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购置的劳保用品是否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
发文时间:2019-10-25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收藏
916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企业为员工购置的劳保用品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属于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所以无需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我要补充
0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