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此种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税[2008]15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所以,贵公司收到退税收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当年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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