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发文时间:2021-04-12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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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需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减值测试的结果时,根据账面金额和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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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什么时候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解答:


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通常发生在以下几个情况下:


1. 资产减值的确定


当企业的实物资产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这可能是由于市场变动、报废、失效等原因导致的。企业首先需要通过实际价值测算(鉴证)方法,确定企业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并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减值损失的数额。


2. 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的计提


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应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资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3. 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如果相关资产的价值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该转回仅限于流动资产,对于长期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4. 资产减值损失的结转


期末时,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5. 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总的来说,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时,充分考虑资产的实际价值和账面价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