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税发[2023]7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文时间:2023-02-06
文号:青税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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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

青税发〔2023〕7号        2023-02-06

各区、市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研究决定,2023年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先行推出第一批2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打连发、呈递进,分批接续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税收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行动内容

  第一批推出6大类2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其中落实及细化总局服务举措17条,新增青岛特色服务举措10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诉求响应提质

  组织开展全市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根据总局开展“税直达”试点工作要求,按照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持续推进“一直两线”个性化税费咨询服务模式。举办“青税智(直)播”,面对面解读关注度较高的热点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开展“12366局长在线”和“12366处长在线”,由高层级税务专家连线对话纳税人缴费人,解答政策难点,解决疑难杂症,实现税费咨询诉求的快速优质响应。针对目前税务工作的短板弱项开展问计问需活动,邀请税务体验师、特约监察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纳税人缴费人代表积极参与,找准“用户视角”,深度了解社保费缴纳等业务办理过程的体验感;摸清“用户需求”,关注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及时掌握企业的政策诉求和预期感受;响应“用户预期”,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的快速解决。

  (二)政策落实提效

  跟进落实总局工作部署,开展针对不同优惠受众群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项辅导与宣传,提高宣传辅导的精准性。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直播、现场讲解、短视频、微信等方式,细化政策辅导,提升辅导效果,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积极扩展个税“云上“数据运用,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按照总局要求,围绕市局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持续与市民营经济局深度合作,同向发力,依托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推出系列服务“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举措。政策直达,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精准滴灌,让政策红利惠及广大市场主体;护企成长,全方位优化民营和中小企业税费服务。为民营企业营造“小草繁茂”的成长环境,助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

  (三)精细服务提档

  认真落实总局工作要求,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做好“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应用,积极为青岛市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总局部署,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按照总局部署,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发挥青岛试点先行优势,打造“未问先送”“想问即得”的智慧办税服务新模式。全面辅导引导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实现从“实体窗口”服务向“云端窗口”服务转变;探索将“办问协同”融入征纳互动中,推进服务资源的集约化整合和集成化应用,实现解答与解决问题的“分步串联”向“同步并联”的转变。努力将青岛征纳互动服务打造成样板品牌。升级社保费移动端缴费服务功能,将基数申报、选档缴费、明细查询、凭证打印、特殊缴费等多项社保缴费功能一体集成,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社保“掌上”缴费体验,让自然人缴费人轻松缴费,尽享便捷。深度服务国家战略,围绕服务上合新区、服务临空综合保税区、服务“中欧班列”推出“一揽子”税费服务新举措。延伸上合新区综合服务平台税收业务办理事项,建立重点工作协调机制,与地方政府、海关深化合作,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成立空港综保区税务服务专班,为重点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税务智慧”支持。同中欧班列运营公司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机制,建立税务专家轮值税企联络员制度,助力企业在“一带一路”中跑出“加速度”。深化拓展税务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举措。在地方融媒客户端等开设“税务之窗”频道专栏,面向乡村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利用农村“小喇叭”、税收义务宣传员等,通过精准滴灌、循环播报辅导,打造家门口的税惠助农政策超市。成立“青禾金穗”志愿服务团队、“税务蓝”兴农小分队,组织青年干部、涉税中介机构开展深入农村、农户及农村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开展宣传辅导,组织“一对一”结队帮扶活动。优化税费共治机制,税务网格逐级对接融入地方网格,搭建“涉农数据服务便利店”,整合归集各类内部数据,创建“税务惠农计算器”品牌,提供算现状、算前景、算政策、算优惠、算产销、算生态6类服务,开展“助推农业企业产销”专项行动,促进涉农企业发展。

  (四)智能办税提速

  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按照总局部署,落实好跨境税费缴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要求,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作为第二批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总局和市委市府关于数字经济和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的系列部署,持续拓宽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各项税费,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深挖办税服务大数据潜能,探索建立办税服务“八维智数”成效监控评价,设立“三化三率两时间”评价指标,主动掌握、动态分析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的需求变化,变“服务跟跑”为“服务先行”。

  (五)精简流程提级

  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根据总局部署,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开发上线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为试点城市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积极扩展税费数据信息,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整合部门链条资源,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拓展集成社保缴费网办、掌办功能,积极推动落实“参保缴费一件事”,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经办与缴费业务,一次办、一起办、高效办,推动政务服务再提速,社保缴费更便民。

  (六)规范执法提升

  按照总局的统一安排,升级、完善、推广使用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总局要求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联合市工商联等部门,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涉税机构参与税收宣传志愿服务。依托信息化平台为信用等级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批量申报缴费、申领发票、办理退税等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鼓励涉税专业机构提升信用等级,完善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用管理机制,支持其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全市税务系统要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坚持真抓实干,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赋美岛城”品牌建设,为青岛市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税务力量。

  (二)狠抓工作落实。全市税务系统要全面把握连续第10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规范高效,对标对表总局工作部署,推动各项措施及时出台;市局相关处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市局要加强沟通协作,细化重点任务,确保“春风行动”措施真正落实见效。

  (三)积极探索创新。全市税务系统在落实过程中要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堵点难点痛点,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将青岛税务各项举措打造成创新性、引领性的示范举措。

  (四)营造良好氛围。全市税务系统要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春风行动”成功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介力度,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春风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优秀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市局纳税服务处。

  附件:青岛市税务局2023年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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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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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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