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发文时间:2020-09-08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收藏
556

答: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0.5‰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0.3‰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花。 


12.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13.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5元。


我要补充
0

推荐阅读

藏在合同里的印花税风险,你知道吗?

 在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通常会通过签订合同来约定对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签订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1.签订以货换货合同


  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很多企业会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那么,签订以货换货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三条规定:


  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2.签订代理合同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所有产品和服务在A地区的代理商,代理甲方委托的代理服务项目。”类似该条款的代理合同想必大家不会陌生吧,那么,签订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四条规定:


  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3.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2019年11月,A公司与甲货物运输公司签订一份《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明确所运输的货物价值为200万元,运输费用6万元(含税)。那么,双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若需要缴纳,计税依据是否包含货物价值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纳税义务人应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计税依据不包括货物价值。


  4.签订借款合同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为了解决资金周转紧张问题,甲公司分别与A银行和B商贸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那么,凡是借款合同是不是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立合同人为纳税义务人,借款合同范围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印花税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因此,甲公司与A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与B商贸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特别提醒: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5.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


  张某将拥有的住房出租给李某用于居住,为此,双方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那么,针对该合同双方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6.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合同所记载的物件(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上述条款属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典型条款,那么,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第一条规定:


  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7.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那么,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30号)第三条规定:


  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8.签订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今年,猪肉价格高涨,这不,为了保证猪肉供给,很多猪肉生产加工企业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签订了农副产品收购合同,那么,针对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9.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为了扩大产能,甲企业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厂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那么,针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其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0.签订技术咨询合同


  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技术咨询合同也属于一种常见的合同。那么,签订技术咨询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第二条规定: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


  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其他专业项目。


  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预售房地产开具有税率发票是否合规?

A公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其开发的甲房地产项目时,应购房人的请求,在房屋未竣备交付的情况下向购房人开具了有税率的不动产销售发票。A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认为A公司在预售环节开具有税率发票不合规,要求整改。


  作者认为预售房地产开具有税率发票合规。上述开票行为是否合规需要回答两个问题:一、预售是否发生了应税行为?二、已发生应税行为但尚未触发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期间开具(有税率)增值税发票是否违规?


  一、预售是否发生了应税行为?


  项目所在地省税务局的对外公开的增值税执行口径为:“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在具体交房时间的辨别上,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按此口径房地产销售应税行为=交房,预售环节尚未发生应税行为,开具有税率发票有“虚开”的嫌疑。作者认为预售发生了应税行为,理由如下: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作者评析: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销售不动产,预售房地产也属于销售不动产(白马非马?),这是常理常识。


  2、《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作者评析:上述条款说明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预售环节发生了应税行为,房地产预售也应是同理逻辑,故预售行为属于应税行为范畴。


  二、已发生应税行为但尚未触发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期间开具(有税率)增值税发票是否违规?


  这个问题参见作者先前发表的《增值税发票开具之“薛定谔的猫”》一文,作者观点:经营业务/应税行为已发生但尚未触发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期间开具(有税率)增值税发票应认为是合规,只需承担“提前触发纳税义务”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