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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手机APP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也需要打印出来交给单位盖章保存?
发文时间:
2019-01-01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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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网页)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无需将相关信息打印出来交单位盖章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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