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发评价[2015]155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5-11-13
文号:国资发评价[2015]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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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央企业:

  为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服务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大局,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组织,不断提升财务决算质量

  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是评价企业经营效率和效果的重要工具,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管理和编制工作。一是在认真总结以往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早启动、早布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决算编制流程,创新编制方法,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注重发挥财务共享中心作用,加强关键节点控制,不断提高财务决算工作效率。三是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财务部门要主动做好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统筹安排财务决算报表与业务监管报表填报任务,认真开展培训布置,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倒排时间节点;投资、规划、产权、薪酬、考核、国际化经营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各类数据的填报责任,确保决算工作有序推进。四是集团要加大对各级子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力度,建立报表质量管理和责任体系,高度关注报表封面、波动异常的财务指标及非财务指标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合理性,切实提高编报质量。五是强化财务决算审计管理,严格遵守国资委关于审计机构资质、数量和审计年限的规定,严肃审计工作纪律,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各企业要将国有资本收益决算报表纳入决算审计统一安排,委托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

  二、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企业经营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集团会计政策和核算办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一是严格执行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规范会计核算,不得通过擅自变更重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滥用会计差错更正、随意调整合并范围等手段调节年度间经营成果。二是规范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不得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费用,严禁通过虚构交易、循环交易等方式人为做大经营规模,对无交易实质的“空转”贸易以及变相融资行为不得按照贸易业务确认收入。三是规范公允价值计量与核算,及时做好减值测试工作,规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资产重分类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等手段人为调节利润。四是充分和规范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不得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隐瞒不报。各企业要严格遵守决算工作纪律,对于弄虚作假、粉饰经营成果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推动盘活存量,夯实财务决算编制基础

  各企业要充分发挥财务决算对夯实“家底”、盘活资产、提升效能的推动作用,下大力气做实做细基础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户数清理,彻底清查所属各级子企业和各类机构情况,明确管理级次,理清股权结构,核实经营状况,按照会计准则规范界定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二是全面盘查经济资源,加大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和往来款项清欠力度,巩固和扩大两金清理工作成果,重点对长期无分红的股权投资、闲置固定资产、停缓建在建工程、长账龄应收款项和非正常存货等资产分类制定处置计划,推动存量资产盘活提效。三是加快淘汰“僵尸”企业,对长期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待清理子企业,要重新评估经营状态,落实清理责任,限期进行清理,以决算工作倒逼各级子企业主动减量,落实经营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四是扎实推进境外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分类梳理境外子企业和业务,评估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加强境外资产审计监督,按要求规范编制决算报表。五是要做好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当期损益或权益的重大财务事项以及财务决算审计安排等备案工作,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财务决算备案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国资委。

  四、深化经营分析,充分发挥财务决算功能作用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决算成果,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揭示经营短板,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经营绩效持续改进。一是要强化稳增长重点工作推进和措施效果分析,通过决算工作全面检查和总结增收节支、两金压降、困难企业改革脱困和亏损企业专项治理等稳增长专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照相关工作方案和目标,客观评估各项工作进展和实施效果,对未达预期目标的要加大工作力度,查遗补漏,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努力完成全年稳增长工作任务。二是要聚焦集团改革重点领域和战略目标,深入分析产业结构布局和资源配置状况,准确反映资本结构和投资回报水平,做好财务资源保障工作,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助力集团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三是要突出价值提升,加强盈利能力和盈利结构分析,重点关注价值增长的驱动因素,深入分析各项业务、各类资产的效益贡献和增长潜力,发现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增强核心竞争力。四是要加强财务绩效评价管理,通过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着力分析主业盈利能力、资产运营效率、债务风险水平、成本费用管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绩效改进状况,查找经营管理短板,汲取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绩效水平。

  五、防范经营风险,狠抓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和行业的经营风险不断积聚,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经营风险防范工作,结合财务决算管理,全面梳理、评估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整改为抓手,持续推进管理水平提升,确保稳健经营。一是要将风险防范作为决算管理的重要内容,高度关注财务风险,深入分析融资结构,综合评估财务承受能力,加强担保管理,维护资金链条安全;高度关注特殊业务风险,继续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大融资性贸易和垫资建设等业务的风险管控力度,及时追偿到期款项,防止发生损失;高度关注客户支付信用风险,加强销售回款管理,做好各类应收款项账期与客户信用变动监测,切实落实催收清欠责任;高度关注金融市场风险,结合外币债务和外币收支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深入分析股票、基金、委托理财等金融投资规模,以及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情况,强化风险监控,防止违规操作与投资损失。二是要定期组织开展财务检查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加大对资金、投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管理漏洞或内控缺陷,要及时补缺补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三是要狠抓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梳理历年财务决算批复以及巡视、审计、出资人监督等各类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标、措施、要求和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检查整改效果,通过通报、批复、约谈、检查、问责等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同时要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避免“屡查屡犯”。

  六、抓好关键节点,按时报送财务决算相关材料

  各企业应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本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告和所属子企业分户报告报送国资委,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国资委组织开发了网络版报表管理系统,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该系统实施财务决算报表实时在线报送。

  (一)企业集团应报送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含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下同)、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以及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审计情况说明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其中纸质的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集团合并层面还应当填报财务决算报表软件中的会计附注相关表格。

  (二)企业集团所属全部级次子企业都应当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文档,其中:集团所属三级以上(含三级)子企业及所属三级以下重要子企业(如上市公司、金融子企业等)应报送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的电子文档;其他子企业和重要区域性分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文档,有条件的企业可要求全级次报送财务报表附注等材料的电子文档。

  (三)企业集团应将报送财政部的厂办大集体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主附表,随财务决算报告抄送国资委(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各企业在报表编制、软件操作和数据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联系。


  国 资 委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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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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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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