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1-05-25
文号:京会协[2021]77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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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5月25日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科学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对标服务国家和首都经济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始终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摆在首位,开展“品牌建设年”主题活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进行业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为行业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推进党建业务融合互促


  1.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重温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表彰一批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激励作用;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党建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打造一批特色支部工作法,积极探索党建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激活基层细胞、激发支部活力;征集一批讴歌党的历史的优秀文章;编写完成一本行业党建书籍。


  2.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精神,成立行业学习教育领导机构,下发通知,明确学习要求、学习任务,推进内容、形式、方法的创新。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在全行业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成立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校,建立行业党员分层分类教育培训体系。


  3.抓好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开展交流研讨,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领导带头学、创新方式学。抓好全面宣传会议精神,统筹运用宣传资源,推动全会精神走进机构、走进项目组、走近从业人员。抓好重大问题研究,聚焦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开展调研、加强研讨,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动行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4.突出高质量要求做强做实行业党建工作。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创新开展“微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党费收缴信息化建设,搭建复兴壹号智慧党建系统。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组建“两新”党建工作指导员人才库。配合市委“两新”工委,出台行业《党员队伍党性状况和党建质量调查研究报告》。建立党组织星级评定机制,使党组织做有榜样、比有标尺、干有方向。推进党建业务融合互促,积极营造重视党建、支持党建的氛围。


  5.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责任。突出政治监督,提升讲政治的“三种能力”。强化监督执纪,准确用好“四个形态”。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开展廉政教育,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6.持续推进行业统战群团工作。成立“两师”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和“两师”专家服务团。努力将统战和对港工作做深做实。认真履行好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会员办实事,深入实施送温暖工作,大力扶持“三送”活动。加强共青团建设,开展好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始终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二、科学编制行业“十四五”规划,提升服务行业发展水平


  7.加强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行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做好北京地区“两师”行业“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行业发展提供依据。锚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以北京“四个中心”及“两区”建设为契机,在审计、税务、评估和咨询等多个领域为国家和首都经济建设提供专业服务,谋求行业新的发展。深入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推进行业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


  8.加大专业服务力度。发挥好专门(专业)委员会在行业发展战略、自律惩戒、专业指导、继续教育、行业维权等方面的“专家智库”作用,实现“专家治会”。发布专家提示、问题解答、业务资讯等专业产品,提高执业能力。加强法规政策研究,开展境外土地和矿权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中涉及控股权等专题研究,帮助执业机构进一步拓展业务渠道、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沙龙、讲座(研讨),探索研究成果转化新模式,推动行业技术创新。


  9.推进行业法治建设。采取短视频、模拟法庭等新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行业法治体检活动。加强行业维权工作,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解决会员关心的实际问题。开展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建设、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市场审计业务民事责任等方面的专项研究。


  10.拓展行业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纸媒、电视、新媒体等平台,打造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产品。发布行业发展报告,办好会刊,突出行业特色。完成《深化认识规律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分析制约行业发展关键因素,探寻行业发展规律。完成《笃而行行而思-致敬首都“两师人”》的编撰工作,宣传行业先进人物,树立行业形象,弘扬行业正能量,扩大行业影响力。


  11.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大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升行业适应数字化和信息化转型的服务能力。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行业软件信息服务平台和国际业务服务推介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大型执业机构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信息化产品和信息化发展成果共享。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调研和分类指导,对数字化转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前沿技术研讨,试点评估行业电子签章的应用,参与电子化函证研究。加强协会在行业数据采集、协同办公、动态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建设摆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三、完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2.扎实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坚持高端引领与梯队建设相结合,继续推进专家型管理人才班、中小执业机构负责人领军班后续教育等项目。注重发挥高端人才反哺行业作用,推动高端人才参与行业培训、专业指导、执业质量检查、课题研究等工作。加强区域合作,继续与河北、天津注协联合举办京津冀研修班,与宁夏、海南注协联合举办京宁琼管理人才班培训班,发挥北京地区专业力量的作用。借力中注协以及三所国家会计学院资源,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信息化思维,创新能力强、综合素养高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13.探索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培训体系。加强网络课程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线上培训模式。聚焦证券法、新准则以及执业过程中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培训。新增执业、非执业会员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各200学时。


  14.搭建多元化人才供需平台。开展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巡查,指导执业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行业人才数据的收集分析,探究行业人才流动发展规律。继续开展“走进校园”活动,助力高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专业学科建设,构建差异化分层岗前培训课程植入体系,创新校企合作模式。继续开展“青春有梦注资未来”校园推介活动,吸引更多青年人才进入行业。


  15.精心组织实施考试工作。按照中注协、中评协资格考试相关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组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四、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自律管理作用


  16.发挥执业质量检查的龙头作用。建立长效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巩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联合监管成果,健全联合检查工作规范,防范执业风险。发挥党建在行业自律管理中的引领作用,探索与行业纪委监督工作相融合的新模式。


  17.做好行业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专案调查,加大对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的响应力度,重点打击和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加大惩戒力度,净化行业风气。完善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强行业诚信建设的教育和宣传力度,对高风险领域开展培训,充分发挥执业机构在行业诚信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升服务会员的水平


  18.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十四五”时期行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树立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把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与标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走进机构,多深入会员,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深入了解机构现状,总结行业发展规律。


  19.坚持会员发展与会员服务并进。进一步做好会费收缴、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档案管理、考试工作的相互衔接。推广使用注册会计师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书,加强对新备案机构的培训和指导。优化注册登记工作流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数据多跑路,会员少跑腿”。


  六、加强协会秘书处建设,筹备做好协会换届工作


  20.加强协会秘书处建设。完成绩效改革,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优化协同办公系统,提高秘书处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秘书处员工分层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21.精心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办好北京注协第七届北京评协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完成北京注协第八届、北京评协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把好代表、理事、监事“入口关”,合理确定理事会规模,优化人员组成结构,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开展。


  22.做优做强委员会。研究成立专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对委员会结构和成员进行调整,发挥委员会专业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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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二、关于税种范围。《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挪威适用于国家、郡、市征收的所得税,国家对勘探和开发海底石油资源及相关活动和作业(包括对生产的石油进行管道运输)所得征收的税收,以及国家对非居民演艺人员的报酬征收的税收。

三、关于常设机构。建筑工地,或者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持续超过12个月的构成常设机构。同时,《协定》规定了关于防止合同拆分的反滥用条款,规定仅为确定是否超过12个月期限的目的,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建筑工地开展活动,且这些活动在一个或者多个时间段内累计时间超过30天但不超过12个月,并且该企业的一个或多个紧密关联企业在不同时间段在同一建筑工地开展相关活动、每个时间段都超过30天的,这些不同时间段均应计入该企业在该建筑工地开展活动的时间。此外,企业通过雇员或雇用的其他人员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该性质的活动(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在缔约国一方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的构成常设机构。

四、关于股息。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缔约国一方按照该国法律征税。但是,如果股息的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在受益所有人是公司且在包括股息支付日在内的365天期间均直接拥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至少25%资本的情况下,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在其他情况下,则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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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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