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刚成立没多久,请问下企业常用的节税方法有哪些?都是怎么做的呢?
发文时间:2020-08-07
作者:焦点财税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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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成立后该如何做税务筹划?新成立一家公司时,许多创业者都不是很懂税务,其实,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就做好税务筹划可以有效避税。不懂税多交税是许多人的烦恼,合理的避税方式可以让新公司减轻税负。那么,新公司成立后该如何做税务筹划?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VS无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所得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当减去成本、费用后所得的利润进行股东分红,此时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无限责任公司只需交纳个税(5%~35%超额累进税率),后成为合法收入。若规模较小的公司,当然选择后者较划算。


案例:李总打算成立公司,预计税前利润50万元。


方案A: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股东分红个税:(50-12.5)*20%=7.5万


税负合计:12.5+7.5=20万元


方案B:成立个人独资公司


应交个税:50万*35%-1475=16.025万


这一对比~方案B比方案A节税3.975万元!因此成立个人独资公司更省钱。


二、成立子公司(独立法人)OR成立分公司(与总公司同一主体)


子公司是具有独立完整的独立纳税义务的;分公司没有法人,没有法人资格,则和总公司汇总纳税。那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好?


筹划一: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


A: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


案例:假设设立的是子公司总公司盈利30万,子公司亏损10万,需要纳税的金额为30万。(总公司纳税,子公司不纳税)


若设立分公司,亏损了10万,总公司盈利30万,则需要纳税的金额为30+(-10)=20万元。很显然,应选择建立分公司。


B:当总机构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因为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


筹划二: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A: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地区不同),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机构,仅享受其当地政策。


B: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筹划三: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


分支机构(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机构,无法独立进行利润分配;且分支机构如果有风险(譬如产品质量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形象负面影响等),若是设立独立的子公司,自然没有这种担忧,可以将风险和法律责任降到最低。


筹划四: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一般纳税人VS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一:某商业企业2月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收入是10万元,采购商品成本是7万元,取得专票税款是1.19万元。


一般纳税人:(10-7)*0.17=0.51万


小规模纳税人:10*3%=0.3万


对比发现:显然选择小规模(简易方法征收)更优惠。


案例二:若该企业采购成本为8.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1.44万元


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时:应纳增值税=(10-8.5)*0.17=0.26


为小规模纳税人:仍为0.3万。


这样一算,因为成本增加,增值部分降低,变成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较少。


不懂税,多交税,交各种冤枉税,在企业成立之初就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因此这也需要企业财务人员有一定的税务筹划能力。


我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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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企业所得税不同,分支机构属于增值税独立纳税主体,如果分公司就地缴纳增值税,则分支机构只能就分支机构的销售额和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分支机构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分支机构如果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该差额部分也不能抵减总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因此,在分公司就地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分公司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在总公司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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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总分机构在同一地区,且总分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分支机构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在总机构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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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上述规定,总分机构满足上述情形,所有收入均应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与此对应,分支机构发生的各项支出所对应的进项税也应在总机构抵扣。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分支机构发生的与总机构收入匹配的进项税额(包括分支机构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就可以在总机构进行抵扣。


  2、分支机构属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不需在当地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中心、内部研发中心、仓储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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