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开具发票,是否需要备注相关信息?

【问题】

我公司收到货运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代理费发票,是否属于货物运输业务,也需要备注相关信息吗?

【回答】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一) 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六) 现代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2)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不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开具发票时不需要备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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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7-18
来源:北京税务

答疑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房土两税减免如何申报?

【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房土两税减免如何申报?

【回答】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 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规定:“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前,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减免资格核验→维护税源信息→办理纳税申报”,便可享受免税优惠。

(一)减免资格核验

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适用政策情况无变化的,只需要提交一次。)

(二)维护税源信息

纳税人提交的资格核验表通过审核后,需要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维护→增加减免税信息”操作。

操作步骤: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查询已登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源明细,对需要申报减免的房产/土地进行“维护税源明细”操作。

(三)办理纳税申报

完成减免信息采集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进入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界面,勾选需要申报且已完成税源采集的报表,点击“税源信息同步”。完成税源信息同步,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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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7-18
来源:江苏税务

答疑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计算销售额比重时,销售额都包括哪些?

【问题】

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计算销售额比重时,销售额都包括哪些?

【回答】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关于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二)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且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且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三)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总机构本级及其分支机构的合计销售额,确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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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7-17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疑公司接工程合同专修厨房,并且配置厨具和餐桌椅子,如何开票?

【问题】

公司接工程合同,专修厨房,并且配置厨具和餐桌椅子,如何开票?是按混合销售,全部按9%?还是需要分别核算,厨具、桌椅按13%开票?

【回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

(四)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 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 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 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 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 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

因此,贵公司提供厨房装修,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增值税税率为9%;销售厨具、餐桌和椅子,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增值税税率为13%。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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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7-17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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