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退税失败提示:申报的劳务报酬总收入小于本年度代开的劳务发票总金额
个税综合所得税汇缴退税时,好多小伙伴都遇到了“申报的劳务报酬总收入小于本年度代开的劳务发票总金额”这个提示,究竟如何处理呢?
首先了解一下这个提示,提示的意思是个人在2024年申请代开了劳务发票,劳务报酬本身应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但由于支付方未及时代扣代缴申报等原因,导致个人在汇缴时系统预填的劳务报酬收入额比税局系统监测到的开票总额金额少,从而导致税务审核不通过。
具体原因解析:
1、支付方确实未代扣代缴或少代扣代缴申报个税。
2、开票与实际支付存在时间差出现跨年情况:这种一般是个人先代开发票,但支付方跨月支付报酬,并以支付报酬的月份作为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月份去代扣代缴个税,可能会引起发票和申报跨年的情况,比如发票开在12月,支付方1月付款并在1月所属期去代扣代缴个税,这种跨年的情况也会导致出现以上提示。比如:某电商平台返利。
如何解决呢?
1、查发票:
进入我的票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下拉【发票管理】模块,选择【我的票夹】。进入后,点击【我销售的】,点击【筛选】,开票日期选择【自定义】,填写汇算年度时间2024-01-01~2024-12-31,其他默认,分别查询【数电票】和【税控发票】。
注:分别查询【数电票】和【税控发票】后,将分别查询到的金额加和,加和后金额为2024年度代开的劳务发票总金额。
2、核对发票&劳务代扣代缴申报情况
劳务报酬代缴代缴明细可以点击个税APP,进入【首页】→【收入纳税明细】,选择年度,只选择劳务报酬,点击查询。可以先查询2024年度,如发票已开但未查询到代扣代缴申报,可以选择其他年度比如2023、2025年度去查询代扣代缴申报情况。
将查询到的发票和代扣代缴申报情况做核对,核对后通常发现以下情况:
①24年个人申请代开的发票,支付方未代扣代缴或少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税。
②24年个人申请代开的发票,支付方未在24年代扣代缴个税,但在其他年度代扣代缴申报了,比如在25年代扣代缴申报。
③24年个人申请代开了发票,但当时实际是开错了,未申请红冲发票(支付方不涉及支付,也不会代扣代缴)。
④本人没有申请代开过发票,但查询到了发票。出现这种情况,目前了解到,一些购物平台对个人的返利行为,第三方会给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给购物平台,购物平台针对这部分返利每期代扣代缴个税申报。这种情况,一是个人可能不知道,二是也容易出现代开发票和代扣代缴申报跨年的情况。
④查询不到发票,可能是系统延迟的原因,可以等等再查,或通过个税 APP留言处理:进入【我的】→【我要咨询】,【咨询类型】选择“数据核实类”,【问题标题】填写“**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退税审核不通过”,再具体进行问题描述,提交后大约 5 个工作日会有专人留言回复,可留意回复信息。
3、解决
①代开发票和代扣代缴申报跨年:如税务审核不通过,更正申报时,在税款计算步骤下的右下角补充情况说明,例如“本年代开发票所涉及的代扣代缴情况如下,发票号码是xxx的发票已由xx公司在2025年1月代扣代缴,所以2024年的劳务报酬收入不包含本数”(无规范格式,能将情况说明即可),点击下一步,更正申报后,等待税局审核,可能后续会出现“审核中”但需要提交补充资料及情况说明,纳税人及时关注个税APP,如有提示,再提交发票截图、代扣代缴申报的截图、详细情况说明等,提交后等待进一步审核。
注:如果还未审核不通过,是审核中但需提交补充资料的情况,需及时按以上提交补充资料和做情况说明,否则会导致审核不通过,从而阻断退税。
税款计算界面的补充事项填写位置:
税务审核中,但需补充年度汇算退税审核资料界面:
②支付方确实未代扣代缴或少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税,更正申报时,个人需要自行添加代开的劳务发票总金额,操作如下:
点击个税APP【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如果已经做过汇算,系统提示“您已提交过申报,已为您跳转至申报记录详情”,点击【更正】。
进入申报界面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劳务报酬】,点击右上角的【新增】,填写未申报或少申报的劳务报酬相关信息,保存后点击【返回】,进入下一步。
③申请代开的发票开错了,但忘记红冲了:需要先在电子税务局APP中或在税局申请红冲,红冲后再更正申报,更正申报的步骤同“①代开发票和代扣代缴申报跨年”,涉及上传资料时,注意上传开错发票的正数、负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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