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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以及《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宝奥国际玩具城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修订<汕头市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所得率表>的公告》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7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广东省汕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个人所得税科)。
2.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邮箱(stsw@vip.163.com)提出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抓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做强做大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以及《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21年7月1日起,在《汕头市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所得率表》(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的行业分类中“商业”行下增设“批发和零售(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子行业,所得率为4%。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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