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发[2023]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文时间:2023-01-20
文号:渝府发[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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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渝府发〔2023〕3号           2023-01-20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2022年12月27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的通知》等160件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60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60件)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的通知(渝府〔1999〕107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武隆县城规划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的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1〕42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2〕68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渝府发〔2002〕87号)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10号)

  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的通知(渝府发〔2003〕15号)

  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网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22号)

  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许可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71号)

  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及飞行主航线施放系留气球的通告(渝府发〔2004〕84号)

  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许可受理和送达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5〕12号)

  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许可统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5〕13号)

  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的通知(渝府发〔2005〕84号)

  13.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5〕85号)

  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5〕99号)

  1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渝府发〔2006〕42号)

  1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6〕50号)

  1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运行机制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06〕156号)

  1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07〕9号)

  1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意见(渝府发〔2007〕53号)

  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07〕85号)

  2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07〕113号)

  2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重庆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重庆市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64号)

  2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和利用的通知(渝府发〔2008〕71号)

  2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统计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8〕72号)

  2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防交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82号)

  2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府发〔2008〕128号)

  2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66号)

  2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股权登记托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0〕69号)

  29.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渝府发〔2010〕84号)

  3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9号)

  3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2〕68号)

  3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低碳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102号)

  3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通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2〕110号)

  3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重庆电子口岸建设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2〕115号)

  3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意见(渝府发〔2013〕3号)

  3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意见(渝府发〔2013〕30号)

  3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3〕39号)

  3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的决定(渝府发〔2013〕60号)

  3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三批)的决定(渝府发〔2013〕81号)

  4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2号)

  41.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通知的通知(渝府发〔2014〕5号)

  4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14号)

  4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潼南航电枢纽工程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基本建设与人口增长的通告(渝府发〔2014〕23号)

  4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渝府发〔2014〕32号)

  4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42号)

  4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庆市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的决定(渝府发〔2014〕62号)

  4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67号)

  4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0号)

  4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庆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渝府发〔2015〕34号)

  5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5〕38号)

  5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9号)

  5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71号)

  5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6〕7号)

  5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131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6〕16号)

  5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庆市2016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的决定(渝府发〔2016〕17号)

  56.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警备区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6〕36号)

  5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53号)

  5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7〕10号)

  5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协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7〕35号)

  6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庆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的通知(渝府发〔2017〕37号)

  61.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警备区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7〕53号)

  6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一批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7〕56号)

  6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5号)

  6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体育健身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8〕32号)

  6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8〕39号)

  6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9〕9号)

  6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渝府发〔2020〕2号)

  6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20〕25号)

  6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外来投资实行一站式办公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办发〔1998〕154号)

  7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4〕107号)

  7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和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4〕136号)

  7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通知(渝办发〔2005〕141号)

  7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渝办发〔2006〕76号)

  7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办发〔2007〕67号)

  7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109号)

  7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07〕196号)

  7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07〕212号)

  7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8〕227号)

  7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市国家级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8〕241号)

  8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48号)

  8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0〕61号)

  8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实施行政部门消防执法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渝办发〔2010〕113号)

  8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10〕147号)

  8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0〕252号)

  8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0〕316号)

  8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105号)

  8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135号)

  8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协调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1〕152号)

  8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见义勇为公民评定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23号)

  9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食品安全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11〕245号)

  9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250号)

  9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

  9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市农民”实际困难的通知(渝办发〔2011〕368号)

  9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1〕384号)

  9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守“四条红线”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的通知(渝办发〔2012〕91号)

  9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2〕152号)

  9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158号)

  9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若干意见通知的通知(渝办发〔2012〕172号)

  9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183号)

  10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陵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渝办发〔2012〕224号)

  10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商圈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渝办发〔2012〕246号)

  10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处置利用等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2〕255号)

  10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6〕23号)

  10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7〕34号)

  10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口岸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渝府办〔2018〕6号)

  10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利用主城建成区边角地建设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8〕17号)

  10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8〕20号)

  10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环快速路以内汽车客货运站场搬迁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8〕24号)

  10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的意见(试行)(渝府办〔2020〕13号)

  11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33号)

  11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扶助中小微型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99号)

  1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96号)

  11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37号)

  11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通用机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6号)

  11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06号)

  11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加油站建设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72号)

  11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重庆创业投资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155号)

  11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59号)

  11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9号)

  12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79号)

  12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211号)

  12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212号)

  12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号)

  12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超龄退役军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45号)

  12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90号)

  12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17号)

  12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26号)

  12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30号)

  12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41号)

  13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53号)

  13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64号)

  13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先行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70号)

  13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16号)

  13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228号)

  13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239号)

  13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化工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248号)

  13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73号)

  13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75号)

  13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5号)

  14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2号)

  14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移动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79号)

  14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99号)

  14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18号)

  14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24号)

  14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37号)

  14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7号)

  14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84号)

  14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区域免费无线局域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86号)

  14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89号)

  15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49号)

  15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65号)

  15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特邀督查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68号)

  15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障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93号)

  15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09号)

  15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开发布局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4号)

  15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33号)

  15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6号)

  15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4号)

  15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6号)

  16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恢复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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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登记新政落地,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合规应对?

  背 景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实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制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以下简称“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标志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从“程序性告知”迈入“实质性监管”的新阶段。新规的核心并非仅在于明确谁该登记,而在于全面重构了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转换的触发逻辑与后果体系。

       主要内容

一、新政核心:三处关键变化与监管底层逻辑重塑

  01、生效时点从“未来时”变为“进行时+过去时”

  过去,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超标,在超标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起才按一般纳税人计税,存在缓冲期。新规规定,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直接追溯至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的当期1日。这意味着,企业可能在达标当月就需按高税率计税,几乎没有反应时间。

  02、豁免范围实质性收窄,监管网更密

  新规明确,仅有“自然人”及“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在超标后选择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这实质上将绝大多数市场化运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完全纳入强制登记范围,过去部分单位利用政策模糊地带选择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空间基本消失。

  03、“追溯调整”成为最大风险变量

  这是本次改革的“重磅条款”。纳税人因自查补报、风控核查或税务稽查等原因,对以往期间销售额进行调整时,该调整额必须“回归”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的所属期,并重新计算该期是否超标。

  若因此导致历史某期超标,则一般纳税人身份及其纳税义务将追溯至该期首日生效。这等于为纳税人的历史申报数据设置了“延时风险触发机制”。

  综合以上变化可见,相关监管的底层逻辑已被重塑:从“身份管理”转变为“行为追溯”,即从管理纳税人当前的“身份状态”,转向追溯审视其持续经营“行为轨迹”。税务合规的考察期被拉长,历史期间的申报不实问题可能在未来因一个调整行为而引发系统性重估与补税。

二、新政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挑战和影响

  01、税负“跳升”与现金流冲击

  一旦被追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过往期间已按1%或3%缴纳的税款,需按6%、9%或13%的适用税率重新计算。若企业进项发票获取不足,巨额补税差额及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将直接冲击企业现金流。例如,某企业追溯期内有100万元收入已按1%缴税1万元,若按13%计税且无进项抵扣,需补缴12万元税款及相应滞纳金。

  02、动态监控压力剧增

  企业必须建立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销售额的滚动计算与预警机制。任何月份的疏忽都可能导致销售额超标而不自知,进而触发逾期登记的被动管理。

  03、连锁性合规风险

  身份追溯变更将联动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需价税分离重算)、印花税(计税依据可能调整)以及附加税费的申报,并导致小规模纳税人阶段享受的所有税收优惠(如月度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自追溯生效日起丧失。

  04、纳税辅导期制度取消

  新规明确废止了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包括限量限额发放专用发票、增领专票预缴增值税等限制性措施,降低了相关纳税人办税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自生效之日起即可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因增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可用于抵减增值税税款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05、过渡期提供“风险缓冲”

  对于调整2025年及以前所属期销售额导致超标的情形,新规将生效日设定为不早于2026年1月1日。这实际上为历史问题提供了最后的合规整改窗口期。

三、合规应对:构建“免疫体系”的实操要点

  在日趋严格的“以数治税”环境下,被动应对已不足以防范风险。企业需构建主动的税务健康“免疫体系”。

  01、即刻行动:完成风险扫描与过渡期利用

  1) 全面自查

  立即复核以往申报数据,确保账载收入、开票收入与申报收入的一致性与准确性。如发生差异,应充分利用针对2025年问题的过渡期政策,在过渡期内主动完成更正。

  2) 锁定生效时点

  对于2025年四季度或12月所属期超标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一般纳税人生效日已统一为2026年1月1日。应即刻启动税控设备升级、财务系统调整以及向主要客户告知开票税率变更等事宜。

  02、中期构建:建立常态化防御机制

  1) 建立动态监控机制

  建立月度滚动销售额计算表,设定预警阈值,实现销售额超标自动预警。

  2) 合同与发票流程再造

  审核长期合同,对可能跨越身份转换时点的收入,明确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别适用不同税率开票。业务部门需知晓,发票税率并非仅由开票时点决定,更由应税交易发生时的纳税人身份决定。

  3) 进项抵扣意识前置

  即使暂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未来可能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应有意识地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并规范取得与保管扣税凭证,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追溯抵扣做好准备。

  03、长期规划:从合规负担到竞争优势

  1) 主动评估身份转换

  当销售额接近标准且业务可持续时,应主动评估提前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利弊。转为一般纳税人虽税率提高,但能开具专票,有利于与大客户合作,且通过进项抵扣可有效管理整体税负。

  2) 业财税一体化

  将税务风控点前移至业务签订、采购决策等环节。例如,在销售额临近红线时,新的采购决策应优先考虑进项抵扣因素;业务报价模型中应包含不同纳税人身份下的税负成本测算。

  3) 摒弃侥幸心理

  必须彻底杜绝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或滥用多个主体拆分销售额的做法。金税系统的持续升级与多部门数据共享,使得此类行为被发现的概率极大,而新规下的追溯补税代价将是巨大的。


  作者简介

  李欣  总监

  致同税务

  刘超  高级经理

  致同税务

新增值税法对企业租用个人房屋的税费影响

  202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个人出租房屋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框架,但日常开票涉及的核心税率和优惠政策目前保持稳定。

  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企业租用个人房产所产生的税费都是由企业承担,那么,新增值税法实施后,企业租用个人房屋的税费有什么变化呢?下面将为你详细讲解:

  一、个人出租房屋税费明细(2026年)

  个人出租房屋主要涉及以下税种,且住房与非住房(如商铺、办公楼)的税率和优惠差别很大。

  为了方便你对比,以下是个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的税费政策概览:

  (一)个人出租住房

  1、增值税

  征收率、税率:3%征收率减按1.5%计算。

  免税政策:分摊后月租金≤10万元,免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2、房产税

  征收率、税率:按租金收入的4%征收。

  免税政策:2027年底前可减半征收(即实际按2%)。

  3、个人所得税

  征收率/税率:暂减按10%征收。

  免税政策:无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率、税率:免征。

  免税政策:无

  5、印花税

  征收率、税率:免征。

  免税政策:无

  6、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征收率、税率:按实缴增值税税额计算(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免税政策:2027年底前可减半征收;若增值税免征,则附加税费也免征。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楼等)

  1、增值税

  征收率/税率:按租金收入的3%征收。

  免税政策:分摊后月租金≤10万元,免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2、房产税

  征收率、税率: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

  免税政策:2027年底前可减半征收(即实际按6%)。

  3、个人所得税

  征收率、税率:按租金收入的20%征收。

  免税政策:无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率、税率:按土地面积和等级定额征收。

  免税政策:2027年底前可减半征收。

  5、 印花税

  征收率、税率:按租赁合同金额的0.1%征收。

  免税政策:2027年底前可减半征收。

  6、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征收率、税率:按实缴增值税税额计算(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免税政策:2027年底前可减半征收;若增值税免征,则附加税费也免征。

  二、关键政策与计算示例

  1. 核心免税政策:在2027年12月31日前,如果你一次性收取租金,可以分摊到各月。只要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但如果你为租客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免税)。

  2. 个人所得税计算:这是计算最复杂的部分。税款基于“应纳税所得额”征收,计算时允许按顺序扣除以下项目:

  租赁过程中缴纳的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如城建税、房产税)。

  由你负担的、能提供有效凭证的修缮费用(每月最多扣800元)。

  法定的费用扣除(每次收入≤4000元扣800元,>4000元扣20%)。

  3. 房产税计算:注意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如果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且享受了增值税免征,那么房产税就直接按实际收到的租金(即不含税租金)计算。

  计算示例:

  假设你在市区有套住房,月租金为5000元(年租金6万元),一次性收取。

  增值税:

  分摊后月租金5000元<10万元,免征。

  房产税:

  年租金60000元 × 4% × 50%(减半优惠)= 1200元(年)。

  个税(据实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 = 5000元(月租金) - 100元(房产税,按月均摊) - 800元(修缮费,假设无) - 800元(费用扣除) = 3300元

  应缴个税 = 3300元 × 10% = 330元(月)

  三、发票开具与申报要点

  1、纳税地点:根据新法,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普通发票 vs 专用发票:如果租客(通常是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则你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并无法享受月租金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免税,其他附加税费也需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

  3、“核定征收”可能:对于个人所得税,在部分省市,税务机关为简化征管,可能会对个人出租房屋采用“核定征收率”的方式。例如,按租金收入的1%-2%左右直接核定个人所得税额,具体需咨询当地税务局。

  总而言之,2026年增值税新法的实施对个人房东而言,短期内实际税负和开票流程变化不大,但法律基础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