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税函[2019]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01900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时间:2019-07-12
文号:粤税函[2019]6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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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广东省扩大和推广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试点的提案》(第2019000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广东省税务局推广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基本情况


  发票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日常最为关切的涉税凭证,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存在着领票难、开票难、查询难的弊端。一直以来,我局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发票管理各个环节,较大提升了发票管理水平。广州是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的试点城市之一,我局组织广州市税务局试点,创新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破解传统发票管理难题。广州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应用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创新。2018年6月,广州“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以下简称“税链平台”)上线,在全国首次实现增值税电子发票数据在区块链上存储和流转,解决了纳税人归集发票数据难的痛点。2018年10月,税务总局召开区块链电子发票专题会议,批准广州继深圳之后成为全国第二个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单位。专题会议后,我局按照税务总局批复要求,组织广州市税务局对“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持续进行技术优化,建立起一套高可用、高安全、高性能的开票系统,并在2018年12月7日首次成功通过支付宝付款后在税链平台自动开出区块链电子发票,发票直接推送到公司报销系统进行报销,实现消费者通过支付宝和钉钉自主开票、报销,打通从支付、开票到报销的最后一公里。2019年,我局与广州市税务局对税链平台的基本功能、应用、安全等方面进行技术升级,于1月29日在天猫商城商户开出电商行业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于4月12日开出停车行业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


  截至2019年5月31日,“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发票数据上链总张数1.6亿张,发票归集功能惠及36,749户开票纳税人及141万余户受票纳税人。广州市共有1058户试点纳税人通过税链平台链上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31411张。


  二、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推行成效


  通过近一年的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应用成效来看,广州和深圳市税务局都大胆抓住区块链这一最新技术特点,积极探索税收信息化建设新思路和新技术。


  从发票属性来看,“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和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已较为成功地解决传统电子发票的若干弊端。比如,在降低受票方收票成本方面,纳税人可进行受票数据一键归集,降低收票成本,解决归集发票难的痛点;在解决假电子发票方面,借助区块链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打造“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发票实现轻量级防伪、链上可查验追溯,并且通过将发票的报销标记上链解决一票多报、重复报销的问题;在处理发票特殊业务方面,利用区块链节点“弱中心化”的技术特性,打通发票开票、报销、申报、错票冲红、批量查询等发票全链条环节,形成发票数据闭环“多出口”管理;在打破系统应用局限方面,利用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提供的全流程加密、多方高度互信的信息共享机制,在隐私数据得到保护、数据不被泄露的前提下共建共治良好的发票生态;在构建健康税务生态方面,“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是开放式、分布式的部署架构,充分发挥了区块链弱中心化的技术特点。在税务机关制定的统一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下,第三方发票服务商等社会力量可积极参与共建,共同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发票管理相关服务,促进发票管理向众包协作的互联网化模式发展。


  从社会效应来看,深圳市税务局试点应用区块链电子发票的范围广、力度大,实现了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管理实时化、精细化和便捷化。特别是在用户体验上,开票商户大大节省开票成本,提高运转效率和消费体验,消费者结账后通过微信一键申请开票、存储、报销,免去了繁琐的流程。广州市税务局则以不触动现有架构制度,从提供新的开票模式(仅限于通用类发票),过渡到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快速落地,逐渐扩展到全票种的三阶段实施策略,在开票、用票、流转、报销、用户体验上也具有较为明显优势,实现“秒级开票、分钟级报销”,打通支付、开票、报销、到账全流程。


  三、关于三点政策建议


  (一)“以建设智慧税务为目标,在深圳市试点基础上,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进一步组织推广在广东省全省试点应用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和扩大应用场景范围,以进一步贯彻落实总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工作部署”的建议


  广东税务部门始终坚持“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税收现代化”的理念,在税务机构改革和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双重考验下,加快对接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与华为、腾讯等国内一流互联网公司强强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即一个总体规划加IT系统建设、数据应用、政务服务、数据呈现(以下简称“1+4”规划),用以指导未来三到五年广东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1+4”规划从满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和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出发,将广东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的战略举措,从优化电子办税渠道、深度研发大数据平台、对接数字广东“粤省事”、双活数据中心等方面,破解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难点和堵点,提升社会各界满意度,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虽然在广州的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应用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创新,但由于当前的试点范围仅限于税务总局批复同意的“通用定额、通用机打发票在餐饮、停车等领域”,推广范围尚未进一步扩大。下一阶段,我局将按照“1+4”规划设计,将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更多引入到广东税务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发票管理领域,深入研究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接入税链平台的可行性和拓展性,力争将广东区块链电子发票打造为开放兼容的“互联网+税务”新生态。同时,积极向税务总局争取扩大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的推行范围和应用场景,将区块链电子发票逐渐向全省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鼓励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底层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应用。建议采取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和完全自主可控的自研区块链底层技术,以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建议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按照“安全、平稳、高效”的要求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别是做好涉税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当前,按照“1+4”规划思路,在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下,我省正在建设全省双活数据中心,通过更高的站位、更全面的视野、更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固涉税数据安全保密体系,做好各类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防范准备,维护国家税款安全和数据安全。


  (三)“继续加大力度推动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为基础的国家税制改革、税务创新和涉税信用信息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在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以信息化推动税费管理、纳税服务取得新的突破,建设了混合云架构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基于完备科学数据标准的大数据管理平台等一系列在全国税务系统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有效提升了税费管理、服务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为全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有力强大的信息化支撑。


  当前,税务总局为了进一步推动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正在开展征管规范2.0修订、电子税务局规划设计、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设计等工作,计划扩大试行税收动态信用管理体系和税收动态风险防控体系等。我局作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标杆单位,将积极争取税务总局信息化试点建设项目在广东先行先试,以进一步优化试点体验、积累经验,为全国税收信息化建设提供广东方案和广东智慧。同时,我局将按照“1+4”规划设计思路,持续推动以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应用于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税收征管体系,优化电子办税和移动办税渠道,对接数字广东“粤省事”,打通政务微信、企业微信和个人微信,打造稳定、快捷、便利的办税办事平台,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规范、高效、稳定、泛在的征管服务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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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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