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有哪些?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答疑施工企业预付款是可以开不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
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疑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当年度此前期间如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文件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五条规定。
答疑企业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文件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一、二条规定。
答疑车辆报废了,可以退还已经缴纳的车船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您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报废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答疑“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输错多次后账号被冻结了怎么办?
密码输错超过5次会锁定该自然人账号,2小时后会自动解锁或者可以通过【找回密码】功能解锁账号。
答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
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答疑“生育津贴”是否计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由医保部门发放的生育津贴,无论是直接发给个人,还是通过单位发放,其本质都是职工的产假工资,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因此,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或由本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答疑家政企业在月(季)度预缴申报时,怎么正确申报企业所得税,享受减计收入优惠政策呢?
以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为例
(1)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中选择对应的报表。
(2)在“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栏次点击【填写优惠事项】。
(3)在“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栏次填写收入额。
答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怎么正确申报家政服务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呢?
(1)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热门服务】中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2)在主表将家政服务销售额填写在第8栏次“(四)免税销售额”。
(3)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所提供的业务选择对应的免税性质代码,同时填写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答疑怎么正确开具家政服务的发票呢?
(1)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热门服务】中选择【发票业务】。
(2)点击【蓝字发票开具】模块,点击【立即开票】。
(3)票类选择【普通发票】。
(4)在【项目名称】中输入家政服务,选择生活服务的商品编码,输入金额等信息,点击【发票开具】。
答疑具体是什么样的家政企业能享受上述税费优惠政策?
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可以享受上述税费优惠政策。
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
答疑家政企业有哪些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
二、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疑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
答疑一图梳理房产税常见问题
答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何缴纳?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同时,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答疑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增值税,附加税由谁承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所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为销售方,或提供服务方。而附加税是跟随增值税一起的,缴纳增值税的一方即为缴纳附加税的一方。
答疑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规定:“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快递企业,是指在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上述企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企业或者上述分支机构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快递末端网点,是指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的经营网点。
本公告所称快递服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服务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快递企业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活动。快递末端服务是指上述收寄、投递服务。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收寄服务,是指快递企业接受寄件人委托,完成快件下单、验视、包装、封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对快件进行归类、封发的业务活动。投递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将快件按约定方式投交到约定的地址或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答疑我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WEB端修改该笔专项附加扣除,也可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进行修改。
答疑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要根据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的条件,判断自己是否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电子模板、纸质报表四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提交方式;
三是根据自己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四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漏掉重要的税收提醒服务;选填项尽可能填写完整,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税收服务;
五是通过电子模板、纸质报表等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应留存好本人和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签字盖章纸质信息表备查;
六是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未及时确认的,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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