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在线访谈
发文时间:2020-09-07
作者:税屋
来源: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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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访谈介绍:


  主题: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时间:2020-08-31


  嘉宾: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  孙建立


  访谈内容:


  主持人: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请您介绍下制定出台通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的有关背景?


  孙建立:这是人社部首次在国家层面制定出台专门文件,部署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中央提出明确要求。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提出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调要持续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并把就业这一最大的民生摆在“六稳”“六保”首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就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要更多采用市场化办法解决就业问题。二是促进就业迫切需要。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稳就业保就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我国是人力资源大国,有9亿多劳动力、1亿多市场主体。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用人单位管理开发人力资源的专门行业,能够极大提升劳动者与岗位匹配的效率,有效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极大缓解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问题,是有效促进就业尤其是实现市场化社会化就业的重要力量。三是现有良好工作基础。人力资源服务业在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底,全国已有3.96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网站1.5万个,帮助2.55亿人次实现就业和流动。近年来,人社部围绕就业扶贫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三年累计提供岗位127.91万个,有效促进贫困地区劳动者就业。今年,人社部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络专场招聘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等有关就业服务活动,先后有1.9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就业岗位4230万个。全国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稳就业保就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良好成效。因此,人社部此次专门印发通知,统一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挖掘和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的重要作用。


  主持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提出了“十大服务”,请您介绍下“十大服务”的具体内容?


  孙建立:《通知》明确要求引导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要开展“十大服务”:一是开展联合招聘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各类机构联动等方式,开展联合招聘服务活动,拓展各类线上求职招聘服务模式,安全有序开展线下招聘活动,激发促就业的倍增效应。二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提供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员工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为存在较大经营困难的行业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社保代理、发展规划等实用型服务。三是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通过组织进校园开展专场招聘、进乡村摸清实际需求、进企业实施精准对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招聘、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四是开展促进灵活就业服务。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业务,为各类企业特别是餐饮、快递、家政、制造业等用工密集型企业,提供招聘、培训、人事代理等精细化服务;建立用工余缺调剂平台,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五是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职业规划、创业指导、招聘用工、经营管理、投融资对接等一体化服务,通过服务创业有效带动促进就业。六是开展优质培训服务。大力开展线上培训,积极开发和升级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等服务项目;积极开发优化技能培训项目,按规定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岗扩岗、以训稳岗、重点群体专项培训等工作。七是开展劳务协作服务。积极组织开展跨地区劳务对接活动,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组织化水平,积极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八是开展就业扶贫服务。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52个未摘帽贫困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发达地区的对口交流合作。九是开展供求信息监测服务。通过发布监测信息、开展预测分析、编制需求目录等方法,及时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为研判就业形势、完善就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十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促就业综合服务。


  主持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促就业方面有哪些优势?


  孙建立:从2010年起,人社部和相关省市已陆续建成19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截至2019年底,各国家级产业园已有入园企业超2700家,当年园区营业收入1950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不仅有效促进了行业集聚发展,而且在促进就业方面也发挥了综合职能优势。今年,人社部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中,举办了“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场招聘活动”,全国19家国家级产业园打造了充分对接供需、市场覆盖广泛、信息便捷可靠的优质平台,组织园区内外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开展了以线上专场招聘为主、其他各项人力资源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截至6月底,参加活动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3200家,参与活动用人单位63万家次,提供招聘岗位756万个,参加招聘1167万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近161万人,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稳就业保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孙建立:在这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中,我们专门部署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促就业综合服务活动,组织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前期开展的专场招聘活动基础上,精心打造和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协同的统一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服务齐全、功能完备的独特优势,统筹开展综合性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专业培训、事务代理等一揽子、一站式服务。


  主持人:网民很关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何获取和享受这些服务?


  孙建立:劳动者可以通过线上线下获得多样化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一是劳动者可以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的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各类机构联动的联合招聘服务,更便利更有效实现求职择业。二是困难企业职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可以选择精准招聘、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各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主动参与就业援助等有关工作。三是劳动者可以通过各地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的信息平台,查询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实现灵活就业。四是劳动者可以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享受就业创业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创业指导、经营管理、投融资对接等一体化服务。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和用工情况选择多种人力资源服务。一是招聘。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优质、便捷的线上招聘服务平台进行选人用人,并选择求职招聘、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专业培训、事务代理等多种服务。二是餐饮、快递、家政、制造业等用工密集型企业,可以使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用工余缺调剂平台,缓解阶段性缺工。三是用人单位可以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等服务项目,还能够选择各类实用性强的线下培训服务提升员工工作技能。四是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可以选择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社保代理、发展规划等实用型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主持人:有网友想了解,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促就业行动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举措?


  孙建立:《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发挥促就业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落实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补贴、确定诚信服务机构、入选行业骨干企业等政策措施。对提供求职招聘、保障用工、劳务对接等相关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研究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健全完善有关政策制度。指导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减税降费、贷款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主持人:网民很关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的组织实施问题,请您介绍一下。


  孙建立:为保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落细落实,取得实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结合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强化工作措施;二是要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相关活动,增强促进就业尤其是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就业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加大工作调度,坚持同向发力,指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在推动行业促就业中的引领示范、协调自律作用,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四是要注重宣传引导,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主持人:很多网友关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如何?今后国家还将采取哪些发展措施?


  孙建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在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社部门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出台了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建设了一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了推动行业发展的系列活动,推动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保持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96万家,行业从业人员67.48万人,全年营业总收入1.96万亿元。同时,举办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寻访(猎头)等主要服务业态全面发展,既反映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蓬勃发展趋势,也体现了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两旺的良好发展态势。


  孙建立: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今后一个时期,人社部将采取一系列新举措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推动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为行业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政策支持。二是创新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促进骨干企业成长,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知名企业;加大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动行业集聚发展,着力建设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是大力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制定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拓宽行业开放格局,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四是强化行业发展基础建设,提升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建立行业统计监测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协调作用。五是举办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搭建推进行业发展的优质平台,集中开展成果展示、供需对接、研讨交流、创新发展等系列活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要通过综合施策,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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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有关情况讲解”在线访谈

访谈信息


  主题:《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有关情况讲解


  时间:2021年04月15日10:00-11: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 黄立明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和收看“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建设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在线访谈!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黄立明同志做客访谈现场,就改革的热点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黄立明] 感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好!很高兴能有机会和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 现在已经有网友向我们提问了,咱们一起看一下网友都提出了哪些问题。


  1、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请谈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顶层设计的出炉,将对税收执法、服务、监管、共治带来哪些新的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黄立明] 3月24日,中办、国办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这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又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部署实施的重大民心工程,还是税务部门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指导,必将成为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一重要部署。去年10月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后,税务总局党委即着手进行研究。去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后,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今年2月24日,我们在全国启动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既作为税务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又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先手棋”。3月初,《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印发后,税务总局成立由王军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意见》落实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时间表、路线图。3月24日《意见》正式公布后,我们今天通过新闻发布会,对《意见》开展初步解读。下步还将举行系列解读培训,采取系列贯彻落实措施,来确保《意见》深入推进、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此次出台的《意见》概括来说,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的突破:


  一是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经历三次大的变革,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的是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的是国税地税“合并”;这次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其特征可概括为“合成”,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这就要求新阶段新税务要有新作为,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以及征纳成本的明显降低。


  二是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意见》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不仅专门对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部署,而且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比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的精确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失信者要过独木桥。


  三是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意见》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四是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的转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全体税务人而言,《意见》是开启“十四五”时期税收现代化新征程的动员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恒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意见》落实,更好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2、中央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部署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意见》这次特别强调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推进精细服务,请问“十四五”期间会有哪些新变化?“春风行动”目前最新进展如何?


  [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黄立明] 税务部门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频度最高、联系最紧密的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直接服务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和十亿多缴费人,离市场主体最近,为老百姓服务最直接。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第三方调查显示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由2014年的82.06提升至2020年的86.1分。


  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永远在路上。按照《意见》部署,税务部门将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这一新体系有四方面特点:一是需求响应更加及时。健全需求收集、分析、响应、反馈机制,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二是服务更加智能化个性化。全面提升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功能,2022年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同时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提供个性化服务。三是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继续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逐步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四是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适应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越来越多的形势,构建新型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2021年基本实现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


  今年税务部门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是落实《意见》关于“精细服务”的重要体现,旨在以税务人的“用心”,换来税费服务举措的“创新”,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为了使“春风行动”的惠民举措更有针对性,我们2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需求调查活动,于2月24日召开了2021年“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


  “春风行动”实施以来,100条措施中已有超过1/5如期落地,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比如,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国务院部署,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各地税务机关在“春风行动”中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精准推送、滴灌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直达快享。又如,推出“服务好不好纳税人缴费人说了算”的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举措。广东、海南、重庆、厦门、山东、深圳等地税务部门已经第一时间招募了纳税人缴费人作为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目前广东税务部门在册体验师已超2200名,在“智能导办”主题集中体验活动中,体验师提出了改进预约办税功能等19条意见建议,税务部门第一时间跟进,推进“智能导办”逐步优化完善。


  “春风十里,四季常吹”。我们4月份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准备再推出12条便利化改革措施,计划在7月1日前使80%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年底前100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满。


  3、4月份是全国税收宣传月,它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和窗口,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根据《意见》开展哪些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黄立明] 今年我们以“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一方面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助力开局“十四五”。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就是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后续还将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聚焦宣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我们将组织开展“深化改革优化执法改进服务”系列宣传活动,系统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改革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二是聚焦宣传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重突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我们将进一步宣传好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着力解决办税缴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三是聚焦宣传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宣传税务部门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十四五”规划涉税任务的举措,解读好继续实施和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解读好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四是聚焦宣传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成果。开展“讲述决胜全面小康的‘税月’故事”活动,展示税务系统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做法及成效;开展“助力开放国际共赢”宣传活动,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税务的责任与担当。


  五是聚焦税法宣传普及教育。税务总局将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务人讲税法”活动,利用“青少年税法学堂”网站开展税法宣传,提高公众对税法的知晓度和遵从度。


  4、《意见》提出了推进智慧税务建设,请谈谈如何加快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黄立明]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特别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大力推行并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基本实现了“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


  税收大数据是智慧税务的重要基础。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确保税收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同时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5、《意见》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此,税务部门的态度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具体考虑?


  [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黄立明] 这句话是《意见》改革目标任务中“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的具体体现,要求税务部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于这个问题,税务部门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着手。


  首先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来讲,在柔性执法当中显温度。税收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广大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税收法治的信心。所以《意见》要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同时,要求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制度。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开展“首违不罚”探索实践,在吸收了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各个行政机关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今年年初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首违不罚”作出了明确规定,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31日公布第一批包括十项内容在内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比如,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又比如,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再比如,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等。第一批清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续我们还将继续发布其他“首违不罚”涉税事项。


  另一方面,对税务人来讲,在规范执法中显公正。税务总局一直严格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意见》就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做到监督有力才能防止执法随意。


  6、纳税缴费如何变得更加便利,是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和十亿多缴费人都关心的问题。请谈谈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具体怎么干?


  [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黄立明]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始终以纳税人办税难点、痛点、堵点为突破口,减负担、简流程、优服务,以税务人的“用心”,换来纳税服务的创新,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未来,纳税服务仍将继续提质增效,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


  一是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实现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并依法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积极通过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


  三是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推进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建设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推进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四是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


  五是积极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全面改造提升12366税费服务平台,提供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精准提供线上服务。


  六是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健全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依法加强税费数据查询权限和留痕等管理,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及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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