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我是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份销售货物20万元,2月份因疫情停业未销售货物,预计3月份销售货物5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50万元,相关业务均未开具专用发票,请问一季度我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你一季度销售额合计75万元,但扣除50万元的不动产销售额后,货物销售额为25万元,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税销售额标准,因此,销售货物的25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因此,一季度销售不动产取得的50万元,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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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支持复工复产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对我公司适用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减按1%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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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疫情期间,我公司生产的网课软件产品销量较好,预计1季度销售收入能达到100万元,均为软件产品的销售收入,请问我公司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取得的销售收入合计超过30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你公司需要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应适用的征收率,对1-2月份取得的销售收入,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3月份取得的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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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公司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越来越多,要怎么处理?

账面未分配利润的形成过程


从财务核算的角度,账面的未分配利润来源于公司过去的盈利。我们知道,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公司最主要的两张报表,而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最后会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本年利润中,这也表明,利润是公司经营中最后归属于股东的剩余价值。


按照财务核算的要求,公司当年的净利润,通常会按一定顺序进行分配: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最后剩下的,就是当年度新增加的未分配利润。在这中间,其实还有一项分配股利,但它取决于公司决议,如果当年度不分配股利,那未分配利润就会继续累计在账面。


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式


如果账面的未分配利润太多,会变得很显眼。


减少账面的未分配利润,最常见的处理方式自然是发放股利,具体又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如果企业账面的资金很充裕,现金流很稳健,那公司更可能会派发现金股利;而如果公司的账面资金紧张,但公司又想要安抚投资者,那很可能就会派发股票股利,“高送转”中的“送”,说的就是这个。比如,有公司会公告“10股送5股”,那就是用公司的利润增发了新股,送给了股东。要说送股这个操作,其实只是财务账面的一笔分录,投资人并没有收到真金白银的回报。对散户来说,唯一值得期待的是,送股也会引发股价的除权,好的公司市场通常会再有一轮填权动作,带来股价上涨。


另一种方式是转增资本。要说这个转增资本,虽然也只是财务的一笔分录,但却牵扯到个税问题。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个人股东股本,按规定是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我很长时间都不能理解这个神操作为什么要补交个税。后来才想到,到了公司破产清算环节,股本是属于股东投入,拿回来不交税的,如果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不交税,那个人股东,就可以一直不进行分红,全部转入股本,等最后再拿回来就好。但终归还是觉得这个操作很神奇,我想应该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吧 ,不仅看不到现金还要先交税,关键是未来公司是个什么样还不确定。


公司要不要真金白银分红


A股喜欢分红的公司似乎不算太多,除了格力电器、银行、茅台等这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公司,能坚持稳定的分红以外,很多公司分红是走个形式,金额很小,或者是用股票股利的噱头。


理论上来说,股东投入资本到公司,想要享受的是公司的长期回报 ,那利润就是股东所承担风险的补偿。如果利润不分红,那很可能就是公司把利润又投入到了未来发展中,继续扩大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或者是继续研发,开发出新的产品,这同样会带来新的经营风险。


从保护股东个人财富安全的角度,当公司已经有稳定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也得到了改善,足以支撑稳定分红的时候,那就应该及时给股东分红,让股东享受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即便公司未来遇到新的经营风险,已经分红得到的回报,也足以弥补未来可能的损失。比如,最近恒大又公布了非常土豪的分红计划,每股派发人民币1.419元股息,派息总额则高达187亿元。恒大是典型的资产负债率非常高的公司,与高分红相比,大股东前期投入的那点股本,就是九牛一毛。那即便公司未来有大的危机,只要股东没有用个人财产和信用为公司抵押,那财产就不会蒙受任何损失。


总得来说,公司账面的未分配利润来源于公司的净利润,但未分配利润到现金之间还有一段距离。对未分配利润的处理,需要结合公司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现金流状况,综合权衡并进行合理的安排。在发展初期,用利润支撑公司的发展,在稳健经营阶段,多为股东提供现金回报;在经营出现危机的时候,用来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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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22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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