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税函[2009]3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明确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的请示》(新地税发[2009]1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法规税委会[2009]5号 关于2009年下半年对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自2009年7月1日起,分别对原产于中国香港、澳门,并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28项香港商品、475项澳门商品实施零关税。
特此通知。
法规财会[2009]7号 工会会计制度、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对中华全国总工会1998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制定了新版《工会会计制度》,并相应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09年第5号公告 关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09]2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
法规财税[2009]47号 公司重组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位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中国冶金工集团公司重组改制上市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其重组改制上市过程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2,129,385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征收入库,直接转计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的国有资本金。
二、对上述经过评估的资产,中国冶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可按评估后的资产价值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请遵照执行。
法规国税函[2009]313号 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从事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称再保险公司)发生的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在收到从事直保业务公司(以下称直保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账单时,作为企业当期成本费用扣除。为便于再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的核算,凡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再保险公司收到直保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账单中属于上年度的赔款,准予调整作为上年度的成本费用扣除,同时调整已计提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次年汇算清缴后收到直保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账单的,按该赔款账单上发生的赔款支出,在收单年度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