行判定并申报。

  而针对每一项来源于不同国家的不同类型的收入,按照中国大陆税法的要求,具体是否应该交税、应该怎样交税、应该怎样计算和抵扣等问题,非专业人士对此往往并不是十分清楚,有时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纳税人个人,对此都不能准确地进行判断。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聘请专业指导和协助报税,从而得到更为准确、具体的分析、判定和计算。

  三、在境外已经交过税了,还要在国内再交一遍吗?

  很多人认为我已经按照境外的税法规定完税,就不需要在国内再交一遍了。其实不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也就是说,即使已在境外根据当地的规定完税,在国内仍然需要进行申报。但对于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以进行抵免。这里需要注意,并不一定全额都可以抵免,也是需要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计算出相应的抵免限额,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予以抵免,超过部分则结转到以后年度抵免。

  结合团队的工作经验,在抵免过程中,纳税人需要提交已在境外纳税的各项凭证,同时可能涉及材料翻译等工作,如果收入种类较为复杂,拟定专门的说明材料帮助税务局梳理情况也可以有效提升申报效率、增加申报准确度。需要注意的是,纳税凭证的获取、整理、提交、翻译均需要满足抵扣条件并且尽量清晰准确,材料提交的范围也需要重点把握,防止负面影响的出现。若境外收入较多、种类较全,建议委托专业税务人员办理。

  四、长期生活在国外,税务局为什么还会要求申报中国境外所得?我该怎么办?

  (一)长期生活在境外,也有可能属于中国税收居民

  近两年,笔者律师团队也接到了很多长期居住在境外的客户案例,其在中国境内的居住时间不满183天,也同样被要求在国内申报境外所得。

  实际上,即使长期生活在国外,并未在中国居住满183天,也仍然有可能因为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等因素构成在中国境内的习惯性居住,从而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被认定为拥有中国税收居民身份。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中国税收居民需要就全球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规定,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二)长期居住境外的人士能否申请豁免向中国税务局申报交税?

  笔者律师团队建议,如果不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除了需要满足境内居住少于183天的条件外,还应该聘请专业律师代为评估自己的境内身份(如户籍)、境外身份(如境外永久居民身份)、经济利益联系(如主要收入产生地)、家庭情况(如主要家庭成员居住地)情况。

  经评估后,若纳税人可能满足非税居民身份,则可以申请取得境外居住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居民身份,同时,评估两国/地区间的税收协定内容,申请在境内以非居民身份适用税收协定待遇。

  对于税收居民的认定特别是境内外双重身份的情况,通常涉及境内外的不同税法的规定以及双边税收协定/安排的适用,而非简单地基于在国内的居住天数是否超过183天来确定,其中涉及很多细节的专业分析和判断。因此,如果考虑自己可能已经不属于中国税收居民或希望确定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以便作出未来的整体规划,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税务师的协助和支持。

  实践中,笔者律师团队也向很多具有多重身份并在境内外取得各种复杂收入类型的纳税人提供了税收居民身份分析、税收居民身份申请、境内外纳税义务对比、身份规划及财富传承规划等服务。

  五、只有境外的高额金融账户才会被关注?

  从目前的公开案例及团队操办的案例来看,通过CRS信息交换并接到税务机关提醒的纳税人的境外账户,并没有很高的金额门槛。例如,湖北、山东、上海、浙江四地税务机关同步开展核查,追缴金额从12万余元至140万余元不等,大、小金额的账户均有涉及。

  此外,虽然境外金融机构在整理CRS信息时存在金额门槛,但CRS交换的金额起点‌主要取决于账户类型和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实践中并不一致,例如,香港作为CRS参与地区,对非居民账户的申报标准为:若账户持有人为非香港税务居民,且账户余额在申报年度最后一日超过600万港币,或在该年度内任何时间点曾超过600万港币,需进行申报。德国则规定:若账户持有人为非德国税务居民,且账户余额在申报年度最后一日超过100万欧元,或在该年度内任何时间点曾超过100万欧元,账户信息将被申报至德国联邦中央税务局(BZSt),并交换至其税务居民所在国。

  综上所述,CRS机制下境外金融机构的信息申报门槛虽因国家/地区及账户类型存在差异(如香港600万港币、德国100万欧元的高净值账户标准),但从近年案例看,即使境外账户余额未达当地申报门槛,若存在交易异常、资金来源不明或与境内经济关联紧密等风险特征(如湖北追缴12万元案例),仍可能触发税务机关通过CRS信息开展穿透式监管。对高净值人群而言,其海外资产规模通常远超申报阈值,自然成为税务机关优先关注对象;但实务中,持有中小额境外账户的纳税人近期也收到了税务局稽查的电话和信息。因此,并非只有大额资产才会被关注,只不过金额较大的账户可能会被税务机关优先关注或检查。

第三篇:实务——中国居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

  一、应对指南:过去没交税,现在接到税务局通知或提醒后,如何处理?

  如果已经接到税务机关电话或短信的通知,建议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员开展以下工作:

  1. 对境外资产和收益进行自我分析和评估。通常需要梳理在境外开立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购买的基金理财、保险等,同时与金融机构沟通提供相关对账单、流水、年度报告等资金证明。

  2. 确定境外收入是否完税。如果已经在境外完税,需进一步确认完税金额并取得相关完税凭证。

  3. 确定境内应税所得,并预估应缴税额、往期滞纳金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对取得的境外收入按照国内税法应适用哪类所得、是否具有纳税义务、是否适用境内同类收入的税收优惠、是否涉及税收协定的优惠、境外已缴纳的税额是否可以抵免、如何抵免等专业评估和计算。

  4. 与税务机关沟通确认申报金额,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及情况说明。特别是对于收益类型或金额有分歧的情况下,需要与税务机关就具体适用的政策进行专业、有效地沟通和协商,并严谨地撰写相关说明材料,避免给以后带来税务风险。

  5. 尽早完成纳税申报并完成缴款。

  如果提醒或通知涉及2024年以前的收入申报情况,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本金的同时,可能还会被征收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罚款或信用惩戒,但若及时主动补缴税款,或符合首次违法且及时改正,在缴清税款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和免除罚款、惩戒。

  未按期申报的风险后果

  1. 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年化约18.25%)。

  2. 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偷税行为(如伪造账簿、虚假申报等),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逃税罪。

  3. 信用惩戒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符合特定标准的纳税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税务机关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公示信息,并联合相关部门实施限制出境、高消费、担任企业高管等惩戒措施。

  若境外收入金额较多或境外收入种类较为复杂、跨越多个年度,建议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专业人士会协助对境内外资产和收入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评估,结合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对纳税义务及申报的细节进行详细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同时,对比税务机关掌握的数据,协助与税务机关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专业沟通。在确定收益类型、收益金额后协助纳税人计算并确定应缴税款并及时进行纳税申报。

  二、长期规划:未来的海外收入怎么办?

  从长远来看,对海外收入的严格征管并非阶段性举措,而是跨境税源常态化监管的开始。因此,建议有海外收入的高净值个人应尽早着手,寻求专业机构的协助,充分了解自己所持有的海外资产及可能产生的收入情况及境内外纳税义务,一方面,在专业人员的协助下,完整梳理境外身份情况、收入情况及证明材料,准确判定纳税义务;另一方面,可以考虑转变境外资产性质及纳税结构在合规框架内选择低税甚至免税资产,降低海外资产的税务负担。

  三、重要提示:请于今年6月30日前申报去年的境外收入情况

  许多纳税人已经接到了税务局要求其自行梳理、申报2022-2024年收入的通知。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也就是说,对于2024年取得的境外所得,需要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对于2022年、2023年的境外所得,如果存在未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的情况,自纳税申报期限届满(次年6月30日)将按日加征滞纳金,需要尽早完成申报,以降低滞纳金的数额。

  申报流程

  (一)委托专业机构申报

  1. 评估是否可以适用双边协定

  2. 分析收入情况

  3. 制作分析材料

  4. 准备抵扣材料

  5. 计算缴税金额

  6. 按照(三)中的申报流程完成申报

  优势:申报准确、通过率高、节省申报人时间,在申报过程中同时帮助客户梳理第二年的申报要点并提供资产纳税法律税务建议。

  (二)自行申报

  可自行按照(三)中申报流程完成申报。

  (三)境外所得的申报流程

  1. 申报时间

  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2. 申报方式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或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境外所得需手动录入。

  3. 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流程

  第一步:登录系统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或个人所得税APP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模块。

  第二步:填报综合所得计税信息

  (1)境内收入:系统自动预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境内综合所得数据,可直接引用;

  (2)境外收入:需手动填写境外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金额需与境外完税凭证折合成人民币后的金额一致;

  (3)费用扣除:逐项填写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及其他免税收入,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步:填报其他项目所得计税信息

  若存在境外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等,需分别填写对应栏次。例如境外房产租金收入需填入“财产租赁所得”,并附报租赁合同及租金流水。

  第四步:税款计算

  系统自动生成应纳税额,自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

  第五步:补税或退税

  如需补税,通过银联、支付宝等方式缴纳,退税申请提交后由税务机关审核处理。

  线下申报流程

  若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报,可携带以下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第一步:准备纸质申报表

  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可在税务局官网下载或办税厅领取)。

  第二步:准备收入凭证

  境外工资薪金(劳动合同、工资单及银行流水);股息红利(境外企业分红决议、券商对账单);财产转让(交易合同、评估报告及资金交割凭证)。

  第三步:准备完税证明

  境外征税主体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原件及翻译件(需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第四步:准备其他材料

  居民身份证明(如护照、居住证);境外税收居民身份声明(若涉及多国所得);委托代理书(如需他人代办)。

  第五步:现场提交申报并缴款

  纳税人或代理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申报表及资料清单--提交材料并填写申报表,税务人员审核后开具《税收缴款书》--纳税人凭《税收缴款书》至银行缴纳税款,或通过POS机、电子税务局完成支付--税务机关留存申报表及材料复印件,原件退还纳税人。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1.png

  (四)境内外税期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但很多国家的纳税年度并不是公历年度,比如,日本的纳税年度为每年4月1月至次年3月31日。如果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年度与境内纳税年度不一致,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所在的公历年度,为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特别是针对取得综合所得需要汇算清缴的情况,无论在税额的计算还是已缴税额的抵免过程中,均需要按照规定确认计税收入并进行相应的抵免。

  四、结语

  近年来,国内很多人申请到了海外身份,甚至已经取得了其他国家的国籍,但其生活、工作的重心仍在国内,在境外又进行了大量的投资,比如房产、股票等,也有很多人长期生活在国外,境内外都有资产和收入,随着对于境外所得征税管理的日趋严格和完善以及CRS信息交换的不断加强,居民个人境外账户、个人境外资产信息和个人基本信息等都有可能被交换给中国税务机关。

  境外收入的纳税问题,在实际情况中往往较为复杂,特别是在涉及主要经济中心、不同的身份属性(国籍、绿卡等)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等情况时,对于所得来源地的判断、纳税身份的判定及究竟该由哪一国优先征税更不是简简单单就能确定的,往往还需要复杂的协商过程,也不排除会出现双重征税的情况。对于个人来说,除税务问题外,资产与收入的合规性来源亦可能成为需要关注的重点。

  因此,无论是否已经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提醒,对于境外收入的税务问题都应高度重视。随着税务监管的不断加强及国际间的协作,对境内外收入的合规申报要求必然会越来越严格和精准,切不可心存侥幸,为自己带来更大的风险。

  当然,即使接到税务机关的提醒也不必过于恐慌,可以在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以最快的速度、积极的态度、专业的判断及时处理,最大限度降低额外的税款滞纳金的负担,尽早予以处理和解决。

  对于境外有大额收益,或者可能构成境内外多重税收居民身份的高净值个人而言,面临的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建议提前聘请专业律师、专业税务师协助确认境内外的所得税纳税义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对税收居民身份和财产、收益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