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发[2026]6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作用 助力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加快发展的措施清单》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6-5-13
文号:吉人社发[20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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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作用 助力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加快发展的措施清单》的通知

吉人社发〔2026〕6号     2026-05-13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重点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发展的有关部署,研究编制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作用助力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加快发展的措施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431-88690626、88690690)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作用 助力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加快发展的措施清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未来产业发展的有关部署,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优化整合政策资源,现就助力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氢能及新型储能、空天信息、生物制造、原子级制造等未来产业(以下简称"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加快发展编制如下措施清单。

  一、创新优化及加力支持的省级措施

  1.支持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下简称“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单位”)聚焦核心科研(技术)攻关、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创新成果转化、产品研发、战略转型等重点领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87号)申请设立引才特设岗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提高设置限额,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认定为 A - D 类人才,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2.支持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单位以项目合作、兼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及团队,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年度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补助项目入库征集通知要求申报资助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入选项目最高可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

  3.支持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单位在省内举办引才聚才活动,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年度引才平台载体资助项目入库征集通知要求申报资助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入选项目最高可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

  4.加大对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支持力度,对新设站单位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对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连续两年每年给予5万元补助;对全职博士后出站留省就业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每人给予10万元补助。

  5.畅通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人才职业上升通道,按照企业职称自主评审相关要求,结合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意愿,可授权其职称自主评审权限,将核心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落地和实际经济效益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6.对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申报相应级别职称适当放宽学历、年限要求,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7.完善人才分类定级评价标准,结合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技术特点和岗位需求,构建直接认定、综合评审等多元化人才分类定级认定通道,按程序授予符合条件的重点用人单位综合评审权限。探索建立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人才库,促进人才与产业有效对接。

  8.建立与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单位联系对接制度,点对点推送支持举措,“一对一”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办理相关诉求,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二、支持产业发展的其他省级现行重点措施

  9.跟踪掌握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单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的引才需求及招聘计划,支持“一‘职’有你”“单莹姐姐找工作”等直播带岗品牌走进重点企业直播探岗,组织开展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招聘会,利用多种方式提供线上线下、省内省外精准人才招聘服务,促进求职招聘快速匹配。

  10.支持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产学研用”结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年度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入库征集通知要求申报资助项目,入选项目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11.支持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15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2500元的就业生活补贴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最长24个月),给予本科生每人3万元、硕士生每人5万元、博士生每人8万元的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与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安家补贴不同时享受)。

  12.支持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开展创业大赛和创业宣传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可给予5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支持。

  13.做好全省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省内人才享受就医、出行、旅游等相应"绿色通道"服务以及相关的职称评聘待遇和配偶就业安置政策,省外首次来吉林省就业人才同时享受安家补贴。

  三、鼓励各地配套及重点城市(长春)示范措施

  14.鼓励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具有竞争力的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军人才激励政策。长春市作为都市圈中心城市,对域内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单位新引进培养的符合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资助目录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

  15.鼓励各市(州)结合实际对本地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单位柔性引才提供政策支持。长春市对域内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相关单位通过外聘科技顾问、首席技术指导、创新研发外包、退休兼职特聘等方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取得的成果效益每月可最高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16.鼓励各市(州)结合实际对本地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博士后平台建设及人才给予支持。长春市对域内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新获批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进入工作站(基地)全职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与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17.鼓励各市(州)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需求的大学生实训基地。长春市支持域内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实训基地的给予5-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启动资金;对进入基地开展实训的大学生可按每生每月1000-1500元的标准给予实训补贴。

  18.鼓励各市(州)根据自身条件对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创业给予重点扶持。长春市对域内聚焦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创业的院士及其团队,可给予10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19.鼓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人才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长春市对域内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引进在长春市工作,且在长春市无住房的人才提供租住人才公寓支持,租赁时长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 A、 B 、 C 类人才享受房租全免(市财政补贴100%), D 、 E 类人才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按照市场价的70%缴纳租金(市财政补贴30%);对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在长春市自购首套住房(含购买莲花山度假区改善性住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给予住房保障支持;对高层次人才租住商品住房(含人才公寓)的,可享受24个月、每月3000-5000元的租房补贴。

  20.支持各市(州)探索建立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高端人才个性化服务机制。长春市对域内认定为“战略科学家”的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人才配备3-5人服务专班,每年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对认定为“潜力科学家”的人才配备1-2名服务助理,每年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要牢固树立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理念,加强清单内各项措施组织实施,动态优化完善支持举措,为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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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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