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因此,企业取得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发给办税人员的手续费返还,符合合理的工资薪金规定的,则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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