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税总函[2013]4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2013年第三册总第三十四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已将本期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列入《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2013年第三册、总第三十四册)》 (简称免税图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免税图册已通过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自动下发,作为税务机关办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的依据。
二、各有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过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确认免税图册的更新。若接收失败,可通过数据库脚本形式更新。新的免税图册数据包下载地址及技术支持服务联系方式与以往相同。对于重大问题,应按照税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的重大事项报告流程上报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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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9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30日起,对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褐煤(税号:27021000、2702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
二、取消空载重量在25吨及以上但不超过45吨的客运飞机(税号:88024010)的1%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5%的最惠国税率。
三、自2013年8月30日起,申报进口税号27021000和27022000项下的褐煤,其商品编号仍分别填报为2702100000、2702200000;申报进口税号88024010项下的飞机,商品编号一律填报为88024010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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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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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财税[2013]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提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9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本次会议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月销售额提至3万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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