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2018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时间: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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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任务,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深化改革、不断完善机制、持续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狠抓队伍建设,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新业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四个坚决”组织收入要求,实现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8年,累计组织收入3186.5亿元,同比增长13.7%。积极策应省委省政府降成本优环境工作部署,先后制定助推江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推进降成本优环境25条等政策措施,确保减税政策落到实处。2018年,累计为纳税人减免税657.7亿元,其中支持改善民生减免税119.96亿元,鼓励高新技术发展59.69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41.59亿元,有力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持续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落实简化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要求,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大力推进减证便民。组织编写了《江西省纳税人办税指南》,摆放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导税台、填单区的醒目位置,通过二维码、LED大屏、触摸屏等信息化设备供纳税人查阅。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编制全省税务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事项“一次不跑”清单》及其指南,整合全省办税服务资源,简化企业登记流程和纳税申报手续,简并企业纳税申报次数,减少纳税人“多头跑、重复跑”,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四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开展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共评价纳税人44.7万余户,其中A级纳税人8023户。深化银税互动,推介“税易贷”等银税互动产品,为我省3000余户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30余亿元。积极开展联合惩戒宣传日、联合发布诚信红黑榜,向联合惩戒成员单位推送68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二、不断完善税收法治制度机制


  一是推动涉税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增值税降低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等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全力做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的实施工作。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推动省政府修改涉税地方政府规章,2018年10月省政府令第239号对4件涉税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进一步理顺了税收执法制度体系。二是全面清理法规文件。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结合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等法规文件清理工作,宣布废止374件、修改91件、继续执行29件税收规范性文件,新制发147件税收规范性文件。三是认真落实证明事项清理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认真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组织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同步开展清理,严格证明事项清单管理要求,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确保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总局发布取消20项证明事项公告后,我局第一时间翻印,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落实到位。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及时制定了省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列明了讨论、决定事项,明确机关各项工作和重大事项决策运行要求,健全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规范。二是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各项程序规定,重大决策事项列明清单,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等及时提交省局党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确保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及时合并原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全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24名,聘任法律顾问181名。加大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筹使用力度,努力为税收改革、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税务机关全面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


  四、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是着力规范处罚裁量权。根据新形势下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要求,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修订了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明确了7类53种税收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二是扎实开展三项制度试点。按照“无向有看齐、少向多看齐、有向优看齐”原则,突出抓好南昌、赣州两市税务机关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完善税务文书单证记录、强化金三系统流程记录、健全办税场所场景记录、开展执法现场音视频记录”四位一体记录方式,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规范。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在南昌市税务局稽查局调研三项制度时,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建业给予批示肯定。三是认真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随机抽查计划完成率100%,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比例28.45%,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立案率30.85%,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补17.48亿元。四是“两法衔接”务实高效。认真组织省直四部门开展打击虚开骗税“双打”专项行动,共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发票6.23万份,金额69.21亿元,税额11.23亿元,破获亿元以上虚开大案16起,打掉犯罪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目前,已有21名不法分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查大案、强震慑的作用突显。


  五、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按照总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深化内控平台应用。目前,全系统共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录入内控制度53项,内控风险点1721个,防控措施1666条,设置风险防控指标65个,开展风险筛查72批次,确认问题326个,发布需要重点防范的风险6个,收集基层建议156条。二是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对11个设区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国税收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税收征管重点环节管理情况、督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了执法督察;对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实校验等重点内容开展了专项督察,对赣州、吉安市局落实国务院减税措施情况、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税务稽查等方面开展了重点督察。同时,针对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情况开展了督察调研。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原则,截止目前过错责任追究共计657人次,通过系统数据扫描实现自我纠错问题7064个,有效提升了税收执法水平。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研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件(其中行政处理1件、举报投诉处理1件),应诉税务机关积极答辩,一审裁定驳回起诉。


  六、积极稳妥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涉税纠纷主渠道作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从执法程序、事实证据、依据适用、决定内容审查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2018年全省已结案的10件复议案件中,除决定前申请人主动撤回2件外,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7件,纠错率达87.5%,有效发挥了复议工作职能。二是认真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认真落实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以案件事实和税法规定为基础,组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受理的重大税务案件进行书面审理,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的不同意见,既维护税法的严肃和权威,又依法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三是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最大限度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健全接待登记制、领导轮流接访制、每月一排查等工作制度机制,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规范落实。2018年,全系统共处理调解案件8件,涉及税费征收、核定税额、纳税申报等方面,涉及金额85.2万元。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健全政务公开机构。及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明晰了具体的工作职责,全面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2018年6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的省税务局的门户网站,将其打造成为我省税务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平台”“智能办税服务平台”“服务即时响应平台”“税收舆论引导平台”,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在省局门户网站“一站式”发布政策法规、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各类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三是打造全新电子税务局。进一步推进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按照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要求,完成了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的规范化改造,升级了江西“移动税务”手机APP,拓展办税渠道,提升服务层次,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努力打造阳光透明税务。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网站和新媒体作为纳税人诉求收集和舆论引导的主阵地,完善“局长信箱”“税收干部违纪举报”“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栏目的审核、回应、分析机制。2018年,全省系统未发生一起重大舆情事件。


  八、深入开展税收普法


  一是扎实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举办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助力赣企出征‘一带一路’”专题宣讲会和税收优惠政策专题新闻通报会,联合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开展2018年百万网民税法知识竞赛,营造了浓厚的税收宣传氛围,形成了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充分展现了税务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二是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把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作为加强税务干部职工宪法教育的重要途径,在税务机构改革新机构设立后,分级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重温宪法各项规定,切实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三是认真开展分类学法考法试点。作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的试点单位,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编制了税收法律法规专业题库,组织了全系统21594名税务干部参加分类学法考试,取得了参考率达100%、连续3年位居前列的好成绩。


  九、持续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法规队伍建设。将法律人才充实到法规部门,发挥公职律师、法规人员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继续完善基层法制机构,在基层税务局设立法制股,强化一线执法行为监督,着力提升基层税收法治工作基础。二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各级税务局党委把宪法法律和税法纳入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促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税收改革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紧紧围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全覆盖、全税种、全流程、全岗位的业务融合培训,切实提高全省税务人员履行新机构职责的能力。将法律知识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必备内容,作为新招录人员初任培训的重点内容。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398名税务干部参加税务总局组织的统一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达100%。


  十、进一步夯实税收法治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及时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强化了省税务局党委领导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发挥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下发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进行任务分解,按季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依法行政重要事项和制度,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加强法治考核。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将述职述廉与述法一同推进,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对设区市税务局和省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基层税务机关政治巡察、重点工作实地督导、强基固本专项活动等,以督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2019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宗旨,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统筹集成,奋力开创江西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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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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