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境内为境外企业提供设备安装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文时间:2020-05-27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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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跨境应税销售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是指在提供服务的地点在境外或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


境内公司在境内为境外企业提供设备安装服务,不符合财税〔2016〕36号附件4的规定,因此不能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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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部分开具专用发票,能否免征增值税

我们知道,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


同时,我们还知道一个政策,就是说,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反言之,若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放弃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才可以。


那么,本文结合这两个政策,谈谈小规模纳税人应客户索取,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下,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我们来看下面三个例子:(假设以下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皆为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


例一:甲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42万元,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甲公司自然可以就此42万元销售额,全部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例二:乙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42万元。其中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2万元应客户索取,依法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目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2万元销售额来讲,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


注:年底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执行1%征收率。


(二)因为乙公司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所以对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30万元销售额来讲,仍然可以依法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例三:丙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52万元。其中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2万元应客户索取,依法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2万元销售额来讲,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这与上面一样。


(二)那么,对于开具普通发票的30万元销售额呢?


事实上,丙公司既然“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52万元”,已经超过45万元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优惠标准,因而,应当就其全部销售额,依法缴纳增值税。


所以,对于开具普通发票的30万元销售额,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培训机构暑期托管班能否免征增值税?

问题:培训机构暑期托管班能否免征增值税?


  答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


  (二十九)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培训机构暑期托管班不属于上述免征增值税范围,应当按非学历教育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