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嘉和公益基金会等60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4]72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嘉和公益基金会等60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7年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8日
法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本市网上办税系统财务会计报表文件接口及数据标准的通知
各区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参考标准及完善网上办税系统的通知》(税总发[2018]32号)的有关要求,本市优化完善了目前在用的电子申报客户端软件,现将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文件接口及相关数据标准予以公布,请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一、文件接口按会计制度分列,包括本市在用的22套财务会计报表样式;
二、数据标准为电子申报软件采集数据的信息化格式,与文件接口相对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法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本市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8]19号)的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新要求,让便民办税春风常吹常新、四季拂面,结合本市税务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2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告示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上海市宝山区国家税务局、原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宝山区分局机构名称不再使用。
二、挂牌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办公地址、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变,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林路43号,电话号码:56109479,邮政编码:201999。
特此告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告示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上海市长宁区国家税务局、原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长宁区分局机构名称不再使用。
二、挂牌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办公地址、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变,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电话号码:021-22208000,邮政编码200051。
特此告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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