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此项业务中,抵顶工程款的房屋权属并未实际转移给建筑公司,因此,贵公司财务和税收处理上房产不能入账,也不涉及缴纳契税等税费。销售时,房屋销售主体仍为开发企业,销售环节纳税主体也是开发企业,购买方是挂靠个人,所以,如果贵公司与挂靠个人有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签订三方协议处理,贵公司不涉税。也不存在三流一致不一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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