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办发[1998]3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做好1998年税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1998-01-09
文号:国税办发[1998]3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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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1997年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主要标志是从重视动态、局部和成绩信息逐步转变为重视综合、宏观和问题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1998年信息工作要在此基础亡,进一步提高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和发挥,信息有不同于新闻宣传和正式文件的特殊优势。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已形成从总局到各地的信息网络,可以使一些不宜于在新闻媒体反映的内部情况,以比正式文件快捷的方式传递,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情况,作出决策、批示。1997年,总局上报的信息中有14条中央领导作了重要批示,推动了一些重要问题的解决。如深圳宝日公司偷税案件、浙江金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州顺利查处;一些重要法规制度的出台;把税法知识列入中小学课本;一些地方截留国家税款和一些企业偷逃税收以后不能严惩重罚等重要问题的及时解决等,都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领导批示的结果。

  各级领导要重视和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全国税务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配齐配强信息工作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健全信息工作制度,改善工作手段,尽快协助总局开通省以下国税局、地税局信息传输网络。

  二、重点围绕全面加强税收管理编报信息

  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199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突出全面加强税收管理,努力实现税收与GDP同步增长的主线,重点编报以下信息:

  (一)各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后情况和问题。如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等对税收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和有待上级解决的问题。

  (二)重要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坚持依法治税、巩固改革成果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

  (四)收入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组织收入特别是清理欠税、“两税”收入、个人所得税、涉外税收和个体税收的征管措施和办法。

  (五)全面加强税收管理,实现税收管理“四化”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新情况、新问题。

  (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规范税收征管,加大稽查力度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新情况、新问题。

  (八)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九)税法宣传的新做法和明显效果。

  (十)突发性事件。

  三、努力提高信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为了提高信息工作效率,保证信息编报质量,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按总局信息刊物的不同要求,编报信息。《税收动态》是动态性的,一般不超过200字;《税务简报》是经验性的,一般不超过2500字;《税收专报》是综合性、问题性的,一般不超过1500字;《税收经济调研》是调研性的,一般不超过5000字。

  (二)所有信息应尽量通过总局信息网络传输。

  (三)从1998年起,各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可以设一个总局信息联系点;对于信息工作较薄弱的信息联系点,各地可酌情调整,并将上述名单于春节前报总局办公厅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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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二、关于税种范围。《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挪威适用于国家、郡、市征收的所得税,国家对勘探和开发海底石油资源及相关活动和作业(包括对生产的石油进行管道运输)所得征收的税收,以及国家对非居民演艺人员的报酬征收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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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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