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如何计算?

参见2020年8月27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海南广电总台新闻中心记者: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如何计算?


王惠平: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就是按现行税率和法定扣除标准计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除以应纳税所得额得出的百分比。我举一个例子,比方说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某一位企业的高管,年度的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假如说为一百万元,那么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来计算,扣除年度费用,五险一金、专项附加等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全年应纳税款是19.4万元,如果按照我们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来计算,那么全年的应纳税额就是80万乘以15%就是12万元,那么,实际税赋超过15%的部分,也就是说19.4万减去12万,等于7.4万元,按照我们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那么这7.4万元就直接免征了。从这个计算的结果就看得出来,假如说一个在海南税前收入100万元,他实际上缴纳个税12万元,每年免掉个人所得税是7.4万元,应该说非常可观,所以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来海南投资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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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12-29
来源:焦点财税

答疑我们想成立一个节能公司,是不是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2.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


   5.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6.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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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12-29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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