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法无偿借款不视同销售了!
发文时间:2025-1-26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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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企业之间没有约定利息的无偿借款,税务机关也可以按视同销售来征收增值税,该条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视同销售服务。

而新增值税法的第五取消了服务视同销售的相关规定,新增值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同时新增值税法删除了兜底条款,去掉了“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一条,这意味着税务机关不能再据此扩大“视同销售”的范围。新增值税法实施后,以上三条之外的项目就不用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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