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法字[1997]4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时间:1997-09-08
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收藏
11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财税改革的需要,我部在1986年、1988年、1989年、1991年和1993年五次清理的基础上,对建国以来至1995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财政规章)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并逐一作出了鉴定。其中,已被有关法规、规章代替,应予废止或已明令废止的财政规章339件;因规章的调整对象消失或者规章本身的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的财政规章419件。现将这两部分共758件财政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请转知所属各单位及各有关部门。

  附件:

    一、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

    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


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


     (一)综合类

      1.关于基层税务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发放标准的通知(1986年10月9日财政部发出)

  2.请抓紧解决肉价补贴执行中问题的通知(1986年11月19日财政部发出)

  3.关于明确工会预算外资金范围的复函(1988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出)

  4.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13日财政部发出)

  5.对关于要求明确财政“专户储存”资金是否计息以及如何计息问题的复函(1989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出)

  6.关于批准船检收费使用专用票据的复函(1991年10月15日财政部发出)

  7.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财政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1992年6月11日财政部发布)

  8.关于中央企业住房基金划转、核定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1992年7月25日财政部发出)

  9.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办法(199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

  10.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布)

  11.关于中央单位国有住房出售收入解缴和使用问题的通知(1995年3月17日财政部发出)

  12.关于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年6月14日财政部发出)

  13.关于中央在京单位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上交财政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出)

  (二)预算管理类

       1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包干结余”会计帐务处理办法的暂行规定(1980年11月10日财政部发布)

  15.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罚款支出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1982年5月15日财政部发出)

  16.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罚款收入和支出财务处理规定的补充通知(1982年10月14日财政部发出)

  17.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1987年4月29日财政部发布)

  18.关于放开和提高卷烟、酒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和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1988年7月26日财政部发出)

  19.关于改变“印花税”预算级次问题的通知(1988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0.关于重申中央四个部门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必须严格执行“三七”比例分成的通知(1989年10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1.对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费收入结余是否上缴的请示》的复函(1990年4月9日财政部发出)

  22.关于加强公检法部门罚没收入管理和保证办案经费的通知(1990年8月13日财政部发出)

  23.社会集团购买力核算范围暂行规定(1990年10月16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财政部发布)

  24.关于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发展陆上业务、进行石油制品生产缴纳“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及“矿区使用费”的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通知(1991年7月25日财政部发出)

  25.关于严格执行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通知(1991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出)

  26.关于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控制指标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1991年12月11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27.关于调整专项控制商品品目的通知(1991年12月11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发出)

  28.关于外地驻浦东、海南、深圳地区集团单位购买几种主要专控商品指标单列试点的通知(1993年4月21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29.关于调整社会集团购买力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管理范围的通知(1993年4月28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30.关于对部分专项控制商品委托审批权的通知(1993年5月26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31.关于取消购买轿车控购审批的通知(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发出)

  (三)国家债务类

      32.关于对倒卖国库券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的规定(1987年7月17日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标准及确认办法(试行)(1993年6月21日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标准及确认实施细则(试行)(1993年7月22日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35.地方财政部门销毁国债券办法(1993年8月6日财政部发布)

  36.关于提高特种定向债券手续费率的通知(1995年9月15日财政部发出)

  (四)税收类

      37.关于对外国籍轮船运输收入的征税规定(1974年6月21日财政部发布)

  38.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1981年6月2日财政部发出)

  39.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1981年6月8日财政部发出)

  40.关于对外籍轮船运输收入征收所得税的通知(1982年2月26日财政部发出)

  41.关于对专利权、专有技术收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2年5月8日财政部发出)

  42.关于外国银行从我国取得的存款、贷款利息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2年6月29日财政部发出)

  43.关于对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征收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1983年7月5日财政部发出)

  44.关于外商委托我国公司企业代销、寄售商品或设立维修服务站代销零配件征税问题的通知(1983年10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7.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9.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

  50.产品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4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51.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4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52.营业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4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4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

  54.酒类产品税征税办法(1985年1月21日财政部发出)

  55.关于对国营对外承包公司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1985年3月11日财政部发出)

  56.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具体规定(1985年4月1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发出)
  57.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收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1985年5月15日财政部发布)
  58.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内资企业征税问题的暂行规定(1985年5月15日财政部发布)
  59.盐税稽征管理试行办法(1985年7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6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5年7月22日财政部发布)
  61.关于外国公司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纳税问题的补充规定(1985年9月4日财政部发布)
  62.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施行细则(1985年9月12日财政部发布)
  63.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施行细则(1985年9月18日财政部发布)
  64.关于对国营商业企业经营的商品批发业务恢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1985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出)
  65.集体企业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1985年10月26日财政部发布)
  66.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985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
  67.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985年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
  68.关于对商品批发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1985年12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69.关于对预算外全民所有制企业和经营单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的补充规定(1985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
  70.烟类产品税征税办法(1986年1月25日财政部发布)
  71.对节约能源管理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86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出)
  72.关于合营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得以其人民币收入代替外币收入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1986年3月17日财政部、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73.关于征收国营企业奖金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986年3月21日财政部发出)
  74.关于促进横向经济联合若干税收问题的暂行办法(1986年3月29日财政部发布)
  75.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奖金税若干问题的通知(1986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出)
  76.关于对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收入征税的暂行规定(1986年4月1日财政部发布)
  77.关于国营企业奖金税有关几个问题的通知(1986年4月3日财政部发出)
  78.关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1986年4月18日财政部发布)
  79.关于对预算外企业和经营单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6年5月23日财政部发布)
  80.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收入和所得纳税问题的补充通知(1986年7月10日财政部发出)
  81.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征免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7月30日财政部发出)
  82.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等单位关于1986年商业体制改革几个问题报告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1986年8月28日财政部发出)
  83.关于征收银行、保险系统奖金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0月3日财政部发出)
  84.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征免工商统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1986年10月11日财政部发出)
  85.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如何征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0月20日财政部发出)
  86.关于从事开采海洋石油资源企业的亏损结转、资产折旧以及费用摊销年限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1986年10月27日财政部发出)
  87.关于石油工业服务性业务适用工商统一税税目税率问题的通知(1986年10月28日财政部发出)
  88.关于对农垦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得利润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0月31日财政部发出)
  89.关于对电力工业企业减免产品税归还贷款的通知(1986年11月15日财政部、水电部发出)
  90.关于对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企业如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91.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1986年11月19日财政部发出)
  9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6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
  93.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收购应税农林牧水产品纳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出)
  94.关于个人收入调节税若干政策规定(1986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
  95.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1986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96.关于认真执行《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中税收优惠条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1987年1月23日财政部发出)
  97.关于征收奖金税、工资调节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2月17日财政部发出)
  98.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1987年2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99.关于对文物商店征收有关税费的通知(1987年3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00.关于国营企业用税后留利进行生产性投资增加的利润减征所得税问题的规定(1987年3月18日财政部发布)
  101.关于改进对工业企业自产自用产品、委托加工产品征税规定的通知(1987年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02.关于对不分配利润的联营企业就地征收所得税的通知(1987年6月2日财政部发出)
  103.关于《对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内联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补充规定(1987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布)
  104.关于改进新建、扩建啤酒项目以产品税归还贷款规定的通知(1987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05.关于卷烟产品税若干问题的通知(1987年7月3日财政部发出)
  106.关于对农村信用社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的通知(1987年9月8日财政部发出)

107.关于对工会系统有偿技术服务机构的所得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7年11月17日财政部发出)
  108.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销售商品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1987年11月25日财政部发出)
  109.关于乡镇企业年终一次性分配工资、薪金和个人承包、转包、承租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通知(1988年1月20日财政部发出)
  110.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通知(1988年1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11.关于对无醇啤酒、啤乐产品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1988年5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12.关于重申用平价原油生产的超产成品油征免税问题的通知(1988年5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13.关于沿海经济开放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198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
  114.关于城镇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契税问题的通知(1988年6月28日财政部发出)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17日财政部发布)
  116.关于个人认购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能给予减免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照顾的通知(1992年7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17.关于临时调整鱼粉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992年7月30日财政部发出)
  118.关于做好农林特产税征收工作的通知(1993年3月10日财政部发出)
  119.关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原木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出)
  120.关于东北电力集团公司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4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21.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通知(1994年10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22.关于国有农业、农垦、农牧、渔业、水利、气象等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23.关于新华社系统所属企业和经营单位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24.关于国有华侨农场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5年1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五)工业交通财务类

       125.关于实行大修理贷款的通知(1962年9月2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126.国营企业利润交库办法(1972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
  127.小型技术措施贷款暂行办法(1975年5月14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
  128.关于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等所根据的工资总额的范围问题的通知(1978年12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29.关于改进国营企业提取企业基金办法的通知(1979年10月17日财政部发出)
  130.关于国营工交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办法的若干规定(1981年12月26日财政部、国家经委发布)
  131.关于国营企业财政驻厂员工作的暂行规定(1982年12月17日财政部发布)
  132.国营工交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财务处理暂行规定(1984年9月29日财政部发布)
  133.关于对部分行业和部门所属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的通知(1986年5月3日财政部、国家经委发出)
  134.关于工交企业交纳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规定(1986年8月28日财政部发布)
  135.对黑龙江省《关于罚款收入和罚款支出财务处理意见的请示》的复函(1987年1月16日财政部发出)
  136.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1987年1月20日财政部发布)
  137.关于同意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分类折旧的复函(1987年1月29日财政部发出)
  138.关于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业务中若干费用开支问题的复函(1987年3月9日财政部发出)
  139.关于国营企业或企业集团归还技术开发专项贷款的资金来源问题的函(1987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出)
  140.关于(87)财工字第32号文件中“减免税收期限”的起讫时间如何掌握的复函(1987年5月14日财政部发出)
  141.关于核定邮电企业留利中三项基金比例的复函(1987年5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42.关于大型合成氨设备折旧年限问题的复函(1987年5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4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分得利润分配和管理的暂行办法(1987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经委、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
  144.关于同意邮电勘察设计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复函(1987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出)
  145.关于邮电企业应用企业留利归还贷款问题的复函(1987年8月11日财政部发出)
  146.关于国营企业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工作中的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1987年9月8日财政部发布)
  147.关于国营企业开发新产品减免的产品税(增值税全部留给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通知(1987年10月24日财政部发出)
  148.关于同意调整民航飞机、发动机大修理费用定额标准的复函(1987年11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49.关于如何处理赶工速调费的复函(1988年1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50.关于对上海市审计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问题的复函(1988年1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51.关于企业“绿化费用”和“劳动保险费”开支问题的复函(1988年2月5日财政部发出)
  152.关于交通部所属沿海、内河货轮船员从事职责外劳务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复函(1988年5月3日财政部发出)
  153.关于国营企业到国外开展“四技”所得人民币收入财务处理的复函(1988年5月6日财政部发出)
  154.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工作范围(工业交通部分)的具体规定(1988年5月7日财政部发布)
  155.关于不同意企业从成本中提取“酬劳金”的复函(1988年5月27日财政部发出)
  156.国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周转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1988年6月3日财政部发布)
  157.关于中央工业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8日财政部发出)
  158.电力建设资金征收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1988年9月26日财政部、国家计委、能源部发布)
  159.关于国营企业缴纳印花税有关财务处理的通知(1988年9月30日财政部发出)
  160.放开和提高卷烟、酒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88年10月8日财政部发出)
  161.关于从国外买进旧船其折旧年限如何确定的复函(1988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出)
  162.关于对民航运输企业向旅客收取延伸服务劳务手续费处理意见的复函(1988年11月4日财政部发出)
  163.关于同意改变邮电通信企业低值易耗品核算办法的复函(1988年11月23日财政部发出)

       164.集体企业因调价引起原有库存价值变动财务处理的规定(1988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

  165.关于国营企业土地复垦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9年3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66.关于国营企业参照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89年5月6日财政部发出)
  167.关于增加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几项工作任务(工业交通部分)的通知(1989年7月3日财政部发出)
  168.关于国营企业兼并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1989年8月26日财政部发布)
  169.关于进口物资实行代理价后国营企业库存物资发生的价差财务处理的通知(1989年10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70.关于民航企业医疗机构费用开支问题的复函(1989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171.关于国营企业购买小汽车缴纳横向配套发展基金等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1990年1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72.关于平价原油提价收入财务处理和提高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提取标准的通知(1990年4月3日财政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发出)
   173.关于民用燃料和东北照明电提价后中央企业职工补贴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0年12月14日财政部发出)
  174.关于企业家属委员会经费如何列支问题的复函(1991年2月27日财政部发出)
  175.关于解决履行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合同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出)
  176.关于原油提价收入财务处理和提高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提取标准的通知(1991年3月13日财政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发出)
  177.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工作范围(工业交通部分)的具体规定(199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
  178.关于国营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1991年4月19日财政部、建设部发布)
  179.国内联营企业若干财务问题解答(1991年4月26日财政部发出)
  180.关于加息不能进成本的复函(1991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出)
  181.加强铁路建设基金管理的暂行规定(1991年6月28日财政部发布)
  182.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1991年6月29日财政部发布)
  183.关于部分大中型骨干企业补充流动资金问题的通知(1991年9月23日财政部、国务院生产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184.关于修订《加强铁路建设基金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1991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85.关于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调整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基数的通知(1992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出)
  18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1992年6月24日财政部发布)
  187.关于试点企业集团若干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1992年8月3日财政部发布)
  188.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4年9月7日财政部发布)

  (六)商贸金融财务类

      189.关于国营商业企业商品“三包”资金管理的补充规定(1986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
  190.关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享保险收入试行办法的通知(1986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91.关于商贸金融企业缴纳、返还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规定(1986年11月6日财政部发布)
  192.关于地方不得自行减免大中型商业企业调节税的通知(1986年11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93.关于外运公司加快载货汽车折旧期限的复函(1986年12月15日财政部发出)
  194.关于实行粮食购、销、调拨财务包干的规定(1987年4月8日财政部发出)
  195.关于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1987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布)
  196.商贸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管理办法(1988年4月12日财政部发布)
  197.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1988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
  198.关于贯彻《国营商贸金融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88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出)
  199.商贸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管理的补充规定(1989年5月3日财政部发布)
  200.关于对国营饮食服务企业和商办粮办工业企业征收的所得税不再返还企业和主管部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989年6月28日财政部发出)
  201.关于传真机、电传机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的通知(1989年9月26日财政部发出)
  202.关于贯彻《国营商贸金融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89年11月17日财政部发出)
  203.关于商业部直属国营公司财务管理及利润分配等问题的复函(1989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出)
  204.国营商业企业成本管理办法(1990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布)
  205.关于贯彻《国营商业企业成本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出)
  206.关于规范外贸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暂行规定(1993年7月15日财政部发布)

  (七)行政事业财务类
      207.关于修订机要交通员押运途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986年1月24日财政部发出)
  208.关于出版社、报社调整工资7.50元列入成本问题的通知(1986年7月14日财政部发出)
  209.关于建立城市专业电影院维修改造专款规定的通知(1986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10.国营出版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1987年4月10日财政部发布)
  211.国营报社成本管理实施细则(1987年8月15日财政部发布)
  212.关于社会文教行政事业周转金的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1988年9月16日财政部发布)
  213.颁发新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88年10月29日财政部发出)
  214.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1989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
  215.国营报社纸张节约奖励试行办法(1989年12月20日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发布)
  216.国营书刊印刷企业纸张节约奖励试行办法(1989年12月23日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发布)
  217.关于修订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出差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应具备的条件的通知(1990年1月22日财政部发出)
  218.关于对教育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的通知(1991年7月5日财政部、国家教委发出)
  219.关于建立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定(1991年10月10日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发布)
  220.关于实行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行政费定额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1992年2月2日财政部发出)
  221.社会文教行政经费使用效果考核办法(试行)(1992年3月16日财政部发布)

       222.关于调整中央级公检法部门业务费和机关经费开支范围的通知(1992年3月16日财政部发出)
  223.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1992年5月20日财政部发布)
  224.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1992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
  225.社会文教事业全额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
  226.社会文教事业差额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
  227.社会文教事业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
  228.关于出差人员乘坐新型全列空调特快列车不坐卧铺如何计发补助费的规定(1992年11月26日财政部发布)
  229.关于修订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差乘坐车船等待遇规定的通知(1993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30.关于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级行政费考核办法”的通知(1995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出)

  (八)农业财务类

       231.关于中央财政支农周转金使用管理的几项暂行规定(1985年5月24日财政部发布)
  232.关于对沉淀的财政支农周转金处理的意见(1986年6月27日财政部发布)
  233.乡镇企业财务制度(1986年9月15日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发布)
  234.关于乡镇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1986年9月15日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发布)
  235.乡镇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986年9月15日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发布)
  236.关于国营农场事业费管理的几项规定(1987年11月4日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发布)
  237.财政支农周转金占用费管理试行办法(1988年3月7日财政部发布)
  238.关于借用中央财政支农周转金占用费问题的通知(1988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39.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1989年2月2日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发出)
  240.国营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办法(1990年10月24日财政部、林业部发布)
  241.国营林场苗圃成本核算办法(1990年10月24日财政部、林业部发布)
  242.关于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对农业部直属垦区财务管理、监督职责问题的通知(1991年2月22日财政部发出)
  243.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1991年5月10日财政部、农业部发布)
  244.财政支农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1991年11月13日财政部发布)
  245.关于颁发《国营农牧渔良种场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和《国营农牧渔良种场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992年5月16日财政部、农业部发出)
  246.关于进一步搞好国营农垦企业的几项财务规定(1992年6月2日财政部、农业部发布)
  247.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1993年6月25日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发布)
  248.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贴息贷款项目贴息办法(1993年8月31日财政部、国家民委、农业部发布)

  (九)农业综合开发类
       249.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试行办法(1988年9月3日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发布)
  250.关于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的意见(1989年2月28日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发布)
  25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试行办法(1990年9月10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发布)
  252.关于国家农业发展基金有偿部分回收期限和计算方法的规定(1990年11月5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发布)
  253.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1991年2月12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发出)
  254.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及龙头开发项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1995年3月29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出)

  (十)社会保障财务类
      255.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基金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1987年1月13日财政部发布)
  256.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3月21日财政部发布)
  257.国营生物制品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1987年9月16日财政部发布)
  258.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财务预算管理的通知(1988年1月25日财政部发出)
  259.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1993年9月22日财政部发出)

  (十一)外汇外事财务类
      260.关于调整派往港澳地区人员服装问题的复函(1985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出)
  261.转发《关于内地派往港澳地区工作人员改革方案的请示报告》的通知(1985年7月9日财政部发出)
  262.党政机关干部出国用汇管理的暂行规定(1987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布)
  263.关于调整派往港澳地区常驻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复函(1987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出)
  264.非贸易外汇奖励试行办法(1988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
  265.非贸易外汇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1988年7月26日财政部发布)
  266.对外承包企业创汇奖励实施办法(1988年8月31日财政部发布)
  267.关于调整内地派驻港澳地区工作人员配偶探亲生活费标准的复函(1989年2月27日财政部发出)
  268.境外单位非贸易外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89年9月6日财政部发布)
  269.关于增加赴老挝等7个国家临时出国人员国外费用开支预算标准的通知(1989年10月26日财政部、外交部发出)
  270.国营对外承包企业外汇留成办法(1992年3月4日财政部发布)
  271.全国非贸易外汇留成办法(1992年8月6日财政部发布)
  272.非贸易外汇收入帐户的管理办法(1992年10月21日财政部发布)
  273.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1992年10月22日财政部、外交部发布)
  274.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3年8月21日财政部发出)

  (十二)世界银行类
      275.关于对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安排人员出国加强管理的通知(1986年2月19日财政部发出)
  276.关于世界银行软贷款项目使用专用帐户周转金利率问题的通知(1986年4月19日财政部发出)
  277.关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采用标准文本的通知(1991年5月17日财政部发出)
  278.关于世界银行贷款的教育、卫生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5月22日财政部发布)

       279.世界银行贷款专用帐户使用管理的规定(1992年6月22日财政部发布)

  (十三)基本建设财务类

      280.关于修订基本建设收入分成办法的通知(1979年5月28日财政部发出)
  281.关于总行专用投资室代管的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拨改贷”投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1987年4月1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282.关于代征建筑税款应及时缴库的通知(1987年8月26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283.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成本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8月31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
  284.关于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部分财政职能的通知(1989年5月6日财政部发出)

  (十四)会计管理类

       285.会计人员工作规则(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

  286.关于建设单位有偿调出调入设备材料及有偿转出转入未完工程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1986年2月1日财政部发布)

  287.关于审查同意《国营旅游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函(1986年3月21日财政部发出)

  288.关于认真宣传和实施《会计法》的通知(1986年3月29日财政部、司法部发出)

  289.关于国营施工企业国拨流动基金改贷款后有关会计核算问题的规定(1986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

  290.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转存外币存款不计算汇兑损益的通知(1986年5月2日财政部发出)

  291.关于国营商业企业不能提取商品削价准备金的通知(1986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出)

  292.关于修改重印《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1986年11月19日财政部发出)

  293.关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评审、聘任(任命)会计专业职务的暂行规定(1987年6月27日财政部发布)

  294.关于国营建设单位使用特种拨改贷投资借款等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1987年10月26日财政部发布)

  295.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补充说明若干情况的通知(1987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出)

  296.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外币现金投资折合人民币汇率问题的通知(1987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出)

  29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补充规定(1987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

  298.对贯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补充规定》中几个问题的答复(1988年4月7日财政部发出)

  299.关于国营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1988年7月14日财政部发出)

  300.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1988年12月28日财政部、农业部发布)

  301.关于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意见(1989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

  302.关于国营建设单位使用基本建设基金拨款等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1989年10月16日财政部发布)

  303.关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采取新的银行结算办法等若干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1989年10月27日财政部发出)

  304.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1989年12月9日财政部发布)

  305.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调入外汇价差会计处理问题的复函(1989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出)

  306.关于国营企业清理检查“小金库”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0年2月9日财政部发出)

  307.关于完善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0年3月1日财政部发出)

  308.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1990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

  309.关于会计核算软件评审问题的补充规定(试行)(1990年7月18日财政部发布)

  310.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1990年10月19日财政部发布)

  311.国营林场苗圃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990年10月24日财政部、林业部发布)

  312.关于《国营商业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1991年4月6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313.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联营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1991年5月20日财政部发布)

  314.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违反财政法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6月10日财政部发出)

  315.关于国营供销企业联营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1991年7月18日财政部发出)

  316.关于印发部分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1991年9月30日财政部发出)

  317.关于印发国营工业、供销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试点办法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1991年10月4日财政部发出)

  318.关于地质单位使用多种经营周转金借款有关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1991年11月7日财政部发出)

  319.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制度(试行)(1991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

  320.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施行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出)

  321.国营建设单位使用国外借款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1991年12月17日财政部发布)

  322.关于外贸企业调出调入外汇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1992年2月11日财政部、经贸部发布)

  323.关于动用国家专项储备粮食用于弥补平价粮食收支缺口和减购增销的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1992年2月17日财政部、商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发出)

  324.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发给职工粮价补贴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1992年4月6日财政部发出)

  325.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国营施工企业发给职工粮价补贴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2年4月6日财政部发出)

  326.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规定(1992年6月6日财政部发布)

  327.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规定(1993年8月4日财政部发布)

  328.关于《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1993年8月26日财政部发布)

  (十五)注册会计师管理类

      329.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是否需经有关单位审定等问题的通知(1985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330.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1986年9月23日财政部发出)

  331.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10月29日财政部发布)

  332.注册会计师考试、考核暂行办法(1987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布)

  33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收支管理和人员待遇的若干规定(1987年6月13日财政部发布)

       334.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1988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布)

  335.注册会计师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发放办法(1990年2月23日财政部发布)

  33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收支管理和人员待遇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1年11月26日财政部发出)

  337.注册会计师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业务的暂行规定(1992年9月17日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发布)

  338.“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的补充规定(1994年8月25日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十六)财政监督类

      339.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工作暂行规定(1995年1月1日财政部发布)


  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


   (一)综合类

      1.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实施细则(1983年1月17日财政部发布)

  2.关于对逾期不交能源基金应如何加收滞纳金等问题的通知(1985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出)

  3.关于坚决制止春节期间多发奖金、津贴、补贴的紧急通知(1987年1月14日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发出)

  4.关于改进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中央与地方分成办法的通知(1987年3月5日财政部发出)

  5.关于改变对国营企业提取和主管部门集中的专项基金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办法的通知(1987年3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6.贯彻国务院《关于扩大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规定》的通知(1987年6月8日财政部发出)

  7.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管理的通知(1987年8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8.关于对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若干问题的规定(1987年9月10日财政部发布)

  9.关于扩大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10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0.关于“四部一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改为就地缴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通知(1987年10月26日财政部发出)

  11.关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如何缴纳能源交通基金的通知(1987年11月11日财政部发出)

  12.关于对中央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通知(1988年1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3.关于外贸企业留成外汇调剂收入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问题的通知(1988年8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4.关于从1989年起恢复对国营对外承包企业征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通知(1988年11月14日财政部发出)

  15.关于对中央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全面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通知(1989年4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6.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实施细则(1989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

  17.关于对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1989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出)

  18.关于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免事项的补充通知(1989年5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9.关于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如何缴纳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具体规定的通知(1989年5月18日财政部发出)

  20.关于金融系统就地缴纳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1989年6月12日财政部发出)

  21.关于对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征集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由交通部在京集中缴纳的通知(1989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出)

  22.关于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地方超收部分增加留成比例的通知(1989年9月2日财政部发出)

  23.关于对法院诉讼费用免征能交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复函(1990年3月14日财政部发出)

  24.对专项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清算和微机处理会计帐务系统所提折旧免征能源交通基金、调节基金的复函(1990年3月17日财政部发出)

  25.关于返还劳改劳教单位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问题的通知(1990年8月25日财政部、司法部发出)

  26.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上缴中央部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0年9月26日财政部发出)

  27.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和适当增加职工工资等问题的通知(1991年4月9日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国家教委发出)

  28.关于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提高标准后继续免征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1991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出)

  29.关于加强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管理工作的通知(199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出)

  30.关于房改金融业务有关财政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1992年8月4日财政部发出)

  31.关于对股份制试点企业免征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1992年11月4日财政部发出)

  32.关于对税利分流试点企业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1992年11月6日财政部发出)

  33.关于机电外贸企业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1993年6月11日财政部发出)

  34.关于实施“两则”与“两金”征集中有关政策衔接的通知(1993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出)

  35.企业住房基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1993年7月9日财政部发布)

  36.关于严格加强“两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1993年8月2日财政部发出)

  37.关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1994年5月31日财政部发出)

  38.关于审查“国家安居工程”城市配套资金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1995年3月20日财政部发出)

  39.关于审查“国家安居工程”城市配套资金几点要求的紧急通知(1995年4月13日财政部发出)

  (二)预算管理类

      40.关于严格收入退库管理的几项规定(1962年5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1.关于整顿和加强预算收入退库管理的补充通知(1979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出)

  42.关于征收“烧油特别税”有关财政预算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1982年6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3.关于划清中央和地方的对外承包公司所得税的预算级次的通知(1986年10月3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44.关于地方批准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1987年6月16日财政部发布)

  45.关于中央在京机关、党派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用基本建设资金购买非生产用商品的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9月29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46.关于改变地方单位缴纳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缴库办法的通知(1987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47. 关于中央下放外贸企业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1988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出)

  48.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收入退库的规定(1988年5月20日财政部发布)

  49.财政部向中央部门借款及有关缴库办法、帐务处理的通知(1988年5月26日财政部发出)

  50.关于清理登记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现有车辆的通知(1988年8月23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51.关于开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1989年3月15日财政部发布)

  52.关于调整“耕地占用税”分成比例后的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1989年4月1日财政部发出)

  53.对《关于企业承包收入退库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89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出)

  54.关于上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的预算级次和科目问题的通知(1989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出)

  55.关于审批专项控制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1990年6月28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发出)

  56.关于对天津大发等微型厢式货车放开审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990年6月29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57.关于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有关预算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1年3月20日财政部发出)

  58.关于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财政收入继续留用的通知(1991年4月9日财政部发出)

  59.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购管理制止社会集团非生产消费膨胀的紧急通知(1991年6月18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发出)

  60.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办法(1992年6月5日财政部发布)

  61.关于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地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缴库问题的通知(1992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出)

  62.关于中央四个行业商品零售营业税预算级次及缴库问题的通知(1993年6月22日财政部发出)

  63.关于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帐务处理的通知(1993年12月8日财政部发出)

  64.关于发售股票认购申请表售表收入和售表收入结余的处理及缴库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4年1月10日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出)

  65.关于股票认购申请表售表收入应上缴中央财政的有关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1994年3月9日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

  66.关于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财政收入继续留用的通知(1994年10月9日财政部发出)

  (三)国家债务类

      67.关于个人用国库券抵缴赃款、罚款、补税和抵还职工借欠公款的规定(1983年5月1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68.关于坚决制止用非法倒买的国库券抵还、抵押贷款的通知(1987年6月2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69.利用国外贷款的预决算编报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10月13日财政部发布)

  70.关于颁发“邮电部、建设银行代销国库券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88年3月28日财政部发出)

  71.关于转发《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1988年5月18日财政部发出)

  72.关于颁发1989年特种国债条例施行办法的通知(1989年4月7日财政部发出)

  73.关于财政部门办理特种国债业务手续费的通知(198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出)

  74.关于重申特种国债入库办法的通知(1989年9月25日财政部发出)

  75.关于扩大国债券上市转让券种的通知(1990年5月24日财政部发出)

  76.关于1990年特种国债发行办法的通知(1990年7月18日财政部发出)

  77.关于允许1989年国库券和保值公债上市转让的通知(1990年9月4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78.关于延期偿还1990年到期财政债券的通知(1990年10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79.关于批准1990年国库券上市转让的通知(1990年12月15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80.关于批准1991年国库券上市转让的通知(1991年10月5日财政部发出)

  81.关于发行1992年第一期国库券的公告(1992年3月25日财政部发布)

  82.关于发行1992年第二期(3年期)国库券的公告(1992年5月25日财政部发布)

  83.关于认真清理整顿财政部门国债中介机构的通知(1993年8月21日财政部发出)

  84.关于切实做好“以旧换新”工作的紧急通知(1994年3月25日财政部发出)

  85.关于统一使用财政部监制的《国债券代保管凭证》的通知(1995年2月13日财政部发出)

  (四)税收类

      86.关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施行前已批准的技术引进、借贷款、租赁等合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82年3月29日财政部发出)

  87.关于外商从我国所得的利息有关减免所得税的暂行规定(1983年1月7日财政部发布)

  88.关于对农村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人征免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1985年1月25日财政部发出)

  89.关于严格掌握对新产品减免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月8日财政部发出)

  90.关于对纺织产品试行增值税的通知(1986年2月4日财政部发出)

  91.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政策业务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1986年2月6日财政部发出)

  92.关于对各企事业单位转让技术成果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86年2月25日财政部发出)
  93.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等减免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3月3日财政部发出)
  94.关于集体企业调整工资标准列支问题的通知(1986年4月11日财政部发出)
  95.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1986年5月14日财政部发出)
  96.关于增加机器机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通知(1986年5月17日财政部发出)
  97.关于对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内联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5月28日财政部发出)
  98.关于对铁道部直属铁路局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6月2日财政部发出)
  99.关于集体企业教育费附加列支问题的通知(1986年6月27日财政部发出)
  100.关于对原油、天然气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和调整原油产品税税率的通知(1986年6月30日财政部发出)
  101.关于对以超产煤增发电的加价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8月25日财政部发出)
  102.关于对煤炭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的通知(1986年9月25日财政部发出)
  103.关于征收1986年度奖金税、工资调节税几个问题的通知(1986年11月28日财政部发出)
  104.关于今年再次减免纺织企业调节税的通知(1986年12月1日财政部发出)

       105.关于对财政部今年再次减免纺织企业调节税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复函(1986年12月17日财政部发出)
  106.关于对国营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的收入恢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1986年12月17日财政部发出)
  107.重申关于对个体商贩和部分集体商业企业实行由批发部门代扣零售环节营业税问题的函(1986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08.关于对对外承包公司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2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09.关于对工程承包公司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2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10.关于降低纺织品增值税税负的通知(1987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出)
  111.对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1987年2月1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12.关于对平时使?? ?人防工程的单位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7年2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13.关于减免企业调节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2月23日财政部、国家经委发出)
  114.关于减免下放电子企业调节税的通知(1987年3月4日财政部发出)
  115.关于完善增值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1987年3月20日财政部发布)
  116.执行《关于完善增值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的几个问题的通知(1987年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17.关于认真执行国务院决定检查纠正超越权限减税免税问题的通知(1987年4月29日财政部发出)
  118.关于对建筑安装企业减免税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1987年5月20日财政部发出)
  119.关于纺织企业减免调节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6月9日财政部发出)
  120.关于手表降价不能减免增值税的通知(1987年6月10日财政部发出)
  121.关于一切销售或经营收入均应依法征税的通知(1987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22.关于对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代为采购或代为制造的机器设备、建筑材料的价款准予从承包业务收入中适当扣除计算征税问题的通知(1987年6月23日财政部发出)
  123.关于委托加工产品计算征收增值税等问题的通知(1987年7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24.关于港口接运站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87年7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25.关于对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建筑安装单位承包工程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87年7月27日财政部发出)
  126.关于对个体商贩和部分商业企业实行由批发部门代扣零售环节营业税的补充规定(1987年7月31日财政部发布)
  127.关于对委托加工产品征收产品税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1987年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28.关于对天然气征税问题的通知(1987年8月8日财政部发出)
  129.关于对集体企业不能实行承包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7年10月5日财政部发出)
  130.关于调整安置“知青”企业税收政策的通知(1987年10月10日财政部发出)
  131.关于调减部分轻工产品税收负担和扩大增值税试行范围的通知(1987年10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32.关于对安置待业知识青年的集体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缮业务取得的收入仍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1987年11月4日财政部发出)
  133.关于银行代征建筑税办法的联合通知(1987年11月27日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发出)
  134.对保险公司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12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35.关于对中国银行各分行经营外汇资金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88年2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36.关于国营黄金生产企业交售国家黄金减征所得税的通知(1988年3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37.关于提高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收入调节税手续费比例的通知(1988年4月11日财政部发出)
  138.关于放宽奖金税免税限额的通知(1988年5月7日财政部发出)
  139.关于对个人所得税若干免税所得项目的解释和对中方人员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1988年5月11日财政部发出)
  140.对典当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88年5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41.关于对出版物征收增值税的若干问题的通知(1988年5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42.关于对建材、有色金属等产品试行增值税的通知(1988年6月3日财政部发出)
  143.关于增列部分扣除项目按规定税率计算增值税扣除税额的通知(1988年6月6日财政部发出)
  144.关于建材、有色金属等产品征免税问题的通知(1988年6月6日财政部发出)
  145.关于外商租赁土地经营水产养殖收入农林特产农业税问题的复函(1988年6月7日财政部发出)
  146.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以产顶进”产品应照征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1988年8月2日财政部发出)
  147.关于供销社财务税收几个问题的通知(1988年8月6日财政部发出)
  148.关于对部队养虾征收农林特产税问题的复函(1988年11月23日财政部发出)
  149.关于集体企业因调价引起原有库存价值变动财务处理的规定(1988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
  150.关于对“三资”企业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问题的复函(1989年2月3日财政部发出)
  151.关于农林特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989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出)
  152.关于对水产养殖收入照征农林特产税的复函(1989年6月16日财政部发出)
  153.关于对国营饮食服务企业和商办粮办工业企业征收的所得税不再返还企业和主管部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989年6月28日财政部发出)
  154.关于调整耕地占用税尾欠收入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的通知(1989年7月25日财政部发出)
  155.关于依法查处没收的木竹变价收入征收农林特产税问题的复函(1989年9月5日财政部发出)
  156.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生产农林牧水产品收入缴纳农林特产税问题的复函(1989年9月11日财政部发出)
  157.关于海淡水养殖应照征农林特产税的答复(1989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出)
  158.关于临时下放农林特产税减免审批权的通知(1989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59.关于对军队农林特产生产收入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问题的复函(1989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60.关于营业税增设“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和“经济权益转让”税目的通知(1990年8月22日财政部发出)
  161.关于对铁路集体林场林木收入征收农林特产税问题的答复(1990年9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62.对外商投资养虾企业征收农林特产税问题的答复(1990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出)

163.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定额的通知(1991年1月15日财政部发出)
  164.关于暂缓征税森工企业名单的通知(1991年2月1日财政部发出)
  165.关于调整旅行社所得税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1991年5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66.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运载客货运输收入计算征收所得税的通知(1991年7月9日财政部发出)
  167.关于对军队营房空地农林特产品收入征收农林特产税问题的批复(1991年11月22日财政部发出)
  168.关于准许集体企业亏损用下年度所得弥补和停止提取企业基金的通知(1991年12月11日财政部发出)
  169.关于消防队、边防检查站、预备役部队缴纳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1991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出)
  170.关于利用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种养农林特产取得收入应交纳农林特产税的复函(1992年6月30日财政部发出)
  171.关于临时降低卷烟产品税税率的通知(1992年9月22日财政部发出)
  172.关于土地管理部门代扣代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92年10月12日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出)
  173.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纺织品的工商统一税税目税率的通知(1993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7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若干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1993年1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75.关于降低机械手表、秒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993年2月17日财政部发出)
  176.关于调整成品油和部分化工产品税率及征税办法的通知(1993年3月4日财政部发出)
  177.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糖、啤酒等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1993年3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78.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幅度的通知(1993年4月2日财政部发出)
  179.关于调整营业税“典当业”税目中“死当物品销售”子目税率的通知(1993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80.关于取消营业税“临时经营”税目的通知(1993年7月16日财政部发出)
  181.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计算和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94年4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82.关于铁道部“八五”后两年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1994年4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83.关于商业库存汽油、柴油征免消费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4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84.关于对煤炭调整税率后征税及退还问题的通知(1994年6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85.关于中国石化总公司所属生产企业供应平价柴油财政返还的价差征收增值税等的通知(1994年6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86.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1994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87.关于国家级新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12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88.关于对部分猪皮制革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还的通知(1995年1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89.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1995年4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90.关于1995年度国家级新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1995年9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五)工业交通财务类

      191.关于增加轻工业专项小型技术措施贷款的通知(1979年5月23日财政部、轻工业部发出)
  192.关于工矿企业治理“三废”污染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提留办法的通知(1979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发出)
  193.关于企业引进制造技术所需费用开支问题的规定(1980年6月28日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
  194.国营工交企业经济核算工作试行办法(1981年6月22日财政部发布)
  195.关于压缩国营企业管理费的补充规定(1983年3月9日财政部发布)
  196.关于提高重点铁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通知(1984年11月1日财政部、冶金工业部发出)
  197.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租赁费用财务处理的规定(1985年6月30日财政部发布)
  198.国营工业、交通企业原材料、燃料节约奖试行办法(1986年1月18日财政部、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发布)
  199.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1986年准许列入成本的工资数额和不征收奖金税的通知(1986年3月25日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发出)
  200.关于宝钢建设期间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函(1986年5月5日财政部发出)
  201.关于下达1986年实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1986年5月12日财政部、国家经委)
  202.关于国防工业科研单位的收入统一征税后不再上交财政20%的通知(1986年5月13日财政部发出)
  203.关于不得以租赁名义变相购置非生产用小汽车的通知(1986年5月30日财政部发出)
  204.关于14户水泥企业“七五”期间提价收入返还企业搞技术改造的通知(1986年7月14日财政部发出)
  205.关于下达1986年实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的部分新闻纸、凸版纸重点生产企业和国家出版系统书刊印刷企业名单的通知(1986年9月10日财政部发出)
  206.关于1986年国营企业交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1986年10月24日财政部发出)
  207.对《关于1986年调整部分工资区类别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解答(1987年2月7日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发出)
  208.关于国营企业改革劳动制度中一些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1987年2月26日财政部发布)
  209.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自1987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分类折旧的通知(1987年3月7日财政部发出)
  210.关于企业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实行资金有偿使用还款问题的规定(1987年3月11日财政部发布)
  211.关于国营企业开发新产品减免的产品税(增值税)留给企业专项用于技术开发的通知(1987年6月12日财政部发出)
  212.关于民航局的提价收入定额上交财政和计提三项基金问题的通知(1987年10月15日发出)
  213.关于扶植鼓励机电产品出口政策措施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7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出)
  214.关于交通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函(1987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出)
  215.国营工业交通企业木材节约奖惩实施细则(试行)(1988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经委、国家物资局发布)
  216.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1988年4月27日财政部发布)
  217.同意你部[注:指铁道部]提高大修理提存率的复函(1988年8月30日财政部发出)

       218.关于更正电力建设资金征收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通知(1988年11月3日财政部发出)
  219.关于军工企业不执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按规定提取技术开发费的通知(1988年11月22日财政部发出)
  220.关于国营工业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的通知(1989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出)
  221.关于完善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意见(1990年1月23日财政部发布)
  222.关于国营企业职工1989年增加工资所需资金列支渠道的通知(1990年2月7日财政部发出)
  223.关于认真抓紧抓好企业扭亏增盈的通知(1990年2月10日财政部、国家计委发出)
  224.关于用贷款进行老旧汽车更新实行税前还贷的有关问题的复函(1990年8月24日财政部发出)
  225.关于“八五”期间继续对集成电路等四种电子产品实行减免税和提取研究开发费优惠政策的通知(1991年1月30日财政部发出)
  226.关于预算外国营工交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复函(1991年2月9日财政部发出)
  227.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1991年3月14日财政部发出)
  228.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试点办法(1991年8月14日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发布)
  229.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通知(1992年2月25日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发出)
  230.关于民航机场安全检查和消防工作移交民航部门管理后费用列支问题的函(1992年3月21日财政部发出)
  231.关于对预算内国营工业生产企业库存产成品进行全面清查的通知(1992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发出)
  232.关于煤炭行业风机、水泵改造试行用项目节电效益还贷的暂行规定(1992年4月12日财政部发布)
  233.关于认真清理和处理预算内国营工交企业潜亏的通知(1992年6月5日财政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发出)
  234.关于进一步明确清理和处理预算内国营工交企业潜亏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年8月18日财政部发出)
    235.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违反财政法规处罚问题的通知(1993年7月31日财政部发出)

  (六)商贸金融财务类

      236.国营商业、粮食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财务处理暂行规定(1984年9月29日财政部发布)
  237.关于调整粮油购销政策和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5年5月29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238.关于对棉花实行合同定购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5年8月23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239.关于腾退华侨私房和灾区房屋修建费列支问题的复函(1986年2月7日财政部发出)
  240.关于取消“老少边穷补贴支出”帐户的函(1986年2月25日财政部发出)
  241.关于纠正用职工福利基金为职工投保“团体人寿险”的函(1986年2月28日财政部发出)
  242.关于清理粮食平转议和检查套取粮油加价款地方分成问题的通知(1986年4月18日财政部发出)
  243.关于外贸企业收取保险劳务手续费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1986年4月22日财政部发出)
  244.关于小化肥临时降价后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库存降价损失财政补贴问题的补充规定(1986年5月8日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物价局发布)
  245.关于省间粮油调拨经营费标准提高以后有关财务处理和中央财政与地, 方财政如何结算问题的通知(1986年5月23日财政部发出)
  246.批复中国丝绸公司外贸地县企业全额利润留成办法的函(1986年6月20日财政部发出)
  247.关于专业银行、保险系统自费工资改革的部分资金1986年准许列入费用开支的通知(1986年6月27日财政部发出)
  248.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制企业实行原材料、燃料节约奖试行方案的函》的复函(1986年8月15日财政部发出)
  249.关于加强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1986年8月19日财政部发布)
  250.关于粮油调拨经营费标准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办法的补充通知(1986年8月20日财政部发出)
  251.关于整顿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涉外人员着装的意见(1986年8月22日财政部发布)
  252.关于地方审计部门查出农业银行和粮食加价款中违纪金额如何分成问题的函(1986年8月25日财政部发出)
  253.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办法(1986年10月21日财政部发布)
  254.关于国营企业库存商品、物资调整价格差额的财务处理规定(1986年11月14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255.关于玉米收购价格调整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6年11月20日财政部、商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256.对《关于中国投资银行贷款项目税前还贷及提取“两金”的请示》的复函(1986年11月27日财政部发出)
  257.关于增提蚕桑改进费及茧灶维修费的函(1986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出)
  258.关于外贸企业提取出口奖励金的暂行规定(1986年12月20日财政部、国家计委、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
  259.关于粮食预购定金贷款利息有关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1986年12月24日财政部发出)
  260.关于修改省间粮油调拨经营费标准提高后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1986年12月26日财政部发出)
  261.关于加强商检系统财务管理的函(1987年2月6日财政部发出)
  262.关于《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几点意见》的复函(1987年2月13日财政部发出)
  263.关于专业银行、保险公司企业化试点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1987年3月7日财政部发出)
  264.关于部分粮食油料品种收购价格调整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7年4月1日财政部、商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265.关于商检系统实行企业化管理后有关问题的复函(1987年5月25日财政部发出)
  266.关于加强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1987年7月11日财政部发布)
  267.关于制订商检系统固定资产折旧暂行规定和商检系统固定资产大修理基金管理办法的几点意见(1987年7月24日财政部发布)
  268.关于下发外贸企业速遣费收入财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1987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出)
  269.关于中国银行退还外贸企业开证手续费财务处理的意见(1987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出)
  270.关于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银行系统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7年11月12日财政部发出)
  271.关于部分粮油品种收购价格调整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7年11月17日财政部、商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272.关于外贸企业出口收汇奖励金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通知(1987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出)
  273.修改外贸企业速遣费收入财会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12月16日财政部发出)
  274.关于外贸企业提取出口奖励金有关问题的复函(1988年1月14日财政部、国家计委、经贸部发出)
  275.关于外贸企业开展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8年1月30日财政部发出)
  276.关于收购糖料实行价外补贴的具体结算办法的通知(1988年2月5日财政部发出)
  277.关于深化粮食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控制粮食亏损、减少财政补贴的通知(1988年3月22日财政部发出)
  278.关于各银行、保险公司、广东省分行、分公司超基数利润免缴调节税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8年3月28日财政部发出)
  279.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1988年4月18日财政部、经贸部发出)
  280.关于副食品提价后国营企业商品库存升值的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8年5月3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281.关于纠正主管部门集中商业、粮食、外贸企业折旧基金问题的通知(1988年5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82.关于中央企业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列入成本部分审批手续的规定(1988年7月28日财政部发布)
  283.对天津市《关于对我市新建的拍卖企业按服务行业征收所得税的请示》的复函(1988年8月12日财政部发出)
  284.关于实行调出菜籽油田调入省给予价外补贴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15日财政部发出)
  285.关于印制公司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23日财政部、劳动部发出)
  286.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88年11月22日财政部、经贸部发出)
  287.关于平价粮油贷款利率提高后新增利息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8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出)
  288.关于制止滥发“误餐补贴”的通知(1989年1月10日财政部发出)
  289.关于建立外贸企业财务分析制度的通知(1989年3月1日财政部发出)
  290.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食品企业控亏节支工作的通知(1989年3月20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291.关于粮、油贷款利率调整及实行利差补贴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9年6月7日财政部发出)
  292.关于加强外贸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1989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
  293.关于外贸企业财务分析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89年7月12日财政部发出)
  294.关于整顿粮食流通秩序控制粮食亏损补贴的通知(1989年7月18日财政部发出)
  295.关于专业银行开展奖售实物储蓄发生差价和损耗财务处理的通知(1989年10月9日财政部发出)
  296.关于计提保值储蓄存款贴息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9年11月3日财政部发出)
  297.关于提高棉花价格和实行棉花调出调入包干办法后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1989年11月29日财政部、商业部、纺织工业部发出)
  298.关于贯彻《境外贸易、金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89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出)
  299.关于你行[注:指交通银行]财务体制和利润分配问题的复函(1990年1月10日财政部发出)
  300.关于完善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控制财政补贴的通知(1990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出)
  301.关于汇率调整后加强外贸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1990年3月1日财政部发出)
  302.关于将农村返销粮实行购销同价的收入全部留给地方的通知(1990年3月1日财政部发出)
  303.关于适当调高中央进口粮食拨交价格的通知(1990年3月31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304.关于清理整顿对外贸易公司有关财务管理事宜的通知(1990年4月2日财政部发出)
  305.关于核定你行[注: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留成比例及调增电子设备费等问题的函(1990年4月18日财政部发出)
  306.关于你公司[注: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行利润留成和增长利润分成办法的函(1990年5月11日财政部发出)
  307.关于你行[注:指中国投资银行]利润留成比例和增拨资本金及网点建设资金问题的函(1990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出)
  308.关于部分省(市)修建粮食简易仓棚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1990年6月16日财政部发出)
  309.关于适当调高中央进口粮食拨交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0年6月22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310.关于粮食压销节省的补贴专项用于弥补粮食亏损的通知(1990年6月29日财政部发出)
  311.关于完善国营商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1990年9月14日财政部发布)
  312.关于国营商贸金融企业离休老干部建房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1990年9月14日财政部发出)
  313.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调剂中心财务问题的通知(1990年9月3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314.关于对粮食企业供应国家计划内出口粮食给予适当补贴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0年11月3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315.关于棉花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0年11月10日财政部发出)
  316.国营金融、保险企业成本管理办法(1990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出)
  317.关于棉花提价后有关库存升值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1月21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318.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贸企业财会基础工作的通知(1991年1月28日财政部发出)
  319.国营商业、粮食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1991年2月1日财政部发布)
  320.关于外贸企业职工住宅有关费用管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出)
  321.关于改革和完善外贸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1991年2月20日财政部、经贸部发布)
  322.关于你行[注:指中国农业银行]暂停实行承包问题的函(1991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出)
  323.关于国合商业、外贸、物资、医药、药材批发企业专项削价处理库存商品若干财务问题规定的通知(1991年3月29日财政部发出)
  324.关于调整中央进口粮食拨交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4月6日财政部、商业部、经贸部发出)
  325.有偿上交中央外汇额度补偿资金兑现、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4月11日财政部发布)
  326.关于调整粮油购销政策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5月4日财政部发出)
  327.关于实行综合费用率指标包干试点办法的通知(1991年5月6日财政部发出)
  328.关于实行综合费用率包干试点办法的补充通知(1991年5月22日财政部发出)

329.关于印制公司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1年6月12日财政部、劳动部发出)
  330.关于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总挂总提的国营企业收取供货出口奖励金财务处理的复函(1991年6月13日财政部发出)
  331.关于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等问题的通知(1991年7月5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332.关于国合商业、外贸、物资、医药、药材批发企业专项削价处理库存商品若干财务问题的补充通知(1991年7月8日财政部发出)
  333.关于提高粮油销价和改变粮油商品进价成本核算办法后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有关粮油财务包干问题的通知(1991年7月13日财政部发出)
  334.关于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91年10月18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335.关于加强收购棉花奖售柴油和差价款管理的通知(1991年10月28日财政部、商业部、中国石化总公司发出)
  336.关于联营及股份制金融公司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91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出)
  337.关于部分农药报废后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12月18日财政部发出)
  338.关于提高中央计划内进出口粮食拨交价的通知(1992年4月3日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商业部、经贸部发出)
  339.关于提高国营商贸金融企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的通知(1992年4月13日财政部发出)
  340.关于对地方经贸行政经费实行预算包干的通知(1992年5月29日财政部发出

  341.关于继续实行综合费用率包干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年6月2日财政部发出)

  342.关于粮油购销同价后有关财政结算问题的通知(1992年6月2日财政部发出)

  343.关于省际间调肉每吨120元价外补贴改由调入地区负担的函(1992年6月20日财政部发出)

  344.关于国家定购粮食实行价外加价办法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93年6月3日财政部、国内贸易部发出)

  345.关于国家合同定购棉花实行价外加价办法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3年6月5日财政部、国内贸易部发出)

  (七)行政事业财务类

       346.关于国营文教卫生企业职工1989年增加工资所需资金列支渠道的通知(1990年4月11日财政部发出)

  347.关于文教企业执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1993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出)

  (八)农业财务类

       348.关于分配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1986年3月26日财政部、水电部、农牧渔业部发出)

  349.关于要求上报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1986年9月6日财政部、水电部、农牧渔业部发出)

  350.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免税期间免税资金核算和管理问题的规定(1987年3月26日财政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发布)

  351.关于林业部直属森工企业(包括森工供销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通知(1987年4月1日财政部发出)

  352.关于加强特大抗旱、防汛补助费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1987年12月8日财政部发出)

  353.关于调整犯人和劳教人员生活费开支标准的通知(1989年2月3日财政部、司法部发出)

  (九)社会保障财务类

      354.对广东省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能否用职工福利基金为干部职工购买“养老金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请示的复函(1991年1月23日财政部发出)

  355.关于财政部门支持、参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1991年9月10日财政部发出)

  356.财政部实行系统统筹中央单位提取、使用管理费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5月31日财政部发出)

  (十)外汇外事财务类

      357.关于《中央单位购买国际航线飞机票有关外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1日财政部发出)

  358.关于中央主管部门在京外直属单位编报临时出国人员用汇控制计划的通知(1986年2月1日财政部发出)

  359.关于办理中央级非贸易外汇留成有关事项的通知(1986年2月4日财政部发出)

  360.对《关于国营对外承包企业在国外人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临时出国人员国内工资发放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87年5月14日财政部发出)

  361.关于临时出国用汇计划管理问题的复函(1987年7月18日财政部发出)

  362.关于华秦国际经济合作公司伊拉克延期付款等项目外汇额度留成比例的复函(1987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出)

  363.关于留成外汇临时出国用汇继续实行指标控制的通知(1988年2月1日财政部发出)

  364.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函[1988]8号文件的通知(1988年3月29日财政部发出)

  365.关于援外物资运输外汇的复函(1988年9月26日财政部发出)

  366.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出国用汇管理工作的通知(1989年4月11日财政部发出)

  367.关于国营对外承包企业纳税问题的复函(1989年4月13日财政部发出)

  368.关于加强非贸易留成外汇财务管理的通知(1989年7月31日财政部发出)

  369.关于取消因公临时出国人员个人兑换自由外汇规定的通知(1989年9月2日财政部发出)

  370.关于加强金融企业外汇财务管理的通知(1989年10月5日财政部发出)

  371.关于加强国家非贸易外汇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1990年6月20日财政部、中国银行发出)

  372.关于同苏联开展劳务承包业务的企业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1990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373.关于加强金融企业非贸易外汇财务管理的补充通知(1991年6月10日财政部发出)

  374.关于不再对企业控制出国用汇指标的通知(1992年9月8日财政部发出)

  375.关于对国有对外经济合作企业1993年度“未分配利润”处理意见的通知(1995年2月19日财政部发出)

  (十一)世界银行类

      376.关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还本付息的通知(1986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出)

  377.关于特别信贷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9月1日财政部发布)

  (十二)基本建设财务类

       378.关于生产企业调用基建库存设备的通知(1964年4月15日财政部、国家计委发出)

  379.关于中央各部直属和下放代管建设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由建设银行审查签证的通知(1972年12月23日财政部发出)

    380.关于基建移交使用的流动资产应转为流动资金的函(197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381.关于基本建设收入恢复通过建设银行集中交库的通知(1980年5月15日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382.关于国营施工企业发放的经常性生产奖计入成本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4年8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383.关于基本建设投资包干项目由建设银行统一调剂资金的通知(1984年10月30日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384.国营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1984年12月12日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

  385.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后,有关国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1985年2月6日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386.关于抓紧签订和认真履行“拨改贷”借款合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8月4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

  387.关于国营施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9月4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388.国营施工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1987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

  389.关于签订煤炭行业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改贷”投资借款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1988年8月24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390.中央级地质勘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10月4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政部发布)

  391.关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1988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

  392.关于中央级建筑安装总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1990年3月16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

  393.关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纳入国家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0年8月30日财政部发出)

  394.中央级地质勘探财务管理补充规定(1990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政部发布)

  395.关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纳入国家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91年2月22日财政部发出)

  396.关于中央级国营施工企业实行第二轮利润承包工作的通知(1991年3月2日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397.关于地质勘探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1991年10月4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政部发出)

  398.关于国家专业投资公司运用基本建设基金参股(合资)、合作投资财务管理的通知(1992年5月28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十三)会计管理类

      399.关于1986年国营工业企业应交调节税、应交利润、应交承包费、应弥补亏损及企业留利等计算表格式的通知(1986年10月8日财政部发出)

  400.会计工作达标考核标准(试行)(1988年6月29日财政部发布)

  401.关于放开和提高部分酒的价格后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8年8月12日财政部发出)

  402.关于国营施工企业、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建设单位交纳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1989年3月15日财政部发出)

  403.关于解决履行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合同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3月26日财政部发出)

  404.关于国合商业、外贸、物资、医药、药材批发企业专项削价处理库存商品、物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199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出)

  405.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若干会计处理的通知(1992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出)

  406.乡镇企业执行新的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1993年6月29日财政部发布)

  (十四)注册会计师管理类

       407.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告的规定(1988年3月1日财政部发布)

  408.关于整顿注册会计师业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1993年7月29日财政部发出)

  (十五)财政监督类409.关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处理经济违纪问题的若干政策界限(1986年10月7日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发布)

  410.关于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工作的暂行规定(1986年10月31日财政部发布)

  411.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11月21日财政部发布)

  412.关于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的暂行规定(1987年6月8日财政部发布)

  413.关于大检查中处理经济违纪问题有关政策界限的补充规定(1987年9月30日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发布)

  414.关于在大检查期间查处的违价罚没收入如何上缴问题的规定(1988年10月10日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发布)

  415.关于前期清查的小金库资金处理问题的通知(1989年11月29日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发出)

  416.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廉政建设的具体规定(1990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

  417.财政监察工作规则(1990年8月17日财政部发布)

  418.关于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0年9月1日财政部发布)

  419.关于实行“税利分流”试点的中央企业税后上缴利润解缴问题的通知(1992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出)

推荐阅读

中国CRS信息交换开展现状:已开展信息交换与尚未开展信息交换的国家/地区

 一、CRS概述

  2014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二十国集团(G20)的委托发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用于指导参与司法管辖区定期对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这一标准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主管当局间协议范本”(Mode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主要规定各国税务机关之间如何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二是“统一报告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主要规定金融机构收集和报送外国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信息的相关要求和程序,该“统一报告标准”即为我们所熟知的“CRS”。

  CRS概念来自美国为防止美国纳税人逃避纳税而实行的《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美国2014年7月实施的FATCA要求海外金融机构必须向美国国内收入局(IRS)披露该机构美国客户的基本信息,若不遵循此规定,则需向IRS缴纳30%的预扣税。受FATCA的启发,OECD发布了包含CRS的自动交换标准。

  与FATCA相比,CRS是基于完全互惠模式的自动信息交换,其调查对象为税收居民与非税收居民,且规定了统一的执行标准,未实行惩罚性预提税。在CRS机制下,一国(地区)金融机构先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并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机关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机关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各国(地区)税务机关掌握了本国(地区)居民在他国(地区)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具有收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权利和报送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义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机构(如商业银行)、托管机构(如信托公司)、投资机构(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特定类型的保险机构等。

  金融机构收集的信息包括:金融账户持有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税收居民国、纳税人识别号、现居地址、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以及金融账户相关资金信息(如账户号码、账户类型、账户年度余额、账户收入情况、账户注销情况等),且一般每年都需将收集到的非本国税收居民上年度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给本国的税务机关。

  2014年9月,我国在二十国集团(G20)层面承诺将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2017年1月1日起履行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在本机构开立的非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相互交换信息,我国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时间是2018年9月。

  二、我国CRS信息交换开展现状

  根据OECD官方公布的最新统计信息,截至目前,全球共有126个国家和地区(司法辖区)正式签署《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CRS多边协议),承诺实施CRS并开展跨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

  (一)已与我国开展CRS交换的国家/地区

356a2c145b594cc055f255293bff1ea6_27eafb93299b7c9a19306ed4cda013b2.png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专题公布的信息,截至2023年4月,我国的交换伙伴有106个,涵盖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的主要经济体及离岸金融中心。具体名单如下:

  (二)已签署CRS协议但尚未开展任何信息交换的国家/地区(部分列举)

98f8420aac68b3cc35c693b877494820_74c0b171165dda0908a0407ab8838e50.png

此类国家/地区已签署CRS多边协议,但未完成国内立法落地、金融机构尽职调查系统搭建等前置工作,暂未与任何CRS参与方开展首轮信息交换。具体名单如下(部分列举):

  (三)已签署CRS协议但尚未与中国激活信息交换的国家/地区(部分列举)

a10209e8bb39a333ba53e56aafe968b0_7ab1e0816f26b9e67b8254b985abc18b.png

此类国家/地区已与部分CRS参与方建立交换关系(开展首轮信息交换),但未与中国完成“双向确认”流程,暂不向中国税务机关交换中国税收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具体名单如下(部分列举):

  (四)未签署CRS协议的国家/地区(部分列举)

722881881a39e2cd0242a3f53e1b1d75_0a7b86a72ac3eb94840fe30b34469bf7.png

 此类国家/地区未加入CRS多边框架,不承诺实施CRS标准,金融机构无需向其他国家/地区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账户信息,部分国家/地区通过其他机制(如 FATCA)实现有限信息交换。具体名单如下(部分列举):

  三、文件签署不等于实际交换

  虽然众多国家和地区签署了CRS相关文件,承诺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但签署文件并不等同于实际进行了信息交换,其中存在多方面影响因素:

  (一)国内立法与实施进程差异

  各国国内立法程序不同,从签署CRS相关协议到将其转化为国内法律并实际落地执行时间跨度不一。一些国家内部立法流程繁琐,需要经过议会等多部门审议,可能导致在承诺时间之后很久才真正具备信息收集和交换的国内法律基础与执行能力。

  (二)数据保护与隐私问题协调

  信息交换涉及纳税人金融账户信息的跨境传输,不同国家对于数据保护和隐私的重视程度及法律规定不同。部分国家担心在信息交换过程中,纳税人的信息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从而对实际交换持谨慎态度。例如,欧洲一些国家有着严格的数据保护法规,在与其他国家进行CRS信息交换时,需要确保接收国的数据保护水平达到一定标准,否则可能限制信息交换的开展。这就需要在国际层面进行大量的沟通与协调,明确数据保护的规则和责任,以消除各国的顾虑。

  (三)金融机构合规难度

  金融机构作为信息收集的主体,执行CRS标准面临诸多挑战。不同国家金融机构的信息化水平、业务复杂程度各异。一些小型金融机构可能缺乏完善的信息系统,难以准确识别和收集非居民客户的账户信息;而大型金融集团可能涉及多个国家的业务,在汇总和报送信息时需要协调不同国家分支机构的工作,合规成本较高。若金融机构未能有效履行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义务,将直接影响信息交换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四)对等性与互惠原则考量

  CRS以互惠型模式为基础,各国希望在信息交换中实现对等受益。若一国认为其在与另一国的信息交换中,付出与收获不对等,可能会暂停或限制信息交换。例如,某些经济结构单一、对外投资较少的国家,担心在向其他国家提供大量本国金融机构中外国税收居民信息后,无法从对方获取有价值的本国居民境外账户信息,导致其信息交换的积极性不高。只有当各国都能从信息交换中切实获取有助于本国税收征管的信息,实现互惠共赢,才能推动CRS信息交换的持续、有效开展。

  基于CRS规则的复杂性及跨境税务风险的特殊性,本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税务+实务操作”的一体化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领域:

  1.CRS合规诊断与风险排查

  (1) 针对个人客户:梳理境外金融账户信息,依据我国税法规定及账户所在国规则,重点核查税收居民身份申报的准确性。

  (2) 针对企业客户:穿透核查离岸公司、家族信托等架构下的“最终受益人”身份,判断是否构成 “消极非金融机构”,避免因架构设计缺陷导致信息穿透披露。

  (3) 风险等级评估:结合CRS交换数据,识别“大额境外资产未申报”“境外收入与纳税记录不匹配” 等高风险情形,出具合规风险报告。

  2.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

  (1) 境外收入纳税义务判定;

  (2) 境外收入全面梳理及纳税申报;

  (3) 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及资料准备。

  3.跨境税务规划与架构优化

  (1) 税收居民身份规划:依据税法规定及双边税收协定,提供税收居民身份合规建议。

  (2) 资产架构合规重构:对境内外资产持有结构进行重新规划,降低境内外税务合规风险。

核定征收后,还能否认定纳税人偷税?从正反观点出发剖析企业的抗辩思路

编者按:在当今税收征管实践中,查账征收作为税收征收管理的一般原则,而核定征收则被视为一种例外性的补救措施,主要适用于纳税人账目混乱、资料缺失等无法准确查实应税事实的情形。然而,当税务机关因这些原因对纳税人适用核定征收方式核定税款时,一个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随之浮现:税务机关是否还能同时认定纳税人构成“偷税”,并据此施以行政处罚甚至移送刑事追究?

  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税法理论中“推定课税事实”与行政处罚法“以事实为依据”之间的内在矛盾。一方面,核定征收的适用前提正是税务机关承认无法查清纳税人的真实账务和经营数据,只能通过行业平均率等推定方法计算税款;另一方面,偷税的认定,尤其是涉及行政罚款或刑事责任的定性,必须严格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处罚原则。这种“模糊推定”的征收基础与“精确确定”的处罚要求之间,是否存在着不可调和的逻辑冲突?

  本文尝试通过分析正反两方观点、典型司法与行政案例,以及实务破局思路,本文旨在为税务从业者、企业财务人员及律师提供更全面、更精确的参考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征收方式与违法定性的逻辑分野与现实背景

  首先,我们需明确本文讨论的特定语境。本文不涉及企业通过虚假手段在税收优惠地区主动申请核定征收以逃避税款的情形,而是聚焦于企业因内部管理失当(如会计人员流动频繁、历史账务遗留问题、凭证保管不当)导致账目混乱、成本资料残缺,从而使税务机关在稽查期内无法核实其真实经营成本,只能依法依据《税收征管法》第35条对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的场景。

  在这一场景下,核心矛盾凸显:税务机关既然已适用核定征收,即默认了“查账不清”的现实,又如何能逻辑自洽地适用《税收征管法》第63条第一款,认定纳税人存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偷税行为,并据此计算偷税数额?

  上述矛盾并不是笔者纯理论的分析,而是实实在在的客观矛盾。源于税收实务中的多重压力,一方面税务机关为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往往倾向于从严认定偷税,以震慑潜在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纳税人及法院则强调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要求偷税认定必须有确凿证据支持,而非基于推定税款的“倒推”。实践中,已经发生了多起此类存在争议的案件。

  目前,实务界对此形成了鲜明对立的正反两方观点,我们将逐一剖析。

  二、正方观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并不阻却偷税的认定

  (一)法理依据:征收方式与法律责任并行不悖。

  持此观点的税务机关和法律人士认为,核定征收与偷税认定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

  首先,核定征收是“手段”:核定征收的本质是“保障税款入库的补救性手段”。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当纳税人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或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时,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这是一种基于公共利益的行政推定权,旨在防止税款流失,而非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豁免”。

  其次,偷税是“行为定性”:偷税认定聚焦于“违法手段+少缴后果”的构成要件。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只要纳税人实施了列举的违法行为(如隐匿收入、销毁凭证、多列支出),并导致不缴或少缴税款,即构成偷税。主观故意往往通过客观行为推定得出,无需额外证明。

  据此,正方逻辑的核心在于:如果纳税人故意通过销毁账簿、隐匿资料等方式制造“账目混乱”,从而迫使税务机关采用核定征收,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偷税的典型表现。如果因核定征收而免除偷税责任,将鼓励纳税人“故意乱账”以逃避处罚,违背税法公平正义原则。更重要的是,核定出的税款差额完全可以作为偷税数额的计算基础,因为偷税数额本质上是“应缴税款-实缴税款”的差额,而核定税款即是对“应缴税款”的合法推定。

  (二)典型案例解析:正方观点在实务中的应用

  2025年8月中国税务报公布了一则税案,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现涉案企业账簿设置不规范,收入明细账存在,但成本费用核算严重混乱,无法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稽查中,税务机关通过银行流水和第三方数据发现企业隐匿销售收入超3500万元。税务机关认为尽管对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但隐匿收入的行为被认定为偷税。因此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并处一倍罚款,纳税人行政复议和诉讼均败诉。

  此案表明,即使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核定征收“推算”出来的,但只要纳税人隐匿收入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被查实,且该行为导致了最终核定税额低于应缴税额,偷税定性依然成立。

  三、反方观点:核定征收下认定偷税缺乏事实基础与证据确凿性——法院与部分税务机关的审慎态度

  反方观点则强调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认为核定征收本质上是“证据不足下的推定”,无法作为偷税认定的“确凿基石”。这一立场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凸显,尤其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意见下。

  (一)法理依据:推定事实不能支撑处罚确定性

  1.证据充分性不足。《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要求处罚必须基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核定征收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往往采用行业平均利润率等“合理推测”,具有或然性和主观性。用这种“推测税额”证明纳税人“确凿偷逃了多少税款”,逻辑上存在瑕疵,可能违反比例原则。

  2.主观故意缺失。在核定征收(尤其是定期定额)模式下,纳税人按税务机关核定税额申报,通常认为已履行义务,缺乏“故意逃税”的主观心态。国家税务总局曾在批复中间接承认偷税需主观故意(参考2021年批复)。

  3.信赖保护原则。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的征收方式产生合理信赖,突然倒追偷税,违反《行政法》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尤其在长期执行核定模式的情况下。反方还引用《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强调刑事定罪需“确凿证据”,核定税款仅为间接证据,无法支撑定罪。

  (二)典型案例一:法院撤销偷税定性案

  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与某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管理一审行政判决书中法院的判决支持了反方观点。

  2009年11月,某饮食公司进行了税务登记,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因公司财务账不健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行定额核定征收管理,经营期间公司按税务局确定的税额缴纳了相应税款。2015年12月10日,某地稽查局因他人举报对饮食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立案查处。2017年11月23日,稽查局在撤销后重新作出税稽罚[2017]2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饮食公司2011年3月22日至2015年11月30日采取虚假的申报手段,少缴税款894624.89元,属于偷税,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即894624.89元。饮食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本案因原告财务账务不全,被告对原告采用的是定额核定征收管理模式,其征收方式系被告为其确定,之前一直采用该模式征收,原告均依此及时足额的缴纳了定额核定的税款。之后税务机关依据原告电脑上营业收入与之前的定税存在少缴税款的行为,认定为偷税,作为纳税人的原告主观上有理由认为只需如实缴纳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客观上原告在其电脑中如实记载了自己的营业收入,没有故意设立虚假账簿、隐瞒收入等行为逃避税收征收,被告将此行为认定为偷税并予以处罚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

  最终法院裁判,撤销稽查局作出的稽罚[2017]2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三)典型案例二:税务机关自我纠正案

  在另一实务案例中,税务机关在内部审理中也采取了审慎态度。

  案情简介:纳税人存在违法行为,但涉及企业所得税部分,因账目混乱无法查账,税务机关决定将征收方式由查账征收改为核定征收,并据此补征税款。

  处理理由:税务机关认为,这部分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本质上是“因改变征收方式而产生的税款差异”,而非纳税人直接隐匿导致的查账差额。

  结论:税务机关认定该部分补税不定性为偷税,仅进行补税和加收滞纳金处理。

  四、深度辨析:结合偷税构成的因果关系、证据链条、主观过错予以抗辩

  (一)事先被确定为定额征收、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不应申报数据差异被认定为偷税

  核定征收作为一种征收方式,是对查账征收的补充。此外,还有定额征收。这种征收方式的前提和必然后果就是申报税款与实际收入不匹配。如果税务机关事先确定了此类征收方式,事后又认为纳税人“虚假申报”,构成偷税,则显然违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例如一家个体工商户或小型企业,税务机关自始认定其为双定户(定期定额征收)。此时,只要纳税人没有超出定额标准一定幅度而未申报调整,其按照定额缴税的行为受到信赖利益保护,即使纳税人某些月份收入多一些,也不应认定为偷税,更不能要求其补缴税款。

  此外,对于那种不应当给予核定征收政策的(例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税务机关事先给予了核定征收政策,事后因为该核定征收本身违法而被撤销的,可以征收其税款,但不能认定为偷税,因为其按照核定的金额纳税的行为受到信赖利益保护,即使其信赖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企业因账簿混乱,导致收入、成本均不能准确核算引发“虚假申报”的指控,不应认为是偷税

  “虚假申报”指的是纳税人故意不进行准确的纳税申报,但实践中,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成本、收入混乱,资金往来不规范,企业资金与投资人资金混同等情形,导致企业少计如收入,或者虽然收入大体上能够核算,但是因为成本资料无法核算,发票遗失,则其纳税申报自然不准确。但从性质上来说,属于过失。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核定征收,少缴税款源于“计算公式变更”(从收入-成本转为收入×核定率),而非主观隐匿,不应认为是偷税。

  (三)证据链条的审查:核定率的“或然性”与处罚比例原则

  核定应税所得率往往基于行业平均,带有主观判断。若税务机关无法提供具体测算依据,企业可以质疑其作为处罚基石的确定性,主张违反比例原则。

  此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由于核定征收的税款数额属于作出偷税处罚的必要依据,该金额必须明确。如果不能明确,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虽然可以定性为偷税,但无法确定处罚金额。

  五、律师建议:企业面临此类稽查的应对之道

  当企业遭遇税务机关在核定征收基础上拟定性偷税时,应从以下几个维度构建防御体系:

  (一)溯源征收方式的合法性与历史沿革

  首先核实企业当前的核定征收状态是如何形成的。是税务机关主动认定的?还是企业申请的?如果企业一直严格执行税务机关的核定决定,且未违反《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关于“经营额超标需申报调整”的义务,则应主张信赖保护原则,由于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不应追溯认定偷税。

  (二)阻断“主观故意”的认定

  偷税是故意违法行为。企业应重点举证证明账目混乱是由于管理能力不足、会计人员更迭、历史遗留问题等过失性因素导致,而非为了逃避税款而故意“做乱”账目。引用前述反方观点的判例,主张在核定征收模式下,纳税人缺乏隐匿的主观动力。

  (三)质疑处罚金额的“确定性”

  如果税务机关依据核定率计算出的税款来处以罚款,企业可以从两个方便进行质疑:首先是该“核定率”的准确性,是否足以作为行政处罚的基石;其次是对核定结果是否符合“证据确凿”条件的质疑。

  核定本身带有推测性质,用推测的结果作为处罚(特别是高倍数罚款)的依据,违反行政处罚法对证据确凿、事实充分的规定。特别是如果核定的结果显著违背客观实际,则同时还违反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

  (四)争取“只补不罚”的定性

  在沟通中,可以参考前述典型案例2的思路,主张将补缴税款定性为“因征收方式调整导致的补税”。即承认应补缴税款(因核定计算出的税负高于原申报),但坚决否认该差额属于偷税后果,争取只补税及滞纳金,免于行政处罚。

  结语

  核定征收不应成为逃税的避风港,也不应成为税务机关随意行使处罚权的模糊地带。在“以数治税”的监管环境下,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账簿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是税务合规的底线。一旦陷入被迫核定的境地,企业将丧失税务处理的主动权,此时能否避免被定性为偷税,全看能否在法律与事实的夹缝中,证明自己“由于能力不足而非主观恶意”造成的账务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