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职称考试培训费,员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发文时间:2017-07-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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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因此,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职称考试培训费,员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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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报销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能否做为职工教育经费扣除

问:职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税前如何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公告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对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交通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当然这种发放方式不需要发票。对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应当并入职工福利费用,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问: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


  问:企业股东、高管的娱乐、健身、旅游费用,能否按职工福利的规定在税前扣除?


  答:《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以上支出不得在企业财务上列支,更不能在税前扣除。


  相关文件: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41号令 


  问:企业为在职股东报销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能否做为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前计算扣除?


  答:根据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九)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所以公司为在职股东报销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不能做为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


  问:企业管理层的出国培训能否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前计算扣除?


  答:根据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十)规定,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


  问:企业购买的专业书籍能否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前计算扣除?


  答:如果企业购买的书籍是为提高职工专业素质,计入教育经费。如果购买的是工具书,也就是说是工作中的一个应用工具,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查资料用的书籍,还是计入办公费比较合适。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


  问:企业为员工发放工作服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这里注意三点:首先,服装要装符合企业的性质和要求;其次,服装要求企业统一制作;第三,制作的服装必须是员工工作时统一穿着的。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才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问:企业给员工发放运动衣、登山服,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健身馆给员工发放普通运动衣符合2011年34号公告的要求,但要是换做工业企业的车间给员工发放运动衣、登山服等高档服装,应该按照福利费的规定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需要注意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扣除限额内税前扣除,那么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中,具体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大家跟随申税小微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二条规定:根据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殊行业


  航空企业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核力发电企业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报表填报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具体涉及的年度申报表为《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第4行“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第5行“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具体填写如下:


  【第4行】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填报第5行金额或者第5+6行金额。


  【第5行】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


  适用于按照税收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比例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不包括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不包括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4列“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余额。


  (5)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不包括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2+4列的孰小值填报。


  (6)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7)第7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填报第2+4-5列金额。


  【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


  适用于按照税收规定职工培训费用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教育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中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100%)。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2列金额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