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应付职工薪酬中所指的职工包括:
1.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2.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3.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按照流动性,应付职工薪酬可以具体分为应付职工薪酬与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其中应付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包括长期离职后福利、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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