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税一稽处〔2023〕17号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发文时间:2023-06-06日
来源: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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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道具循环骗税案例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柳市税一稽处〔202317
三江县生态园茶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30J):
经我局于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6月5日对你单位(地址:三江县程*乡)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生态园公司出口货物为红茶,上游茶青供货单位为三江县引重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江县利金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三江县下仟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江露蕾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江县归斗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江县桂茗茶业专业合作社、三江县和里天鹅岭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江县建盛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江县陆和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江县民发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江县生态园茶业专业合作社、三江县利金茶业有限公司共12家公司,共取得上游发票4837份,发票金额498214243.53 元,价税合计498214243.53 元,共申报出口退税29批次,实际已退税额为48477598.17元。

经检查,生态园公司存在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款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环节虚假
生态园公司2019年-2022年取得三江县引重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江县下仟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江县利金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2家上游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837份,发票金额498214243.53元,价税合计498214243.53元。

经检查人员核实《金三税收管理系统》系统,纳税人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已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50627521.12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519029.65元,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额44982535.50元,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5125395.97元,上述483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全部申报抵扣。

根据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提供的相关涉案人员的讯问笔录,三江县引重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江县下仟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江县利金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家合作社,实际全部由洪定用控制。洪定用在讯问笔录中承认,为达到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从2019年起利用自己控制的十三家茶叶合作社,虚构收购茶青业务、虚开发票给三江县生态园茶业有限公司、三江县韵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三江县三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茶叶公司),十三家茶叶合作社与三家茶叶公司没有真实交易。杨莉萍(三家茶叶公司财务人员)在公安讯问笔录中承认自己受洪定用指使,为十三家茶叶合作社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三家茶叶公司

根据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提供的讯问笔录,上述11家茶叶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贾世祥、龙仟德等人承认,合作社实际由洪定用控制,合作社与生态园公司没有真实业务往来,对上述合作社开具给生态园的发票不知情,合作社对公账户均由洪定用控制,实际未收到生态园公司茶叶款。三江县利金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桂有情况说明中承认,三江县利金茶业有限公司与生态园公司没有真实业务往来。

其中三江县引重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江县下仟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江县利金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具给生态园公司的251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被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定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出口环节虚假
根据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提供的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相关涉案人员的讯问笔录,证实三家茶叶公司均由以洪定用为首的犯罪团伙控制。

1.洪定用在公安讯问笔录中承认生态园公司从2019年起无真实出口业务存在,从2019年起利用其控制的生态园公司与越南公司相互勾结,通过虚构出口业务、道具循环等违法手段达到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目的,具体操作为:先由越南公司将虚假的茶叶销售合同通过邮件发送给洪定用本人,洪定用将合同打印出来加盖生态园公司的公章及自己刻制的越南公司公章,拍照传回越南公司,生态园公司将准备好的道具茶叶及报关材料进行报关,报关通过后道具茶叶由中外运公司发到越南,道具茶叶到越南后,越南老板帮助洪定用利用边民互市的方式,将道具茶叶全部转回国内,送至南宁六景的仓库重新包装运回三江县茶厂,以“道具循环”的操作方式虚假出口茶叶,骗取出口退税款

2.涉案人员吴为界在讯问中承认,自己负责接收生态园公司从越南边民互市回到国内道具茶叶。

3.六景仓库管理员李国荣在讯问笔录中承认,仓库接收到吴为界运来的茶叶后,由他把茶叶印有越南文字的外包装拆掉,重新用薄膜袋每包30公斤包装好再叫大货车运到洪定用指定的三江县茶厂。

4.检查人员在公安机关搜集的涉案物证中,发现洪定用在讯问笔录中提及的自制越南公司印章。

5.海关缉私部门提供的对三家茶叶公司涉嫌走私案的调查情况显示,海关部门初步查证,洪定用犯罪团伙2019年起申报出口业务报关单153票,涉案茶叶1782.57吨。其中,生态园公司涉及98单、1081.57吨,生态园公司存在以“道具循环”的操作方式虚假出口茶叶的行为。

(三)生产环节虚假
经检查,生态园公司备案登记的茶叶生产厂房在三江县程村工业园区的厂房,厂房负责人王福展在我局询问笔录承认,生态园公司有5个厂房,其中两个出租给木材加工企业,其余出租给三江县利金茶叶公司生产茶叶,洪定用为了骗取出口退税款,在政府相关部门下户实地检查的时候,都是带领参观三江县利金茶叶公司的生产线和仓库,生态园公司未利用厂房进行生产经营

经实地核实,生态园公司厂房生产使用情况与王福展所述一致,三江县利金茶叶公司租用生态园公司的厂房进行生产。

经核实,三江县利金茶叶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我局询问笔录中承认,利金茶叶公司于2019年2月起,租用三江县生态园茶业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茶叶加工生产每次有税务机关人员到三江县生态园茶业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核查时,洪定用通知他不要过来,并要求利金茶叶公司的员工穿上三江县生态园茶业有限公司的厂服,冒充是三江县生态园茶业有限公司的工人,制造三家茶叶公司的正常生产的假象,应对检查

(四)外汇收入虚假
根据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提供的涉案人员讯问笔录,洪定用在笔录中承认,为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以道具循环的方式虚假出口茶叶到越南,越南公司不需要支付茶叶货款,为完成整个交易,需要有真实的外汇转账交易记录,所以联系了香港公司为进口茶叶的越南公司向三家茶叶公司以美元结算支付茶叶货款,具体操作为:三家茶叶公司银行账户收到香港公司的外汇后,会先进行结汇将美元结算成人民币,之后香港公司的联系人通过蝙蝠软件将很多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名字、账号、包含费用在内的转账金额发给洪定用,洪定用再把这些信息发给洪序权,由洪序权通过所控制三家茶叶公司的银行账户将结算出来资金转入茶叶合作社的银行账户,再从合作社银行账户转给香港公司联系人所提供的广东地区个人账户中,完成把资金回转给香港公司

洪序权(犯罪团伙成员之一、洪定用儿子)在讯问笔录中承认,受洪定用的指使,手上持有三家茶叶公司和十几家茶叶合作社、合作社法人的银行卡,收到香港公司的美元汇款后,去委托银行进行结汇转到茶叶公司的对公账户,茶叶公司再转到茶叶合作社对公账户,最后通过茶叶合作社对公账户转到洪定用提供的个人账户上,称这样做是因为三家茶叶公司出口外汇收入为假,但香港公司转账过来不能直接转回去,所以通过这种方式转回给香港公司。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提供的生态园公司外汇收入明细显示,生态园公司取得的外汇收入均由香港地区汇入,且存在洪定用所述的资金流转异常现象,部分如下

1. 生态园公司对公账户(中国银行623679385824)于2020年7月8日收到香港公司转账合计人民币1051915.85元,随后转款1050000.00元至三江县利金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对公账户(建设银行45050110582700000333),利金合作社对公账户转款合计1050000.00元至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杨桂有个人账户(柳州银行621412020103362086),杨桂有个人账户转款505000.00元给三江县生态园茶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廖春松个人账户(账号6222032105004631548)、转款合计495000.00给刘晓根个人账户(深圳工商银行6222034000035948870广东地区账户),廖春松个人账户转款571121.00元至刘晓根个人账户,合计转款1066121.00元。

2. 生态园公司对公账户(中国银行623679385824)于2020年7月9日收到香港公司转账合计人民币1050131.38元,随后转款合计1060000.00元至利金合作社对公账户、生态园合作社对公账户(柳州银行75000500000000002717),随后利金合作社对公账户、生态园合作社对公账户转款合计1060000.00元至杨桂有个人账户、廖春松个人账户,最后杨桂有个人账户、廖春松个人账户转款合计1094542.00给刘晓根个人账户。

3. 香港公司于2021年7月2日转款548642.99元至生态园公司对公账户,随后生态园公司转款合计547000.00元至三江县下仟茶叶专业合作社(建设银行45050110582700000205)、三江县建盛茶叶专业合作社(2105036719100005734),随后下仟合作社、建盛合作社转款合计548000.00元至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龙仟德(农业银行6228480858492890273)、王建盛( 62285621007210882)个人账户,最后龙仟德、王建盛个人账户转款合计550538.00元给开户行为广东地区的屈立辉(6226220615547477)、马青岭(6214867833915888)唐国明(6217683001266344)个人账户。

4. 香港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转款547462.48元至生态园公司对公账户,随后生态园公司转款合计539000.00元至下仟合作社、建盛合作社对公账户,随后下仟合作社、建盛合作社转款合计523000.00元至龙仟德、王建盛个人账户,最后龙仟德、王建盛个人账户转款合计529966.00元给开户行为广东地区的高和平(6217003230053110841)、查中华(6217857000071084477)、谢华军(6217714805037456)个人账户。

5.香港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转款536810.56元至生态园公司对公账户,随后生态园公司转款合计539000.00元至下仟合作社、建盛合作社对公账户,随后下仟合作社、建盛合作社转款合计523000.00元至龙仟德、王建盛个人账户,最后龙仟德、王建盛个人转款合计529966.00元给开户行为广东地区的高和平(6217003230053110841)、查中华(6217857000071084477)、谢华军(6217714805037456)个人账户。

综上所述,生态园公司出口业务存在收购环节虚假、出口环节虚假、生产环节虚假、外汇收入虚假的情况,生态园公司2019年至20228月办理已退出口退税款48477598.17元为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五)增值税
经检查,生态园公司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生态园公司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申报应税销售收入合计22884933.04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75份,申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合计519029.6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取得的上述483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九条、《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的规定,你单位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故你单位应补缴增值税所属期为2019年3月495652.46元、2019年4月563.72元、2019年6月44586.36元、2019年8月186777.04元、2019年9月57522.12元、2020年2月139140.55元、2020年3月447050.42元、2020年8月86948.93元、2020年9月1398.25元、2020年11月246911.51元、2020年12月4237.52元,合计1710788.88元。

因企业已于2022年自行缴纳增值税100.33元,故2020年12月实际少缴纳增值税为4137.19元,此本次检查涉及的附加税费追缴计算以4137.19元为依据,偷税定性以2020年12月所属期当月实际造成少缴的增值税4237.52元为依据。
以上你单位合计少缴增值税1710688.55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
你单位上述少缴增值税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国发〔1985〕19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你单位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属期为2019年3月495652.46*0.01=4956.53元、所属期为2019年4月563.72*0.01=5.64元、所属期为2019年6月44586.36*0.01=445.86元、所属期为2019年8月186777.04*0.01=1867.77元、所属期为2019年9月57522.12*0.01=575.22元、所属期为2020年2月139140.55*0.01=1391.41元、所属期为2020年3月447050.42*0.01=4470.50元、所属期为2020年8月86948.93*0.01=869.49元、所属期为2020年9月1398.25*0.01=13.98元、所属期为2020年11月246911.51*0.01=2469.12元、所属期为2020年12月4137.19*0.01=41.37元,合计17106.89元。

(七)教育费附加
你单位上述少缴增值税的行为,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第二条、第三条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国务院令第448号)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教育费附加所属期为2019年3月495652.46*0.03=14869.57 元、所属期为2019年4月563.72*0.03=16.91元、所属期为2019年6月44586.36*0.03=1337.59元、所属期为2019年8月186777.04*0.03=5603.31元、所属期为2019年9月57522.12*0.03=1725.66元、所属期为2020年2月139140.55*0.03=4174.22元、所属期为2020年3月447050.42*0.03=13411.51元、所属期为2020年8月86948.93*0.03=2608.47元、所属期为2020年9月1398.25*0.03=41.95 元、所属期为2020年11月246911.51*0.03=7407.35 元、所属期为2020年12月4137.19*0.03=124.12元,合计51320.66 元。

(八)地方教育附加
你单位上述少缴增值税的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收使用管理办法》(桂政发〔2004〕1号)第五条和《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综〔2011〕13号)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属期为2019年3月495652.46*0.02= 9913.05 元、所属期为2019年4月563.72*0.02= 11.27 元、所属期为2019年6月44586.36*0.02= 891.73 元、所属期为2019年8月186777.04*0.02=3735.54 元、所属期为2019年9月57522.12*0.02=1150.44元、所属期为2020年2月139140.55*0.02=2782.81 元、所属期为2020年3月447050.42*0.02=8941.01 元、所属期为2020年8月86948.93*0.02=1738.98元、所属期为2020年9月1398.25*0.02=27.97 元、所属期为2020年11月246911.51*0.02=4938.23 元、所属期为2020年12月4137.19*0.02=82.74元,合计34213.77 元。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取得的4837份(其中2514份已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对你单位骗取出口退税款48477598.17元予以追缴

(三)生态园公司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定性为偷税,偷税金额为1727896.77元。其中增值税1710788.8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10788.88×1%=17107.89元。

(四)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第二条、第三条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国务院令第448号)的规定,追缴教育费附加51320.66元。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4〕1号)第五条第(一)项和《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综〔2011〕13号)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追缴地方教育附加34213.77元。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少缴的税款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其中2020年12月少缴税款98.85元入库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滞纳金为25.81元、少缴税款1.48元入库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滞纳金为0.43元)。

(七)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已于2022年9月19日以“8.10”虚开发票专案对你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立案侦查,根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暂不予以行政处罚。

(八)以上应追缴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1710688.5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106.89元,教育费附加51320.66元,地方教育附加34213.77元,合计1813329.87元。同时追缴你单位骗取的出口退税款48477598.17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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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披露示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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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 中国交建(601800.SH)

  1.PPP项目合同收入确认政策

  PPP项目合同,是指本集团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

  (1)本集团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2)本集团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PPP项目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

  (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集团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

  (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PPP合同项下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于建设阶段,本集团按照上文建造合同的会计政策确定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则相应地确认建造服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资产,其中建造合同收入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于建设阶段,本集团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合同规定本集团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集团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之前,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集团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根据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2)合同规定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上文无形资产会计政策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于运营阶段,当提供劳务服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发生的日常维护或修理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合同规定本集团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中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部分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2.无形资产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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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包含处于建设期PPP项目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949,903,07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9,969,292,156元)。

  涉及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无形资产主要为特许经营权项目,其中本年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主要项目分析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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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12月31日,本年无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无形资产。

  3.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主要系本集团的工程承包业务产生。本集团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并根据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集团的客户根据合同规定与本集团就工程施工服务履约进度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信用期支付工程价款。本集团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本集团已办理结算价款超过本集团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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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度,本集团相关建造合同履约进度增加,部分履约进度尚未进行工程结算,导致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增加。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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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a4a4e2a609e52b83c2e235d1353e90b9_2bd7eee3f1b68e47a6d6b9db6cb8a7a1.png

于2024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无重大的收回、转回或核销的情况。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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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集团向以上项目业主提供工程建设服务,该些项目由于资金紧张,本集团预计部分合同资产难以收回,因而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4.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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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2 上海电器(601727.SH)  

1.PPP项目合同收入确认政策

  本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建成后的运营、维护等服务。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或发包给其他方时,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及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及服务的控制权,来确定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相应在建造期间确认收入及合同资产。

  在项目运营期间,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亦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在项目运营期间,本集团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集团在拥有收取该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对价的权利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将在建造期间相应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2.无形资产会计政策中披露的PPP项目合同

  特许经营权是本集团因参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指定的PPP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的、于PPP项目合同运营期内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权利。

  本集团将PPP项目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在PPP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权终止之日的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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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非流动资产c80a9f356f9394cc6172af4916e59d55_f2f5de93c432de64533c0b7875e0c267.png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同资产主要为未到合同收款期的质保金等款项,其中由PPP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金额为人民币766,357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922,476千元)。

  于2024年度,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包括PPP项目合同收入人民币494,144千元(2023年度:人民币689,883千元),其中项目工程建造收入人民币121,246千元(2023年度:人民币485,375千元)。本集团PPP项目合同主要为水处理合同及垃圾处理合同。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建成后的运营、维护等服务,合同总期限一般为20-30年,水处理合同项目资产主要位于江苏和安徽地区,垃圾处理合同项目资产主要位于辽宁和河北地区。于2024年度,PPP项目合同无重大变更情况。

  示例3 中国中铁(601390.SH)

  1.PPP项目合同收入确认政策

  PPP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条件。其中,“双特征”是指,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双控制”是指,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本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的,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本集团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则相应地并按照附注三、23.1所述的会计政策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对于确认的基础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本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本集团在提供运营服务时,确认相应的运营服务收入。

  本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集团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

  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本集团从事的维护或修理,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服务提供时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2.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摊销

  采用PPP项目合同等参与高速公路建设而取得的特许经营权资产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相关收费公路开始运营时按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即特定年限实际车流量与经营期间的预估总车流量的比例计算年度摊销金额。

  本集团管理层对于预测总车流量涉及重大估计和判断。当实际车流量与预测量出现较大差异时,本集团管理层将根据实际车流量对预测总车流量进行重新估计,并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摊销。

  3.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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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按类别披露如下:

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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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千元5038c9f2a4456563f39d16a2a1b3b29f_162bff5dac9fee6231f385e69ae541a0.png

于2024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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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本集团不存在重要的合同资产的核销情况(2023年度:无)。

本集团通过综合考虑违约风险敞口、预期可收回金额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合同资产单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对于由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形成的、账面余额较高的合同资产,综合考虑项目结算周期、国家房地产行业宏观政策和土地出让市场动态、客户资金来源和资信情况等因素确定减值准备。

于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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